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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需求导向的涉外警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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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在世界经济历史新时期背景下,我国与全球各国的交流往来日益频繁,推动了公安部门涉外管理工作进一步发展,而涉外警务人才是涉外人员管理以及国际警务合作与交流的专业人才,其素质与能力直接影响到我国警务人员的国际司法形象。本文以国内公安院校本科学生为研究对象,旨在通过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课程体系以及评价体系等创新,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涉外警务专业培养模式,培养为国家服务的涉外警务专业人才,为国家的公安涉外管理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关键词:需求导向;涉外警务;人才培养;公安
  中图分类号:D631.1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2095-9214(2016)09-0281-02
  涉外警务是指公安部门与警务人员依法行使警察职权,对在我国领域外发生的涉及国家或公民利益的事务等具有涉外因素的事务实施行政与刑事管辖活动的总称[1]。在世界经济历史新时期背景下,我国与全球各国的交流往来日益频繁,推动了公安部门涉外管理工作进一步发展,而涉外警务人才是涉外人员管理与国际警务合作与交流的专业人才,其素质与能力直接影响到我国警务人员国际司法形象,因此随着我国警察机构与其他国家警察机构的交流、涉外管理以及刑事管辖进一步增强,对涉外警务管理能力需求也更高了,要求培养更高素质的涉外警务专业人才。
  我国涉外警务教育起步于20世纪90年代,随着国际警务合作的不断深入,各地公安院校越来越重视涉外型高层次警官的培养工作。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90年代设置了涉外警务管理专业,培养了大批国际警务领域的涉外人才,而江浙这些东南沿海经济比较发达、国际交流合作频繁的省份,地方公安院校的涉外警务专业大部分模仿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涉外警务人才培养模式,在治安管理专业下设立涉外警务研究方向,进行人才创新培养。例如,浙江警院与国外司法院校合作办学,采取“2+1+1”的人才培养模式,而江苏警院则实施精英教育,通过考试从新生中选拔一批优秀学生组成涉外警务班,对其开展有针对性的培养[1]。
  涉外警务专业是一门新兴学科,随着世界政治、经济与科技的高速发展,中国警察机关与各国警察机关之间的国际联系更加广泛,改革传统的涉外警务教学体系,创新传统的涉外警务专业设置,提升传统的教材质量,培养学生的创新探索能力与信息技术能力,构建新型涉外警务人才培养模式,已经成为当前公安机关的十分关注的研究课题。
  一、新时代背景下涉外管理的需求
  我国加入WTO之后,随着出入境公民越来越多,涉外管理遇到了许多新情况与新问题,为我国的涉外警务专业的发展创造了机会,但由于国内涉外警务专业在教学内容设置上缺乏明确角色定位,与其它专业课程体系存在一定重复性。这对涉外管理专业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国内公安院校纷纷设立涉外警务专业,构建涉外警务的学科体系与课程建设,培养具有国际执法能力的复合型与外向型人才来满足涉外管理与涉外刑事管辖的需要[2]。
  (一)涉外管理对象的复杂性与跨域性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出入境人数也不断提高,一方面入境国外人员越来越多,涉外管理任务越来越繁琐,另一方面出境公民呈现出增长态势,涉外管理对象越来越复杂。2000年各地公安部门查处的非法入境等涉外案件的外籍人员达8.5万人次,约3万人被遣送出境。因此,我国的国际警务合作的研究热点集中在域外调查取证权与案件侦查权领域,与国外警察机构合作的机会不断增多,与国外警察机构每年共同办理涉外刑事案件逾百起[3]。
  (二)涉外警务专业人才培养的专业性与国际性
  涉外警务专业要求培养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与执法公正的管理人才,担负维护国家安全、公民合法权益以及促进国际交往的重任,需要执法人员具有更高的国际意识与国际执法水平。公安部门在出入境管理、边防检查、跨国犯罪侦查、国际执法联络与涉外执法等领域内需要大量熟悉国际执法与法律知识的跨国涉外管理人才。
