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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名词+了”说起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常晶晶

  摘要: 文章从“名词+了”的句法说起,结合《汉语和汉语研究十五讲》中相关例句,探讨语义范畴分析和范畴理论在语言研究中的作用,并简单介绍范畴理论和语义范畴的研究情况。
  关键词: 范畴理论语义范畴分析语法
  
  一、几个语法问题
  
  (一)关于“名词+了”
  在《汉语和汉语研究十五讲》中第五讲“特征理论与语义特征分析”里,作者用语义特征分析了什么样的名词才能进入“名词+了”句法格式,即:
  第一,这类名词所表事物(特别是时间词语)属于带顺序性而又周而复始不断循环出现,如“春天了”、“正月了”等。
  第二,这类名词所表事物属于带顺序性并有时间推移性,如“小学生了”、“大姑娘了”等。
  其中第二类名词还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非循环顺序名词所表事物不能在顺序中处于起始地位;二是非循环顺序名词若具有顺序性和时间推移性,不能指不同的人或事物。于是作者得出能够进入该句式的名词的语义特征为“系列推移性”,标记为:名词+了(名词语:[+系列推移性,-非循环起始性])
  是否只有运用特征理论才能分析该句式呢?我们在该书的十一讲中找到了另一个答案,那就是“范畴理论与语义范畴分析”。如前文所举例“(现在已经)春天了”,“(小丽都)大姑娘了”,就是“名词+了”充当谓语而构成的句子。研究发现这里的“名词”必须具有“表示某种过程或周期顺序的意义”,也就是具备上文所强调的“顺序性”,即可以归入语义范畴里的“顺序范畴”。
  “顺序范畴”即只有具有顺序意义的名词才可直接充当谓语(包括受时间副词或范围副词修饰,后可加“了”)。不仅仅是我们分析的句式如此,汉语中多个名词和名词的组合也需按一定顺序排列;定中偏正结构中多个定语连用也有一定顺序,大体是“时间>空间>颜色外观>质料功能”;多项形容词定语的排列顺序是对立项的定语一般要排在前;语气词的连用则是遵循“词语数量由小到大”的顺序原则。
  (二)跟数量有关的语法分析问题
  与数量有关的语法问题有很多,这里只讨论其中的一种――主观数量意义,指结构中带有对数量意义的主观评价,即相同的数量词语有时可表示“大量”,有时又可表示“小量”。在《十五讲》第324页有这样一个例句:“十个人才喝了五瓶汽水。(量大/量小)”对此有人就提出疑问,该例句表示“量小”的意思很好理解,怎么也能表示“量大”呢?作者解释为可以从重读位置加以区分,我认为不妨设置一个语境,假设汽水瓶容量很大的话,那么说该例句也可以表示“量大”也就能够理解了。同是324页的68b两个例句好像有误,从上下文来看似乎应该调换顺序,即“没上一天班”表示“量小”,“上了一天班”表示“量大”。
  (三)跟领属有关的语法分析问题
  我们先看《十五讲》第330页的两个例句:“他死了父亲。”和“他洗了衣服。”
  这两个例句看着差不多,层次分析也都是“主谓/动宾”。但可以说“他父亲”,“他衣服”就不成立,说明它们是有差别的。用语义范畴中的“领属范畴”就可以解释其中原因。“他”和“父亲”之间是必然从属系,即肯定存在领属关系,或者说这种领属关系比较典型;而“他”和“衣服”之间就不能肯定有必然从属关系,衣服可能是他的,但也可能是别人的,不能肯定二者具领属关系。
  我们之所以把“他”和“父亲”确定为典型(狭义)领属词组,主要根据“领属”的两个语义特征标准:一是领和属的关系是必然的或固有的;二是领和属的关系是不可转让或不可分离的。
  考察“领属词组”能够解释很多句法结构之所以不能成立的问题,可以从三方面来看:
  第一,所有真正的双宾语成分都不能以任何形式构成领属词组,因为领属结构词组会造成句法结构的性质变化。像“他泼小李的一身水”就不能说,因为这里的“小李”和“一身水”是表示“对象”和“结果”的双宾语,不像“他偷了邻居一只鸡”那样“邻居”和“一只鸡”构成领属词组。
  第二,领属词组会使句法结构变复杂。比如“他哭得嗓子都哑了”可以变成“哭得他嗓子都哑了”,而“他哭得我们也伤心了”却不能变成“哭得他我们也伤心了”。
  第三,领属词组在一些动词结构中出现时,可能使原句式发生变化。如“她头发黄”可以说,而“她黄裤子”就不成立,就是因为“她”和“头发”之间具典型的领属关系,而和“裤子”则没有。
  
  二、研究情况
  
  在当代语法研究中,很多著述不同深度地谈及汉语的语义语法范畴,如徐通锵提出语义句法,胡明扬反复强调语义语法范畴研究的重要性,马庆株所倡导的语义功能语法理论,则把语义语法范畴提到核心地位。
  苏宝荣认为,我们应讲究一个语义分析与语法分析相结合的原则:任何一个语言单位(包括语素与复合词)的语义关系与语法属性、语义层与语法层是同时存在,融为一体的。它们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我们研究复合词的内部结构,不能仅仅满足于对其进行语法结构分析,更需要进一步说明其深层的语义关系;但绝不是排斥对语法形式的揭示。
  马庆株说:“语义特征是范畴性语义成分”,“是概括性最大的意义”,“语义特征分析成为语法语义研究的关键”,“提取语义特征是建立语义语法范畴,建立词的大类、小类的前提,可以使语法研究走上精密化的道路,同时也使得语法学不仅是描写的,而且是更富于解释力的”,“语义特征决定聚合从而间接地决定组合的语法性质”,“属于某一词类的语义特征还有层级之分,有较高层级的语义特征(上位语义特征)和较低层级的语义特征(下位语义特征)。上位语义特征和它的下位语义特征一个系统”。“语义特征是范畴性义素,不仅实词有语义特征,主要表示语法意义的虚词也有语义特征,……句法结构(词组和句子)也都有语义特征”。
  邵敬敏、赵春利在《关于语义范畴的理论思考》中指出:语义特征的类别聚合决定了语义特征范畴;语义特征的选择组合则决定了语义关系范畴;语义特征范畴包括词义特征范畴和句义特征范畴;语义关系范畴包括语义论元范畴、语义角色范畴和语义关联范畴。据此,我们可以对语法范畴、形式范畴、词法范畴、句法范畴、语义指向等,乃至于语义范畴重新进行界定。语义特征范畴是根据聚合的性质标准,而语义关系范畴则是根据组合的性质标准。本文最后讨论语义范畴的分类,这将有助于汉语语法研究的现代化和多元化。
  
  参考文献:
  [1]陆俭明,沈阳.汉语和汉语研究十五讲[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
  [2]周祖谟.汉语词汇讲话[M].人民教育出版社,1959.
  [3]马庆株.变换、语义特征和语义指向[A].商务印书馆,1999.
  [4]苏宝荣.语义分析与语法分析结合理性思维与具象思维兼容――关于汉语复合词结构认知与研究的思考[A].语文研究,2008,(1).
  [5]陈一.语义功能语法――理论与方法探索[A].哈尔滨工业大学学报,2005,VOL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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