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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英国律师制度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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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现代司法制度一个重要标志就是律师制度的建立与繁荣。而我国的律师制度起步较晚,在很多方面可以借鉴其他国家较为发达的律师制度,提出整改和完善措施。本文将针对英国的律师制度来叙述研究,通过与我国目前的律师现状做出对比,从而提出有用的建议。
  关键词:英国律师制度;中国律师制度现状;借鉴;措施
  法治社会的完善,是立法、司法、行政多方面努力的结果,而其中的律师制度作为司法中的重要制度,对于完善司法诉讼体制、体现社会公平正义有着很大的意义。英国律师制度发展比我们早,也比我们成熟。因而我们有必要学习借鉴英国的律师制度,完善我国的律师制度。
  一、英国律师制度的发展及特点
  英国的律师制度很早就应运而生。在13世纪时,英国的诉讼代理人就已出现,后来逐步演变为一种职业。辩护律师也在此时产生。在14世纪时,英国的一些小法学院成立,专门培训律师。辩护律师的只能被出庭律师所取代,他们不仅仅为当事人辩护,还从事法律教育。17世纪的《人身保护法》明确规定了被告人的辩护权原则,使得英国的辩护律师制度有了法律依据。《法院法》的颁布,将英国的律师执业分为两种:诉状律师和出庭律师。随着不断的普及和发展,这两类律师逐渐在培养方案、资格授予等方面区分开来,成为英国特色的二元制律师制度。
  英国的律师制度主要有两个特点。第一,律师制度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出庭律师,一类是诉状律师。出庭律师享有从中央到地方一切法院的辩护权,诉状律师主要承办一般性的法律业务。并且,出庭律师执业满10年的,可以被任命为高等法院的法官。第二,律师的选任十分严格。出庭律师和诉状律师属于不同的法律协会。出庭律师要在四大法学会之一中学习,并通过严格考试后的人才可以取得从业资格。而诉状律师则要在律师事务所见习4至5年,再经过严格的考试才可以获得行业执照。
  二、英国律师制度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1.培养专业化、高素质的律师人才队伍
  英国律师制度对培养方案做了严格的规定。例如,诉状律师要在律师事务所见习4至5年,再经过严格的考试才可以获得行业执照。出庭律师要在四大法学会之一中学习,并通过严格考试后的人才可以取得从业资格。
  所以,针对这一问题,我认为,学校应该针对自己学校的实际情况来决定开设的学科类型,有条件地删除或者加入一些学科的教学。对于一些主攻方向并非文科的学校来说,可以限制招生名额或者采取几年一招生的措施,争取培养质量高的精品。同时,在质量上,学校要采取理论与实际案例相结合的方式来教学,要着眼于培养精英。例如,在现实的教学中,可以建议增设实践课程的学时要求,让学生去法院、检查院、律师事务所实习并规定要修的课时量,这样,对于增加学生们的实际分析能力是有价值的。
  2.针对律师业务倾向,进行继续学习
  英国的律师分为出庭律师和诉讼律师两类,分别在不同的领域内服务。目前,关于英国律师是否应该划分领域引起了很大的争议,但是在这中间我们仍然可以借鉴到有用的经验。
  我国律师上岗的资格为国家的统一司法考试。在司法考试中,涉及到各个部门法的知识,对于律师整体素养的考察有很大的作用。但是,一般情况下,律师工作后会针对某一具体的法学领域来进行业务。司法考试的全面性与律师上岗后工作的针对性会有矛盾的地方,可能会产生律师上岗后要有一段时间的磨合期。
  所以,在司法考试后、律师上岗前,社会可以根据律师从事部门法的方面对其做一个培训或进一步的学习任务。就如,若职业倾向为离婚纠纷等民事案件的辩护的,可以在上岗前进行婚姻法的继续学习。当然,这一设想也有弊端。这会延长律师培养的时间,可能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3.完善市场准入资格,健全收费制度
  目前我国的律师准入制度存在着严重的问题,大量的无证律师、“黑律师”广泛存在,而由于律师行业的特殊性,又要求律师具有较高的道德水平和政治觉悟,所以,应该扫除不良的律师,净化律师的行业人员。
  首先,我国要加大对律师“入行”的监管力度。我国目前对于律师制度采取的是一种自治的原则,这就助长了无证律师、“黑律师”的出现。所以,在律师入行时,政府可以对事务所等地进行资格证抽查,取缔无证上岗的律师事务所。有关部门可以在官网上设置一个举报的平台,民众发现“黑律师”等无良律师时,可以匿名举报。这种做法既提高了效率节约了资源,又可以保障政府不过分干预律师行业,从而做到律师制度自治原则。
  其次,加大对民众的宣传力度,鼓励民众去咨询有资格、有能力的律师,从源头上杜绝“黑律师”。无证律师没有了咨询人,自然无法进行律师工作。
  但是,这一措施的阻力是民众咨询有资格的律师会收取较高的咨询费和辩护费用,使得诉讼成本较高。针对这一困境,我认为,政府要制定相关的律师收费制度。目前我国的律师收费制度仍然是1991年制定的,标准过于陈旧,有些规定不合理。所以,政府应当尽快制定符合当今发展的新的收费标准,并加大对乱收费的管理力度。
  三、结语
  律师制度显示了一个国家的法治进程,对于国家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完善律师制度,就是完善我国的诉讼制度、提升我国的法治建设水平的一种有效途径。借鉴国外的相关制度,可以为我国的改革提供思路。同时,我们也要灵活运用,将经验有条件地、合适地植入中国的土壤,使其成为适应我国法治建设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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