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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引领,法的护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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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不是演员,却吸引着无数饥渴的目光;您不是歌唱家,却让知识的清泉叮咚作响;您不是雕塑家,却塑造了一批批青年人的灵魂。”这是对教师、教育的高度赞美。我认为没有爱便没有教育,没有法就没有希望,教育需要爱的引领,更需要法的护佑,爱法相依才能振兴教育。
  2009年9月的一天,我突然接到一封学生捎来的信,信的内容大致是这样的:“老师,我知道你对我好,我也非常想上学,但我不能念了,您也不用找我……”落款是:“您的学生李晓红”李晓红不念了?她的形象立刻浮现在我的脑海:一个身材瘦小,面色苍白,头发稀疏而且发焦的女孩。她很勤劳,喜欢帮老师拿教具却又目光躲闪,谨小慎微,但课上课下都很认真学习。我忙给家长打电话,她的父亲接的电话,但仅一句“我不让她念了”就挂断了电话,再次拨打却已关机。很明显这是一个不懂法的家长,他们认为孩子是自己生的,就可以决定孩子的命运。但作为教师,“为了一切的孩子”是我们的责任。于是上完课,我急忙打车到李晓红家了解情况。
  车子停在了二间泥瓦房前,这也是这个村子唯一的两间泥瓦结构的房子。走进去,窗子很小,墙壁灰暗,一台20英寸的黑白电视是这个家庭最值钱的东西,我看见她的父母正坐在炕上扒小豆。她见我进来,她的母亲忙让坐,但父亲呢?不冷不热地吸起烟来,冷冷地说道:“老师,你来也没用,我说不让念就不念了,谁说也不好使。”听到这样的话我真想发脾气,但转念一想,我是来找晓红的,有不是来吵架的。于是我笑着说:“晓红在校表现很好,课下从不吃零食,学习又认真,如果你不让她上学,就断送了孩子一生求学的机会,再说咱们国家的《义务教育法》规定让未成年的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是父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父母可不能剥夺孩子受教育的权利啊……我也能看出您一定是一个懂法的人……”听我这样说,她父亲的态度也缓和了许多。但他仍坚持孩子在亲戚的饭店打工可以挣钱贴补家用,还可以照顾没有上学的弟弟。听到这样的话,我又一次感叹,社会上有多少不知法的公民啊!我趁势向他解释:任何组织或个人招用应该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少年就业,也是违法的。再说女孩子更应该读书,并用我的实际向他慢慢讲述我贫困的家庭,艰难的求学经历。最后我说,如果您不好意思的话,我就亲自去把孩子接回来。孩子上学有困难,国家政策好,有一补等一些救助政策……一席话,让谈话的气氛越来越轻松。最后,他的父亲握着我的手说:“刘老师,你说的很实在,既然话都说到这份上了,我给你个面子,走,我这就和你上饭店把孩子送回学校。
  离开晓红的家,我们驱车来到饭店。晓红见我们来,像雀儿一样的向我们飞奔过来,他父亲温和地说:“你和老师回学校上学去吧”似乎是一分钟的停顿,眼泪从晓红的眼角簌簌流下:“谢谢爸”“谢我干啥,谢你老师吧”孩子凝望着我随即投入我的怀抱,那一刻泪水与阳光交融,我觉得我成功了,我很幸福。这时已近中午,艳阳高照,我的心也格外明媚温暖。
  在以后的日子里,我给予李晓红如妹妹一样的关爱,给她笔本等学习用具,给她买了几件应时的T恤衫,我们学校政教处给予她减免生活费的资助。她的脸色红润了,又露出阳光一般灿烂的笑容。如今她已初中毕业,走上高中的课堂。
  是啊,是法的护佑,让成千上万像李晓红这样的孩子重返校园,是爱的引领,让我们的面前多了一片片栋梁之材。正如一首诗“不计辛勤一硕寒,桃熟流丹,李熟枝残,种花容易树人难,幽谷飘香不一般,诗满人间,画满人间,英才济济笑开颜。
  以法护航,让爱引领。让我们的孩子在爱的港湾里,在法的大伞下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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