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桂林市会仙喀斯特湿地保护现状及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 要 湿地既是地球上独特的、具有多种功能的生态系统,又是最富生物多样性的生态景观和人类非常重要的生存环境。广西桂林市会仙喀斯特湿地是中国最大的湿地之一,担负着重要的环境调节功能,具有较高的生态价值。但目前,由于对湿地的作用和效益认识不足,缺乏管理经验,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导致会仙喀斯特湿地污染严重,资源利用过度,面积急剧减少,生物多样性下降,外来物种大量入侵,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加大宣传和奖惩力度,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加大湿地保护投入,逐步恢复湿地面积。
  关键词 会仙喀斯特湿地;生态保护;广西桂林市
  中图分类号:Q948 文献标志码:C 文章编号:1673-890X(2015)09-087-03
  1 会仙喀斯特湿地基本情况
  资料显示,我国湿地面积约占全球湿地面积的8%,广西桂林市会仙喀斯特湿地是中国最大的岩溶湿地之一,分布广大,山水景观秀美,历史文化深厚,被誉为“桂林之肾”[1]。会仙喀斯特湿地的地理坐标为110°10′50″~110°14′10″E,25°05′21″~ 25°06′10″N,位于临桂县会仙镇的睦洞、四益、新民、山尾、文全、马面等6个村以及该县四塘乡的大湾村、雁山区的竹园村的周围,涉及47个自然村和2.2万人口,地域范围内有相思江、良丰河、唐代开凿的桂柳运河(又称相思埭运河)及睦洞湖等河流湖泊。会仙喀斯特湿地的风貌独特,资源丰富,种类繁多,维管束植物有108科241属316种,陆生脊椎动物有234种,浮游动物有26科59属95,野生动物99种,生存有白鳝、灯鸟、白鹭、斑鸠、野生天鹅以及野生水稻等珍稀动植物[2]。
  2 会仙喀斯特湿地的演化
  在宋朝以前,会仙喀斯特湿地的面积约为65 km2,湖泽遍布,水草丰盛,树木参差,渺无人烟。20世纪50年代,会仙喀斯特湿地面积约25 km2,约有20多个湖塘。改革开放以来,会仙喀斯特湿地周边的人口急剧增加,人类活动加剧,开荒造田,围湖造塘,挤占河道,原有湿地不断受到破坏与蚕食,水面逐渐萎缩,地面逐渐疏干,沼泽和湿地生态遭到严重破坏,现在只剩下较大的湖塘,如睦洞湖、冯家湖以及分水塘等共6 km2左右。与20世纪50年代相比,会仙喀斯特湿地面积减少了约75%,与宋朝以前相比,减少了约90%。随着面积的大幅度减少,会仙喀斯特湿地的生态系统和物种的多样性遭到了严重破坏。近年来,虽然桂林市政府采取了多种措施,不断加大生态保护的力度,但是会仙喀斯特湿地的保护和生态功能的恢复依然任重道远。
  因此,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探索桂林市会仙喀斯特湿地自然保护区的具体对策措施,不仅可以促进桂林市国家湿地公园的试点建设,加快桂林市的生态文明建设,而且对于构建广西、中西部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体系,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3 存在问题
  近半个世纪以来,由于对湿地作用及效益认识不足,会仙喀斯特湿地附近居民只看到湿地的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忽略了湿地的社会、经济、环境价值和生态功能,致使会仙喀斯特湿地保护面临着越来越多、越来越复杂的威胁。“现在睦洞湖比小时候看到的小多了,小时候可以看到一望无际不同种类的绿草,各种不知道名字的鸟,现在一眼都能望尽,鸟也少了”,会仙喀斯特湿地睦洞村一位70多岁的老人说,“睦洞湖水少了,水葫芦、福寿螺多了,我们撑不了船,也没有多少人来这里玩了。”[3]通过实地调查,发现当前会仙喀斯特湿地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
  3.1 缺乏湿地管理经验
  政府的管理、正确的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是湿地保护的关键。长期以来,国家政府部门在湿地保护方面没有一部专门的法规来规范湿地的利用、开发、管理和保护。虽然2014年11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以法律的形式明确规定了湿地保护、湿地开发利用的方针以及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而且已经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施行,但是由于这个条例施行时间太短,缺乏湿地管理经验,所以在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不少问题。一些开发商对湿地的利用方法并不了解,随意性开发,不仅在湿地周围建起了鱼塘、养猪场,甚至有的还开辟湿地当稻田,有的甚至在睦洞村口建起采沙场。这些行为在毁坏原有湿地生态功能的同时, 还可能会引发多种意想不到的再生性自然灾害。
  3.2 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湿地保护资金严重不足,是国家湿地保护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虽然近年来国家在湿地保护方面的投入大大增加,地方政府也在保护和恢复湿地工作方面增加了支持力度,但是湿地保护的资金投入依然缺口很大,加之管理手段落后,致使湿地保护、湿地生态、退化湿地恢复和湿地污染治理等方面的工作难以有效开展。
  3.3 湿地污染严重
  湿地周围水体污染严重,农村生活垃圾和生产废弃物随意丢弃,不仅在道路上可以看见塑料袋、一次性饭盒等难以溶解的白色垃圾,而且还能闻到水里散发出来的恶臭味。在会仙喀斯特湿地周边,大面积的农田、水产养殖场尽收眼底;大量的农药和化肥以及养殖场的鸡鸭粪便,污染着湿地的环境,导致水体的富营养化,进一步加快了湿地生态恶化的趋势。
  3.4 湿地资源利用过度
  大量的湿地被开荒造田、围湖造塘,会仙喀斯特湿地已经被农田、果园、旱地、养猪场、养鸭场、水产养殖场和沙场蚕食,湿地面积逐年减少,自我修复能力降低,会仙地区的供水受到了影响,湿度降低;同时,各类植物的减少也造成了湿地的水土流失,河道淤积,鸟类、鱼类等珍稀动物也随之减少。
  3.5 湿地外来物种入侵严重
  随着面积的减少,水体富营养化严重,会仙喀斯特湿地原有生物物种越来越少,外来物种越来越多,尤其是水葫芦、福寿螺等,更是随处可见。水葫芦有着超强的繁殖能力,是绿色植物的天生杀手。一些水域水葫芦密密麻麻,阻塞了河道,严重影响了水生植物的生长。福寿螺的适应能力很强,产量高,在会仙喀斯特湿地周围高高的芦苇荡上,在密密麻麻的水葫芦上,可以看到一排排粉红色的福寿螺卵。湿地外来物种的入侵,不仅严重破坏了会仙喀斯特湿地的生态平衡,威胁到会仙喀斯特湿地的生物多样性,而且还给会仙喀斯特湿地居民的生活带来了许多困扰,阻碍了当地旅游业的发展。   4 保护工作
