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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不能奉行“拿来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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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称对于广大中小学教师特别是身处一线、基层的教师来说,其作用非同小可。面对论文、外语、计算机考试,抑或是论资排辈、暗箱操作等问题,改革教师职称制度的呼声日益高涨。
   2015年8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拉开了在全国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序幕,并对改革提出了顶层设计。随后,人社部、教育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出台了改革的时间表与路线图。这让广大苦于职称评聘的中小学教师欢欣鼓舞的同时,也将关注的焦点置于制度的具体落实上。
   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是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示范带动、先行试点性质,在推进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方面的意义举足轻重。现如今,国家层面的制度已经出台,如何实现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统一,改变过分强调论文、学历的倾向,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等,这些难题仍需多方特别是地方政府行政部门从实际出发予以解决。
   教书育人是教师的使命,给予那些真心谋教育发展、促教育改革、育国家栋梁的教师以尊重、理解、支持、鼓励,是政府部门应尽的职责。完善教师职称评审制度,也是其中应有之义。
   当然,各地的情况不尽相同,无论是修订评价标准还是建立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评价机制,抑或是坚持职称评审与岗位聘用相结合,都不能奉行简单的“拿来主义”,需要政府行政部门、专业机构、学校等的调查研究与通力协作,注重倾听一线、基层教师的声音,并适度吸纳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打破唯资历论、唯学历论、唯年龄论的桎梏,以形成科学的评价标准和长效的评价机制。其间,政府行政部门和学校既不能大包大揽、搞一刀切,也不能不闻不问、逶迤塞责。权利与责任的划分应当明晰,由谁评、评什么、怎么评,要让广大教师明白,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只有真正打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定的“天花板”,给予那些道德高尚、教有所长、业有实绩、献身教育、热爱学生的教师应有的职称(职务),才能人尽其才、才尽其用,从而促进教育改革在深水区前行,实现教师队伍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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