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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资供应商价值链融资效应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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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内容摘要:在农产品市场不断由区域化向全国化、国际化发展的过程中,农业竞争更多表现为产业价值链条和运作体系的整体竞争。针对当前我国农资供应系统存在很多自身难以克服的缺陷,集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现代农资供应商价值链融资依托农业价值链对价值链条上不同利益主体产生了规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关键词:农业价值链 农资供应商 价值链融资
  本文针对山东沂山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建立的集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现代农资供应商价值链融资模式进行探讨,分析农资供应商价值链融资模式依托农业价值链对价值链条上不同利益主体产生的规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当前我国农资供应系统的缺陷
  一是农资流通环节多,成本高,农户没有话语权。我国的农资流通模式大多数采用二级或多级分销的形式,流通环节参与主体多,需要经过若干级经销商最后才到农户手里,农资生产企业无法直接面向最终客户,农资流通渠道呈现出“中间大两端小”的结构,造成了农资流通成本高,农资价格贵的局面。农资流通的渠道权力严重倾斜于农资生产企业、规模批发商和大型零售商,在农资价格方面,使用农资的农户没有话语权,分散的农户只能被动接受批发商或零售商给出的价格。
  二是农资供求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高。由于缺乏有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农资行业供求双方的信息交流不畅,企业对市场行情不清楚,彼此之间缺乏应有的信任,农资市场供求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过高。另外,农资生产企业与一级经销商之间都是大宗交易,由于缺乏有效的信用管理机制,卖方不愿赊销货,经销商资金压力大,不利于农资的经营活动。
  三是农资经营与农业技术推广服务脱节,农资品牌效应小。农技推广部门由于资金短缺,缺乏持续有效的推广资金支持,无力承担高昂的技术推广费用,一些新技术、新产品无法直接推向市场,而也制约了农资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与农资经营脱节。目前,我国农资供应呈现出生产厂家多、农资产品多和农资经销商家多的局面,无论是生产厂家和经销商都难以形成农资品牌效应。大多数农资产品的流通和销售都局限在一定的区域内,导致一些生产厂家和经销商恶意竞价、窜货,无序竞争,农资企业合法经营的利润空间越来越小,知名品牌的缺位直接影响我国农资产业核心竞争力(李万君等,2014)。
  四是农资管理不协调、监督不完善。由于我国农资管理部门分散,农业执法、质检、专利、工商、环保等管理部门之间缺乏信息交流与配合,以至于农资流通中存在着重复管理与无效管理,在监管环节上达不到有效衔接与无缝对接。相关管理部门还存在权力寻租行为,由于监管不力,农资经营者进货渠道混乱,致使过期、失效、变质、假冒、禁用的农资流入市场,坑农害农事件频频发生。
  农资供应商价值链融资模式
  为了适应农村新常态的发展趋势,整合农村农资供应链,山东沂山现代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构建了集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现代农资供应商价值链融资模式。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农资供应企业利用农资支付管理信息系统为农民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提供农资销售终端管理系统和销售信息及客户管理系统,建立针对农民合作社的农资交易平台,利用电子信息交易平台和电子记账器与赊销记账卡对农民(合作社社员)的农资采购与消费信息进行管理。同时,通过该系统也可同时将农民消费信息提供给信用社,以便信用社完全及时地掌握农民赊销农资的金额信息,便于其对合作社经营业务进行监管。二是农民合作社与信用社签订代理协议,合作社委托信用社发放赊销记账卡。农民凭卡可向当地合作社工作站的电子记账器刷卡消费,领取生产所需农资(赊销)。待农作物收货后,农民向信用社存款时偿还农资赊销额,或在合作社收购农民交售农产品时代扣缴还。三是农资供应企业以农民刷卡消费金额(应收账款)申请信用社贷款信用额度,信用社可以农民应收账款为抵押向其开具总额不高于该金额的信用社承兑汇票或应收账款贷款。四是合作社与农资供应企业签订集中代理采购协议,由公司将合作社所需采购农资汇总,分别向相应的农资生产企业采购,农资供应企业根据农民刷卡信息向合作社提供相应的农用生产资料,满足农民的生产需要。五是农资供应企业为合作社提供农资物流配送服务,将优质农资提供给合作社社员,并向合作社提供相应的农业生产管理技术将农资使用与生产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帮助社员提高农业管理水平、增产增收的目的。
  农资供应商价值链融资模式主要是农资供应企业基于现代移动物联网技术,充分利用我国农民高储蓄倾向和国家支农的金融政策,采用创新的方法,通过信用社和合作社的双方协议和农民、合作社与信用社签订三方协议,将农村信用社现有金融业务进行重新打包组合,以闲置在农民手中的定期存款信用为基础,设计了以农民合作社为基础,将社员的农资统一采购、集中贷款和委托信用社代理收费业务等一系列业务形成一个组合,提供给农民和农民合作社,完成了农民自有资金在农村金融领域的完整循环,将农民合作组织、信用社、农户和农资生产企业、农资供应企业连接成一个统一的利益共同体,实现信息互通和共享,保障在系统内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的有效衔接,建立起集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一种现代农资供应价值链融资模式,让农民自己的资金通过在系统内运行,完成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完整循环和增值。