  新世纪以来,湿地保护与恢复已经被列为国家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重点。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我国自然湿地的保护工作,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把加强湿地保护作为“切实保护好自然生态”的一项重要措施,列入国家“十一五”发展规划,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湿地保护法规及政策措施,为桂林市会仙喀斯特湿地公园的申报工作营造出了前所未有的大好局面。
  资料显示,2010 年,桂林市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的桂林会仙喀斯特湿地综合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建立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模式。“十二五”期间,按照“高起点、高标准”的规划设计和要求,经过多次修改完善,桂林市编制完成了《广西桂林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该总体规划于2011 年 5 月通过自治区级湿地专家委员会的评审,2011 年 7 月上报至国家林业局,2011 年 11 月通过了国家湿地专家委员会的评审。2012 年 2 月,国家林业局正式批复同意桂林市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进行试点建设。2014年11月28日广西第一部保护湿地的地方法规《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颁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和广西第一部保护湿地地方法规的颁布实施为契机,桂林市不断加大会仙喀斯特湿地生态保护和恢复力度。一是采取措施,坚决打击、制止在湿地区域内捕猎野生动物、开荒造田、施用高残留农药等破坏生态的行为;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传播湿地文化,营造全社会关心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目前,会仙喀斯特湿地附近的居民们已经开始自觉地不再用枪攻击鸟类动物了,还自发地组织打捞河道上的垃圾、河面上的水葫芦和湿地里的福寿螺,一些责任感比较强的村民还组建了湿地巡查组,对湿地进行防护。
  5 保护建议
  会仙喀斯特湿地的管理和保护,必须统筹兼顾,既要考虑湿地生态环境的承受能力,也要考虑湿地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还要考虑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5.1 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力度
  具体落实“清洁乡村”活动,加强对周边地区湿地污染物、生活垃圾、生产废弃物和污水的集中处理,减少农药化肥的使用,发展沼气建设,提供洁净能源,使用绿色有机肥料,打造一个干净、整洁、无垃圾、无污染的会仙喀斯特湿地。
  5.2 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法律法规
  根据《 广西桂林会仙喀斯特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法律法规,制定出更为具体的、可执行的和可实施的行动方案,扎实有效地对湿地进行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
  5.3 加大宣传和奖惩力度
  湿地保护是一项社会性的工作,需要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需要政府通过媒体和各种宣传渠道,大力宣传湿地保护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宣传湿地保护政策和注意事项,扩大监督渠道,进一步完善湿地保护的奖励和惩罚制度,努力营造人人保护湿地、人人爱护湿地的良好社会风气。
  5.4 正确处理各种利益关系
  正确对待和处理当前利益和未来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合理利用资源,杜绝盲目开垦湿地和危害湿地动植物的生产和开发行为。
  5.5 加大湿地保护的投入
  招商引资,寻找商家或者相关企业赞助合作,加大湿地保护的投入,建立健全各项湿地保护和恢复的基础设施,引进国内外科学的湿地保护评价方法,借鉴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家普通采用的快速生物评价法,开发出操作简单易行的湿地功能评价方法,进一步完善湿地保护的投入评估方法。
  5.6 逐步恢复湿地面积
  还田于湿地,还地于湿地,在湿地周围合理地植树造林,为鱼类和鸟类提供栖息地,促进湿地生物链的修复,采取多种措施,维护生物多样性以及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
  6 结语
  会仙喀斯特湿地公园建设和湿地保护,在桂林地区、广西乃至全国都有着不可忽视的积极作用,希望通过政府、社会、企业和当地居民的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广大城乡居民对湿地作用和效益的认识,使更多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投入到会仙喀斯特湿地的保护恢复活动中来,共同肩负起建设生态城市,建设美丽桂林,建设美丽广西,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的历史重任。
  参考文献
  [1]陈克林.中国的湿地与水鸟[J].生物学通报,1998(4).
  [2]韦锋.桂林会仙喀斯特湿地生物多样性及保护研究[J].南宁:广西师范大学,2010(5).
  [3]黄蓉.桂林会仙湿地被列入国家湿地公园试点[N].桂林日报,2012-04-08(001).
  (责任编辑:刘昀)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18909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