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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学生户籍管理制度存在的弊端及改革设想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闵祥玲

  【摘 要】高校学生户籍制度是国家户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现行高校的户籍管理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亟待寻求改革和创新。实行高校户籍制度改革,有利于方便学生,有利于减轻公安机关和高校管理负担,有利于促进人才自由流动,有利于推进我国户籍制度改革,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完善合理的高校学生户籍制度对于真正实现人口流动和人才交流统一,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也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关键词】高校学生 户籍制度 弊端 改革
  户籍制度是国家实施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基础,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二元户籍管理体制,将居民户籍分为城镇和农村两个模式,在这一体制下,我国高校学生户籍纳入城镇集体户籍管理。随着近年来高校扩招、毕业生人数迅猛增长、就业方式多元化以及户籍政策改革,大学生户籍管理中出现了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亟待寻求改革和创新。
  一、当前高校学生户籍制度形成的背景及现状
  我国是世界上户籍制度确立最早、历史最长、管控最严的国家,户籍制度一直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制度之一。新中国成立后,社会制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随之而来的是建立了与以往历史不同的、新的户籍制度――城乡二元户籍制度。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逐步完善,我国的户籍政策也不断变化,主要经历了严格控制、适当控制、部分放宽三个阶段,但二元户籍制度的性质尚未得到根本动摇。大学生户籍制度是国家户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形成的历史背景是在新中国成立后伴随着计划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及适应国家管理需要形成的。高校学生户籍管理经历了户口迁移管制和户口迁移基本自由两个阶段,这对保证大学生正常学习、生活及掌握学生人口基本信息、强化学生户籍管理、促进人才流动起到了积极作用。
  现行的高校学生户籍制度现状主要表现在:一是双重管理。即学生户籍管理与社会户籍管理一样,均由公安机关负责,通常由高校协助公安机关进行日常管理。迁移、办证、出具户籍证明、审批等权限在公安机关,高校保卫部门只负责学生集体户籍信息保管、借阅、查询,实际上并无相应的管理权限。二是迁移自愿。2002年,教育部、公安部、人事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指出,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户口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高校,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2003年,公安部“户籍管理七项便民利民措施”要求,大中专院校学生入学后是否迁移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决定。受这一政策影响,大学新生入学迁移户口的比例在逐年下降,但农村籍学生和中小城市籍学生的户籍迁移比例仍居高不下。三是按照城镇集体户籍政策管理。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高校学生集体户口既不属于暂住人口,也不属于流动人口。高校学生集体户口属于城镇集体户籍的一部分,与高校的人才培养管理目标和人才流动紧密相连,但实际管理中又不同于城镇常住人口户籍,主要受当地政府的户籍政策影响较大。
  目前高校学生户籍管理主要表现有四大特点:一是周期性。高校学生户籍迁移主要集中于每年的新生入学和毕业生离校期间,周期性较强。二是人数多。随着高校的扩张和独立学院、民办学院的兴起,我国的高等教育已实现大众化的目标,涉及户籍迁移的大学生居高不下。三是密度大。每年新生入学和毕业生离校期间,学生户籍迁移时间紧、人数多,需要在极短的时间办理迁移手续,以保证学生能够顺利的工作、学习、生活。四是服务型。高校学生户籍迁移主要是为学生提供户籍服务,方便学生入学、就业、生活。
  二、高校学生户籍管理制度中存在的弊端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化,国家各项户籍改革政策的不断出台,现行高校的户籍管理制度已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存在着一些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模式的弊端
  1. 户籍工作双重管理既浪费资源又不利于管理。公安机关的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具体负责辖区内户口登记管理工作,高校户籍室没有户籍管理权,只是协助当地公安机关做好学生户口迁移管理工作。高校学生户籍均要经历原户籍地―高校―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原户籍地反复迁移过程,在三年或四年时间内,高校和派出所要办理学生户籍2次限时集中迁移,这不仅造成资源浪费,也易引发信息误差,这种管理模式已与高校和社会的发展脱节。
  2. 现行高校户籍制度增加了学校对户口管理的负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以选择将户口暂时留在学校。户口可保留两年,待落实工作单位后,将户口迁往单位。此项政策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大学生就业难,方便了大学生就业提供。但也正因为毕业生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学生户籍去向存在诸多不确定性,给高校学生户口管理上增加了难度。大多数学生为了扩大就业范围,更愿意将户口留在学校而不再迁转回原籍,由此产生了大量的开证明、借户口卡、查户口档案等相关工作,增加了学校户籍管理部门的负担。两年期满后毕业生不能及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在未征得学生本人同意或授权,学校既不能直接将学生户口迁至回原籍,又无法联系本人迁移户口,学生户口超期积压在学校。
  3. 现行高校户籍制度增加了学校对学生管理的负担。近几年,受就业政策影响,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的时间延长,自主就业也呈上升趋势,大部分毕业生不能在离校时间之前落实好单位,无法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有的户口长期滞留学校不转,有的户口托管协议期满后仍将户口不迁出,一些毕业生只有急用户口才会来校办理户口迁出手续,此外,被学校除名处理或者劝退的部分学生离校后,户口多年滞留学校,而户籍管理部门又无法查找这类学生。因此,出现了“人户分离”“口袋户口”“空挂户”,甚至由于迁移证遗失没有补办而成为“黑户”的户口问题。
  4. 现行的户籍制度阻碍了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流动。长期以来,户籍被附加了就业、教育、补贴、社会保险乃至物价方面的种种优惠不菲的“含金量”,一些城市、行业、岗位利用户籍把城市劳动力市场分为本地市场和外来劳动力市场,大学生毕业后,面临着就业、择业,但正因为户籍制度的限制,在就业的城市、行业、岗位工作却不能享有本地户籍待遇,把许多大学生挡在大城市的门外,使本来就严峻的就业形势雪上加霜。现行高校户籍管理制度与市场化的大学生就业之间出现了不可回避的矛盾,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人才的自由流通,束缚了市场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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