  农资供应商价值链融资的规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农资供应商价值链融资模式建立了一个平台:基于移动信息技术的网络化B2C平台;整合了两个信用:即将农村信用社的金融信用和农民合作社的商业信用整合为农民集中采购农资的商业信用;重塑了两大市场:农资供应市场和农产品供应市场;实现了六方共赢:即农资价值链参与方的农民、合作社、信用社、供应商、农资供应企业、政府都实现了共赢。
  (一)农民和农民合作社的规模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实现农民农资先产出后投入。社员凭赊销记账卡可在种田之前向合作社申购生产所需农资而不用当场支付现金,待农田作物收货后再支付采购所需资金且不用支付利息。实现了先收获粮食、后支付成本,解决了农民种地先投入后产出,没有钱地都没法种的难题。
  有效降低农民农资的采购成本。通过农民合作社为农民集中采购农资,减少农资经销中间环节的流通费用,不仅将大幅度降低农民采购成本,还为农民节约了投资,农民的经济效益明显。
  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对农民的伤害。农资供应商价值链融资模式帮助农民合作社实现农资统一,从生产厂家集中采购,不仅有效地降低农民采购成本,还可通过严格筛选农资供应厂家和对采购商品的检验,有效杜绝流通环节假冒伪劣农资对农民的伤害,并可大大降低政府打假的成本支出。
  增加农民就业。农资供应商价值链融资模式需要每村都将设立移动数据采集终端,将吸收一名村民从事服务本村农资采购数据采集和农资发放的管理工作,为农村新增了管理岗位。同时,如果以每个乡镇农民合作社将建立自己3-5人的科技推广服务队计算,为社会提供了志愿为农村科技推广服务的基础科技推广人员岗位,对农民的就业有带动作用。
  推动农业技术推广。农资供应商价值链融资模式利用农民合作社把农民组织起来,通过有计划地在农民自身组织中选拔接受能力强的人员,由农业技术员手把手地将农业技术系统地传授给他们,并通过他们在农民组织中进行有计划、有针对性的讲授和示范,系统性地提高农民组织的技术水平,让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在农民中间生根发芽,并持续地发展下去,在农村建立了自己的农业技术服务队,彻底解决政府目前面临的农技推广难而农民盼望实用技术却无法找到的问题。
  (二)信用社的经济效益
  农资供应商价值链融资模式帮助信用社与农民建立了直接联系,解决了信用社支农资金发放困难、风险过大、成本过高的难题,实现了信用社对农民系统性、持续性的信用追踪和管理服务。利用信用社已有业务模式,通过合理组合创造了一个全新的组合业务,实现了农村金融创新,把农民闲置的定期存款信用有效地利用起来服务农业生产,为信用社有效地利用一个被长期闲置的农民信用(一年期定期存款和农民的农业收入)开发了三种相互关联的业务:一年期存款业务、支农性贷款业务和农民合作社委托收款业务。
  (三)农资生产企业的经济利益
  农资供应商价值链融资模式实现了农资供应链的生产者与消费者的直接对接,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中间环节的流通费用,使企业生产出来的农药、农膜、化肥等农资产品能以准确的数量、稳定的质量,在合适的时间以低廉的价格送到农民的手中,满足农民的生产需求,使整个农资供应系统做到了成本最小和效率提高。农资供应商价值链融资模式不仅帮助企业完成了产品销售,扩大了市场份额,降低了市场营销费用,提高了经济效益,还帮助企业快速回笼资金,有利于正常组织生产;同时,让企业避免了假货冲击,提高了企业品牌影响力,实现了产品直销,降低了产品退货损失。
  (四)农资供应企业的经济效益
  农资供应商价值链融资模式中的农资供应企业以农业生产基地为基础,以农资供应系统和农产品质量跟踪管理手段为依托,是具有自主品牌和全面质量追溯系统的农产品生产供应商,面向农民合作社不仅提供优质低价的农资产品,实现了厂商与农民的直接对接,还为农民提供了农业技术服务。
  对于农资供应企业自身而言,大宗农资产品可采取淡季集中刷卡,提前采购的策略,定价以淡季市场零售价格为基准,与厂家签订的是顺价采购销售合同;农药等现销农资产品,参考市场批发价格,以略高于市场批发价为基准,农资供应企业运营成本较低,加上管理系统的应用,农资供应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成本较低。农资供应企业不仅成功化解了长期困扰在农资供应链系统内因淡旺季生产规模差异巨大使得农资原料价格波动剧烈,生产企业库存积压与供应紧张的矛盾共存,生产季节性变动过大等一系列问题,还节约了投资成本,以薄利多销获得经济收益。
  另外,对于种子、农机等政府补贴农资产品,农资供应企业还可获得可观的政府补贴。由于农资供应商价值链融资有极强的扩张性,如果考虑到农资供应公司加快向其他地区的扩张因素,以及政府的扶持补贴收入,农资供应企业的经济价值将会更高。
  (五)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突破
  一是在政府支持合作社的同时,利用合作社将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可更加快捷、方便地进行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等农业技术推广活动,实现了技术服务的突破。二是通过农资供应商价值链融资让农民有了获取农村金融支持的新方法和新渠道,解决了给农民小额贷款政策多年来无法落实的问题,实现了农村金融服务的突破。三是解决了多年来政府管理农民缺乏有效地落脚点的问题,通过对农民合作社的政策支持,给农民带来了真正的实惠,提高了政府在农民中的地位和信誉,融洽了政府和老百姓的关系,实现了农民组织的突破。四是利用农民合作社的组织能力和号召力,可进一步推动农民将承包的土地流转到合作社统一经营,实现土地规模化、农场化经营。实现农村土地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后,可有效解决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承担主体模糊的问题,实现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理论上的突破。
  参考文献:
  1.孟潇,张红丽.交易费用视角下的农资流通模式比较分析[J].江苏农业科学,2014,42(4)
  2.李万君,李艳军.品牌链动力视角下的农资流通模式创新[J].浙江农业学报,2014,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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