  随着涉外执法公务的增多,对涉外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不仅要具有丰富的境外警务专业知识与执法能力以及国际交流的语言能力,掌握国际法、国际关系学、犯罪学与侦查学等基础理论,而且能够处置涉外案件,同时能够从国际大局与涉外执法服务于外交的角度出发,分析国内外关系的变动对涉外执法的影响,具备较强的与国外警察机构沟通能力,根据国际关系正确处理与协调涉外案件。
  (三)涉外警务专业人才培养的必要性与重要性
  当前我国经济在不断发展与进步的过程中,部分城市已迅速崛起,外国人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同时,国内人口增长的同时,也使我国社会公共安全管理面临着重大的挑战与新问题。比如在国内的一个城市,城市的外来常住人口约一万人,在城市的工业园区里也聚集了许多世界知名企业。这些企业在城市经济增长的同时,也出现了各种涉外案件,如外国人的交通事故与贩毒案件的发生。但涉外警务人员不能满足管理的需要,使当地公安机关不得不聘请短期兼职与培训方式来应对情况,因此从这方面来看,国际警察专业人才的培养是非常重要与必要的。
  涉外执法不仅要求警察在执法过程中熟悉国际法与国内相关涉外法律,而且还要求精通外语,能够流畅地与外国公民交流。随着涉外管理任务的增加,涉外管理需要更多的理论指导与业务培训,培养国际型执法人才。涉外警务不仅打破了以公安业务辖区为界划定学科的传统模式,而且将涉外行政与涉外刑事管辖统一,同时还新增了国际侦查等学科理论,涉外管理的范畴及其体系的理论研究将使涉外警务专业具有前瞻性,便于培养新型涉外管理人才。
  二、我国涉外警务人才培养的现状
  我国的涉外人才主要是普通高校或公安院校毕业大学生。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在90年代就部署了涉外警务人才培养工作,2002年建立了涉外警务系,开设了涉外警务管理专业,为了进一步提高办学层次与培养质量,2013年将涉外警务系改为国际执法学院,不断探索总结形成了具有自己特色课程体系与专业教师队伍,也培养了大批国际警务人才。针对涉外警务人才不足的现状,各省公安院校也开始积极行动,如江苏警官学院、山东警察学院、湖北警官学院、江西警察学院、浙江警察学院、四川警察学院、广东警官学院等都设立了涉外警务专业,探索培养涉外警务人才的最佳途径,与此同时还有西北政法大学等非公安院校也在从事涉外警务人才培养工作[4]。   涉外警务人才培养的目标是使学生了解涉外警务的基本概念、原则、法律与工作方法,能够从事出入境管理、涉外案件、边防检查与国际警务合作等工作,具备在涉外警务方向进行科研教学的能力。但由于达到这种培养能力的院校不多,无法满足当前涉外警务人才培养的需求,而且普通高校学生外语功底扎实但法律知识与警务技能还有不足,公安院校的学生虽然熟悉警务理论,掌握警务技能,但外语水平不如普通高校学生。之所以如此,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涉外警务是一个新兴的学科,而且要求越来越高,许多教师在警察工作中缺乏外交经验,而且对外国警察理论的深度不够,这样很容易使得理论教学与实际工作脱节等问题。因此,为了培养能够适应时代需要的人才,有必要深入研究涉外警务人才的培养问题,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涉外管理人才培养之路。
  从文化的角度,涉外警务专业人才的培养诸多方面存在着问题有待解决,我们的警察部队主要是普通大学学生与公安学院学生,而国际警务人员的来源主要依靠公安院校或更高层次的毕业生。随着对涉外警务人才需求的增长,非公安院校也在参与涉外警务人才培养。在课程设置上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培养目标的不明确、教材资料不够丰富以及课程设置比较混乱等,另外相关法律理论与警务技能层面还需进一步提高,使得涉外警务人才培养受到一定的阻力。
  三、基于需求导向的涉外管理人才培养模式
  (一)构建以需求为导向的涉外警务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型
