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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智慧城市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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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目前,全球智慧城市的建设都处在飞速发展的阶段,但基础理论还不够完善,国内许多城市把智慧城市的建设列入了当地的“十三五”发展规划。文章阐述了国内外智慧城市领域的专家学者对智慧城市的定义和阐述,介绍国内外智慧城市的发展现状,分析国内外智慧城市建设的模式并分析优劣。分析泰安市建设智慧城市的基础,并预期泰安市智慧城市建设目标。
  关键词 智慧城市;智慧城市建设模式;信息化
  中图分类号 F299.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2095―6363(2016)04―0041―01
  从20世纪中期开始,伴随着世界各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而出现的城市问题日益加剧,怎样克服并解决这些难题是世界各国在城市管理方面所面临的严峻考验。在此环境下,智慧城市的概念随之诞生。2012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启动了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工作。2013年8月国家住建部又公布了第二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因此,在现阶段对智慧城市的建设进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1智慧城市研究综述
  1.1智慧城市的概念
  智慧城市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智慧城市是在信息技术的基础上形成的一种城市智能化的高级形态,它是人们对于今后生活的一种理想和向往,它展示的是一种可持续的、和谐的、智能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而狭义的智慧城市是指以广电网、互联网、电信网、物联网、无线宽带网等各种网路组合为基础,更加深入地推进各类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以及基础性与应用型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优化现有投资组合的各种元素,形成高端发展、现代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网络化、智能化的城市,是以智慧技术、智慧管理、智慧产业、智慧服务、智慧人文、智慧生活等方面为主要的建设内容和目标。
  1.2智慧城市的特征
  从智慧城市整体建设实施的过程以及运营情况来看,它应该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征:网络广泛覆盖;网络深度互联;资源协同共享;系统智能处理;信息开放应用。
  1.3智慧城市发展现状
  1.3.1国外智慧城市发展概况
  IBM于2009年首次提出“智慧城市”的理念,目前已有大量城市在进行智慧城市的试点。智慧城市建设发展比较快的地区有欧洲和亚洲,包括欧盟、日本、新加坡、韩国等,以及亚洲的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马来西亚等国。这些国家开展的智慧城市建设都表现出了本地化、多元化和层次化的特征。
  1.3.2国内智慧城市发展概况
  我国于2013年批复了国家八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标志着我国的智慧城市建设正式列入国家战略。目前,智慧城市建设已经成为政府“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抓手之一。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国内智慧城市数量迅速增加。根据我国工信部发布的《2014年ICT深度报告》显示,“100%的副省级以上城市(15个)、89%的地级及以上城市(241个)和47%的县(区)级及以上城市(51个)在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2智慧城市建设模式
  2.1政府独立投资建设
  该模式不需要运营商参与,只靠政府独自投资建设,需要政府全权投资资金和技术,独立完成整个建设过程,并进行监管运营。其优点是政府可以自主控制网络运营的使用方式和经营方式,可以更好的对智慧城市各个项目工程的实施过程进行严格的控制。缺点是费用问题。政府必须承担所有的投资,包括设计、实施、管理等,这对于政府来说是不小的经济负担。风险问题。政府不是专门的网络运营机构,没有相应的经验和专业的技术,风险是显而易见的。
  2.2政府投资+运营商建设
  该模式需要政府投资,主导整个建设过程,运营商提供相关技术和人员,运用其自身的网络运营优势,通过运营商已有的相关网络,为政府提供帮助和支持,政府也可以委托运营商来监管和维护建设实施过程中的日常工作。优点是政府投资主要建设,可以保证相关的建设方向和建设主动权,同时监管力度也会得到保障;运营商拥有网络运营建设的相关技术和经验,能够提供不可获取的力量;委托运营商进行建设,可以降低政府建网的风险,保证建网的安全性,增加收益。缺点是政府全权投资,财政压力非常大;在实施过程中某些项目或者发展方向出现了偏差,政府依然存在一定风险;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运营商的优势,削弱了运营商对项目的控制权。
