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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公民”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钱松岭 董玉琦

  摘要:本文从“数字公民”的角度分析了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价值内涵,简要介绍了“数字公民”的基本内容,并从课程目标、课程内容、教学与评价的层面提出在信息技术课程中如何落实“数字公民”培养的方法。
  关键词:信息素养;数字公民;信息技术课程
  中图分类号:G434 文献标识码:A 论文编号:1674-2117(2015)21-0097-03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公民意识的培育。信息时代公民意识的培育,可以理解为数字公民的培养。在社会信息化不断深入的背景下,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愈发显示出其育人价值。
  什么是数字公民
  数字公民一般指那些使用信息技术参与到社会、政治以及政府活动中的个体。一位可以称作数字公民的人,必须有广泛的知识与技能,并能通过计算机、手机或联网设备接入互联网,能与私人或公共组织进行交流,这些因素将数字公民与那些文盲以及没有互联网接入的人们区别开来。一位数字公民经常广泛使用信息技术、创建博客、使用社交网络并参与到新闻网站的活动中等。
  数字公民同时具有权利与责任。一位合格的数字公民能体验到数字世界带来的利益,如同一个国家的公民,他们将被赋予权利,在数字活动中使用合适的语言,判断自己的行为是否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是否符合道德,并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社会责任。
  为什么要培养数字公民
  1.社会转型与数字公民
  英国学者德里克希特发现公民身份的产生实际是由社会转型产生的,如下表所示。
  由上表我们可以看到,在从自然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人需要自由、平等、民主等人格特征,民主与法治是现代社会生产的必然要求,与民主社会相适应的社会主体从“臣民”转向公民,即现代社会个体的身份。
  同样,在工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型时,信息同物质、能量一样成为社会生产力要素,人的独立性、民主与法制、权利与责任都是通过信息活动来体现,具备信息技术能力的数字化公民才能参与到信息社会的建设当中来。因此,数字公民的培养是社会转型的要求。
  2.现代化与数字公民(社会价值)
  执行运用先进的现代制度、管理方式或技术工艺,需要人自身从心理、思想、态度和行为上都做好现代化的准备,否则会导致制度的畸形。这就是“英格尔斯效应”。英格尔斯认为:“人的现代化是国家现代化必不可少的因素,它不是现代化过程的副产品,而是现代化制度与经济赖以长期发展并取得成功的先决条件。”数字公民培养即人的现代化过程,制度现代化需要人的现代化,数字公民培养无疑是最为关键的能动力量。
  3.教育与数字公民(教育价值)
  人的现代化即教育的现代化,教育现代化促进教育民主化,教育民主化进程需要数字公民的培养,形成平等、自由、独立、责任等数字公民的情感态度与行为能力才能使教育现代化,进而推进教育民主化的进程。从某种意义上说,教育现代化的实现是教育民主化的基础,而数字公民的培养正是其核心任务。
  4.学生发展与数字公民(个体价值)
  信息社会,数字公民是学生“全人”发展的需要。互联网时代显现出越来越多的后现代特征,学生个体的个性发展有了新的空间,个体间的年龄阶段性差异、个性差异存有更多的可能性,作为虚拟与现实世界中的“数字人”,数字公民正是对学生的人格完善的全面培养。
  数字公民包含哪些内容
  为适应中小学学生的数字公民教育,Mike Riddle更加全面地阐释了数字公民的概念,认为数字公民素质包括以下9个因素。
  1.数字接入
  指完全电子化的社会参与活动。主要内容包括:使全体学生能够平等地获得数字接入的机会;为有特殊需要的群体而设计的特殊设备;提供校外容易获得的数字资源。
  2.数字商务
  指商品的电子化买卖。主要内容包括:通过商业网站、拍卖网站或其他网店在线购物;通过拍卖网站或其他网店销售商品;通过媒体软件(如iTunes)的媒体订阅与购买;在线游戏“虚拟商品”的买卖。
  3.数字交流
  指电子化的信息交流。主要内容包括电子邮件、手机、个人视频交流、短信、即时信息、博客、维基、社交网站等。
  4.数字素养
  指技术与技术应用的教与学的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学习数字基础―浏览器、搜索引擎、下载引擎和电子邮件;评估在线资源―判断网站内容的准确性,评估网上销售的可靠性,能识别网络钓鱼等;探索发展在线学习模式和远程教育。
  5.数字礼仪
  指网络行为的电子化规范。主要内容包括:应用技术时使消极影响最小化;在合适的情境中应用技术;尊重他人,不进行网络欺侮,说煽动的语言等。
  6.数字法律
  指行为的电子化责任。主要内容包括资源分享网站的使用、盗版软件、破坏数字版权加密保护技术(DRM: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入侵系统或网络、身份盗窃、性短信与违法照片。
  7.数字权利与责任
  指延伸到一个数字世界中的对人的要求与自由。主要内容包括:遵循可接受使用策略,在校内与校外负责任地使用技术;符合伦理地使用在线资源,包括注明出处和询问是否能得到许可;作业与考试中使用技术进行作弊;网络欺侮、威胁和其他不恰当使用技术的报告。
  8.数字健康
  指数字技术世界的生理与心理健康。主要内容包括:符合人体工程学的使用技术,避免重复性运动伤害;网络上瘾、游戏上瘾或孤僻症。
  9.数字安全
  指保证安全的电子化预防措施。主要内容包括:硬件网络的安全保护;个人安全,即身份盗窃、钓鱼软件、在线活动;保护学校安全,如黑客、病毒;保护社区安全,如恐怖威胁。
  信息技术课程与数字公民
  教育的目的是加速学生的社会化进程,促进学生的社会性发展,使之在与社会互动的过程中能更好地参与其中。“现代教育的核心就是主体性教育,就是把受教育者看成是主宰自己的人,即把他们培养成相信自己、拥有自己的权利并能尽自己社会义务的主人。”我国信息技术教育在中小学校基本普及,100%的高中、95%的初中、50%的小学已开设信息技术必修课。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总目标是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其终极目的也是信息时代公民的养成,即数字公民的培养。因此,中小学信息技术课程的育人价值不可替代。那么,如何在课程中体现数字公民教育呢?
  1.课程目标中要强调信息伦理与社会责任
  参与信息社会活动,需要在数字化的社会情境中表现出良好的道德修养与社会责任,处理好个体自身,个体与他人,个体与社会、国家乃至国际的关系。这要在课程目标当中有所体现。
  2.选取合适的课程内容并进行合理组织
  梳理数字公民的内涵,找出数字公民培养的基本课程主题,然后确定基本原理、基本概念、基本知识与技能以及基本信念或价值等。再对这些课程主题即课程内容进行有效组织,使之形成一个具有特定逻辑关系和价值关系并具有可操作性的内容体系。
  3.通过数字化的教学来实现
  要研究与课程内容相应的教学策略,引导学生参加能够引起价值冲突和价值交流、展开合作交流、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活动,特别是在数字化学习环境中,利用数字化工具与资源,帮助学生通过切身体验,在其特有的兴趣、动机和实际具体活动的作用下,经过独立思考、判断和选择去解决一些价值冲突与矛盾,从而强化对象的行动。
  4.注重过程性评价
  注意过程性评价的重要作用,同时还要发挥学生自我评价的主体作用,强化学生的积极倾向,真正提高学生依据内在规范自我判断、调整、控制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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