  根据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与人才需求,提出一个主体(人才)、四大支柱(厚基础、宽口径、强能力、高素质)的涉外警务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型。厚基础就是具备较扎实的外语、司法制度与国际警务等知识基础与结构,这是培养涉外警务人才的前提。宽口径就是教学方面要求既包括涉外管理又涉及涉外刑事侦查,学生方面要求既掌握涉外管理又熟悉涉外刑事侦查的策略与手段,而且学科体系方面具有一定的理论超前性,能够指导公安实战的需要。强能力就是涉外警务人员应具备敏捷的应变能力、果断的判断力、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以及参与国际执法能力等,这是是培养涉外警务人才的关键。高素质就是培养具有政治素质高、专业知识素质高与思想道德素质高的人才,是培养涉外警务人才的出发点与最终目标。
  (二)涉外警务课程体系与师资培养、教学方法与教学内容改革
  在课程体系方面,以岗位需求作为基本准则,以综合能力作为价值取向,设置由公共基础平台、学科基础平台与专业方向平台组成的课程体系,构建涉外警务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型。在涉外警务人才的培养的过程中既要加强专业理论的讲授,又要强化实践环节的训练。
  在师资培训方面,安排专职教师在国内或国外进修,组织参加国内外涉外警务相关研讨会,选派专职教师进行实地调研,了解涉外管理的实际问题,在专业培养方案上力求有特色。优秀的师资队伍一方面要求教师积极学习,增强涉外警务业务能力,完善理论知识,提升业务水平与职业素质,另一方面要求学校增加投入,为教师提供更多的培训与锻炼机会。另外,教师应与基层警察建立联系,及时掌握涉外管理领域的研究动态,在外语能力培训方面尝试新方法、新模式。
  在教学方法方面,很多教师都在探索与总结不同的教学方法,常见的教学方法有情景式教学、互动式教学、启发式教学、任务型教学、案例教学等。从教学的效果来看,优秀的教学方法对教学质量有较大的提升作用,学生能积极参与教学互动,理解教师讲授内容,在实际中运用理论达到举一反三的境界。教学方法的科学性要求教师要理论联系实际,将教学的理念深植于心,以学生为本进行教学活动,教师的职责不仅是教育理论,而且更重要的是育人,只有既能教育理论知识又能启蒙学生心智的教学才是真正成功的教学。
  在教学内容方面,从国际警务改革的需求出发,创新已有课程内容体系,强调理论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在人才培养上寻找平衡点,有步骤地进行双语教学方式。教学内容是涉外警务人才培养的关键因素,决定着人才培养的目标、质量与水平。涉外警务专业是一门基础性的应用学科,以涉外相关法律为理论基础,同时又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不仅要求具有法学与管理学的理论,而且要求具有治安学与侦查学的理论。在教学内容设置上,要紧密把握涉外管理工作的实际需求,联系国际政治经济大环境,关注社会热点,对涉外警务的前沿问题要有敏感性与前瞻性。另外,要着重突出涉外管理工作的程序上的特殊性与易受国际局势影响而具有的灵活性。
  (三)建立科学的涉外警务专业人才培养模型评价系统
  对涉外警务人才的评价主要由政治素养、能力素质与社会评价三大要素所构成。以政治素养为核心,将能力素质分为基础、专业与创新能力素质,根据社会需求制定一定的达标标准,构建社会评价系统。
  (作者单位:江西警察学院)
  参考文献:
  [1]向党.涉外警务[M].北京:我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1.
  [2]吕杨.关于国际化警务人才培养的思考[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08(2):119-122.
  [3]辛志敏.涉外警务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1.
  [4]师秀霞.公安院校涉外警务人才培养探析[J].铁道警察学院学报,2014(03).
  [5]周菊兰,王青.涉外警务专业设置及人才培养研究[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2013(04).
  [6]李亚萍,金佩华.我国高校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理论研究综述[J].江苏高教,2003.
  [7]冯前进.高职院校警察类专业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以监狱信息技术与应用专业为例[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13.
  [8]李俊霞,刘伟.独立学院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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