  2.3政府+运营商合作建设
  该模式要求政府主导,在前期投入启动资金,建设基础设施,同时最重要的是制定智慧城市建网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首先创造出建网工作的整体格局,完成前期工作后,由运营商全面接手,运用政府创建的基础,在之后的建网工作中利用自身优势进行建网运营和维护工作。优点是资金压力小;降低了政府的风险;既能达到政府监管控制,又可实现运营商的项目盈利,并且可以保证公众对网络服务的需求;运营商的建网积极性较高。缺点是运营商在选择合作企业时需谨慎考察,要把自身的风险值降到最低;运营商的资金回收期较长。
  2.4政府牵头+运营商建设
  该模式中,政府通过协议授予私营企业特许专营权,许可企业融资建设和经营,并通过向用户收费或出售产品回收投资并赢利,到期所有设备无偿归政府。其优点是政府承担的风险与投资都非常小,几乎所有的投资与风险都由运营商来承担。缺点是对运营商来说,这两方面的压力会陡增。
  2.5运营商独立投资建设
  该模式中,政府不参与任何相关工作,无论是资金投入还是建设过程,项目实施中所需的资金、人员、设备均由运营商提供,最终建设成果与政府无关,政府也无法监管。优点是运营商独立运营,无外因干扰,建设过程及建成后的自主权都在运营商手中;政府不承担相关责任,没有任何风险。缺点在于运营商独立完成整个项目,政府没有话语权,很难使整个项目按照政府期望的方向发展。
  3泰安智慧城市建设   3.1建设基础
  泰安的科教文化事业发达,泰安市已经开展“智慧泰安”试点工作,新建住宅建筑及商住楼将全部按照国家标准实施“光纤到户”,积极推进物联网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的应用,制定政务数据共享与交换机制,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强化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有效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为提升县级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新泰市、肥城市被选择作为县域“智慧城市”综合试点。同时,泰安建成区也作为“智慧城区”试点,将在应急指挥、城市执法、综合治理、公用事业、交通、旅游、文化、教育、卫生等领域开展信息化项目建设,提高城区管理和服务的现代化水平。
  3.2智慧泰安建设模式选择
  通过以上的分析,结合泰安的自身情况,对智慧泰安的建设模式选择有以下几点建议。
  3.2.1政府主导
  目前泰安市政府已出台各项政策措施,以顺应智慧城市的发展。首先是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体系的推进,泰安市政府建立政务专网,运用电子化的平台对各个重大项目进行审核、批复。泰安市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体系旨在服务市民和企业,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把电子政务延伸至最基层,覆盖整个城市网络,使得城市管理更加高效。政府主导智慧城市建设,可以制定很多鼓励性政策,对社会信息化应用进行宣传和指导,鼓励信息化创新。同时可以合理控制收益,更多的从公共服务的角度出发,为企业和市民带来便利。
  3.2.2运营商协助
  政府主导并由运营商提供技术支持、专业技术人员等,是泰安智慧城市建设的主模式。2010年6月泰安市政府与山东联通签署了“无线城市”建设合作协议,全面开展了基于有线/无线宽带应用的信息化战略合作,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2015年1月15日,山东联通与泰安市人民政府正式签署建设“智慧泰安”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共同推进“智慧泰安”建设,山东联通未来5年计划投资26亿元进行网络、平台及应用系统建设,积极推动“智慧泰安”发展。
  3.2.3企业及个人的支持
  城市中的企业、个人在“智慧泰安”的建设中也应发挥积极作用。泰安的高新技术企业众多,在基础建设时可以为网络运营商提供必要的帮助,加速智慧城市建设进程,政府通过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来吸引企业参与到整个建设过程中来,通过招标的形式把部分工程交予企业建设,调动相关企业的积极性。个人在智慧城市的建设中也可以积极参与,通过泰安的电子政务平台及各类门户网站,泰安市民可轻松获得与政府各个部门沟通的机会,并可以进行联系、互动,政府也能及时听取泰安市民的期盼,及时回复泰安市民的各种问题,达到信息交互便捷快速,同时能够调动市民参与的积极性,获得预期的效果。
  4结论
  智慧城市是一个新生事物,国内外还没有完全成熟的建设范例,其建设模式的研究还处在起步阶段,而且其建设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在这期间各种因素的变化都将对智慧城市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因此,在智慧泰安的建设过程中,应根据智慧城市理论的完善和城市基础设施的改善,不断对智慧泰安的建设模式进行优化和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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