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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特点和原则探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苟冰影

  【摘 要】在提倡和谐社会的今天,残疾孩子们接受教育的权利更应得到尊重与保护。特殊教育是一个国家和地区文明程度的标志之一,是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的重要体现。发展特殊教育,也是提高未来残疾国民素质的重要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明确指出,“国家和社会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各种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努力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体育教育又是我国整个特殊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研究特殊教育学校的体育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特殊教育;教学原则;教学效果
  在体育教学中,教师不仅仅是让学生在学习体育理论知识、技术技能的过程中体验成功,而且要在体育教学的全过程中都渗透对学生的自尊心、自信心、自强自立精神、创造能力、竞争意识及人际关系交往能力的培养.为学生提供尽可能多的成功机会和体验,增强其学习的信心和敢于尝试的勇气,善于发现学生的闪光点,及时进行强化。
  一、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育目标
  由于残疾学生的特殊性,教育部颁布了《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体育教育成为了特殊教育的重要内容。《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指出:“特殊教育学校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根据学生身心特点和实际需要实施教育”,使残疾学生“掌握锻炼身体的基本方法,具有较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得到提高;初步掌握补偿身心缺陷的基本方法,身心缺陷得到一定程度的康复;初步树立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形成适应社会的基本能力”。
  二、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的显著特点
  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的特点主要表现在特殊的教学对象,特有的教学目标,有针对性的教学内容及方法,体育教师技能的全面性以及体育场地器材配置的特殊性,等等。
  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的对象,是有不同程度身心缺陷的儿童少年。针对智力障碍、视力障碍和听力障碍等不同身心缺陷的学生,在教学内容的选择上需要充分考虑学生的身心状况,采取不同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区别对待。在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过程中,体育教师在具备一般体育教育教学技能的基础上往往还要同时具备一定的特殊教育技能,如盲文、手语等。
  三、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的基本教学原则
  通过对上述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特点进行全面的考量,结合当前我国特殊教育学校体育发展现状,下面提出以下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的原则。
  1.强身健体性原则
  健身性原则是指在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过程中必须体现特殊教育学校体育的缺陷补偿功能,通过合理有效的教学手段和方法使残障学生缺失的机体功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康复或代偿,为学习和掌握新的运动技能奠定良好的身体基础。
  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群体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身心障碍,这些身心障碍不同程度影响着他们的机体活动能力。在体育教学实施过程中有必要将全面锻炼学生的各项身体机能,特别是开发新的运动技能以实现缺陷补偿视为教学中心目标。
  在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过程中应贯彻健身性原则,要求体育教学内容的选择必须保证对学生的身体康复或锻炼有积极的作用。体育教师在备课阶段必须清楚了解授课学生的身体情况,要根据学生的身体状况选择适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体育教学过程中运动负荷量和强度要适中,以便达到锻炼学生体质的要求――既要避免负荷过小达不到健身的效果,又要注意避免负荷过大对学生身体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2.趣味快乐性原则
  趣味性原则是指在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过程中让学生在学习运动技能和进行身体锻炼的同时,能够体验运动的乐趣,喜欢运动并享受运动的快乐。
  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存在不同程度的身心障碍,他们需要关爱,但更需要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体育课教学过程中师生之间、学生之间互动性强,学生在体育课中的快乐体验对培养其良好的心理特征具有重要的意义。体育教师可通过情境教学模式,采用游戏、比赛等多种教学手段和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在运动中不断体验成功的喜悦,使学生能够自觉、主动地参与到运动中,进而养成终身体育锻炼的习惯。
  在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过程中贯彻趣味性原则,要求教师要多站在学生的角度以学生的主观感受考量教学方法、教学组织、评价标准等教学细节。体育教师在进行教学设计时应在保证完成教学目标的基础上多选用能带给学生运动乐趣的学习内容,让学生真正享受到运动的快乐。
  3.益智开发性原则
  益智性原则是指在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过程中要注重开发学生的智力,充分利用体育教学活动中师生、生生之间互动性强的特点,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品质,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
  我国特殊教育学校的教育对象一般分为视力障碍、听力障碍和智力障碍三类。不仅智力障碍学生群体的智力水平远远落后于普通学生,而且视力障碍和听力障碍学生群体的智力水平也往往落后于同年龄段的普通学生。因此,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的智力培养绝不仅仅指向智力障碍的学生群体。
  在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过程中贯彻益智性原则,要求做到:一方面,注重提高残障学生的智力水平,通过精心的教学设计培养学生的记忆力、观察力、思维能力和分析能力;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体育教学集体活动多、互动性强的特点,培养残障学生自尊、自强、团结、互助等良好的心理品质,为学生更好地适应并融入社会奠定良好的心智基础。
  4.安全第一性原则
  安全性原则是指在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过程中,要确保所有学生在安全可靠的环境下开展体育活动,教师在尽到自身对学生保护义务的同时还要适时对学生进行安全运动的教育,强化学生自我保护的意识。
  任何体育运动项目都存在风险,安全问题是学校体育教学活动必须要面对的问题。随着我国学校体育课程改革的深入,各级各类学校和体育教师对体育教学安全防范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对于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课堂组织性和纪律性与普通学校相比差距较大,体育教学过程中对安全性的要求就显得更为重要。
  教学原则反映了教学的客观规律,是教学工作中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应贯彻于教学过程的始终。在遵循普通学校体育教学原则的基础上,分析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活动的本质性特点,探究符合特殊教育规律的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原则对提高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质量将发挥保障作用,对促进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学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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