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菌菌种生产质量监管体系创新建立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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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汉县地处四川盆地边缘,大巴山南麓,渠江上游。良好的生态地理环境,丰富的森林资源,充足的农作物副产物,适宜的自然气候,为人工栽培各类食用菌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全县适宜食用菌种植面积达30万亩,可种植各类食用菌10亿袋。2009年被四川省政府确定为全省5个食用菌产业强县培育县,2011年被四川省政府命名为全省现代农业食用菌产业基地建设强县。目前全县年生产各类食用菌上亿袋,产值近10亿元左右。但多年来,在宣汉境内使用的菌种质量差,出现了“多、杂、乱”现象,致使生产袋感杂菌率高、品质不佳、出菇(耳)率低、成本高,从而造成经济效益不明显,严重挫伤了种植户的积极性。如:2009年我县黄金镇500亩黑木耳出耳率只有70%左右,有的甚至不出耳,主要原因除气侯、人为操作影响等因素外,菌种质量差是主要影响因素,这样严重制约着我县食用菌产业的发展。随着我县生产规模的扩大,生产集约化程度的提高,生产和使用优质菌种,已成为广大食用菌种植户的迫切需求。
我们针对宣汉境内使用菌种情况和生产菌种情况逐一分析,根据实际情况加大监管力度,为确保广大种植户用上优质放心的菌种,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创立了适合我县食用菌菌种生产质量的监管体系,经过在工作中的应用,生产的菌种质量有大幅度的提高,基本上保证了种植户用上了合格的的菌种,经济效益明显提高,效果较好,为宣汉县食用菌产业的的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下面就我们创新建立食用菌生产监管体系的一些做法介绍如下,供种子管理部门同行探讨。
一、建立食用菌菌种生产质量监管制度保证体系
作为种子管理部门,对菌种管理是一个新课题,在近几 年的实践中,我们不断完善和总结监督管理经验,创建了“六查”和“六坚持”工作方法,建立了食用菌菌种管理制度保证,确保菌种生产安全和质量稳定。
“六查”即:一查食用菌菌种生产单位的生产资格和条件。宣汉县食用菌种植历史悠久,但菌种的来源非常杂乱,有在外地购进的、有外地来人销售的、有外地人在当地生产销售的、也有本地取得生产合格证的厂家生产的,但质量都不稳定,有的甚至属于劣质菌种,造成生产产量不高,甚至没有收成,严重挫伤了种植户的积极性。从2009年开始,我们按照农业部颁布的《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和《食用菌菌种生产技术规程》(NY/T528―2010)的要求,在硬件设施上和软件上严格对生产菌种的单位实行资质审查,对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单位坚决不予颁发生产许可证,同时对非法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坚决取缔;二查生产单位生产的品种是否审定和认定。生产单位必须对生产的品种进行备案,通过备案我们对生产的品种进行审查,对没有经过审定和认定的品种坚决不能生产经营;三查菌种生产质量是否合格,对生产过程中半成品和成品菌种实施严格检验。同时建立完善了菌种产品质量检验档案,实现跟踪监督,保证菌种的质量,让种植户用上放心菌种;四查菌种生产单位生产经营档案是否建立健全,我们在监督管理中,查阅生产经营档案,从中发现问题并以书面的形式督促生产单位整改;五查菌种标签包装是否规范;六查生产单位菌种质量保障措施和各项制度是否健全。
“六坚持”即:一是坚持在菌种生产期间,保证每一生产环节到现场2次检查菌种生产情况,做到进车间,进各生产环节操作室;二是坚持检查生产的菌种品种、核对品种登记台帐;三是坚持检查原种的质量,查原种生产单位的资质,查原种的检验合格证,查生产单位进货台帐和发票,防止用三级种代替二级种生产栽培种;四是坚持检查生产档案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五是坚持检查菌种标准、核对包装标签标准项目是否规范真实;六是坚持检查生产单位规章制度可靠性、合理行、可行性、可操作行、完整性。通过“六查”和“六坚持”工作方法,效果明显,菌种杂菌率降低了15%,菌种合格率达提高17%以上。
二、建立菌种质量检验体系
菌种质量检验管理上我们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和措施,并形成了独特的“五个做到”质量检验保证体系。一是做到建立健全好生产单位的产品质量检验档案,随时心中有数;二是做到经常定期和不定期深入生产车间实行现场监督检验(主要是外观感官检验)和成品抽检(主要是仪器检验);三是做到对重点产品、信誉度不高的生产单位以及我们怀疑质量问题严重的部分批次产品,实行“袋袋必检”的办法进行检验;四是做到菌种检验人员具有检验资质,并且保证人员固定不变化;五是做到检验质量报告制度化和发布制度化,通过电视台、农业简报、短信等形式定期和不定期向社会和种植户公布检验结果。
三、菌种售后服务跟踪体系
几年来,在菌种使用过程中,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创建了菌种售后服务“四坚持”制度,即:一是坚持菌种使用情况跟踪调查制度。坚持定时定人定户深入种植户生产现场,调查了解菌种在使用中质量是否存在问题,同时将菌种质量问题分类存入档案;二是坚持生产单位技术人员售后上门服务制度。近几年来,我们要求生产单位在菌种销售后定时上门进行技术指导,做到发现一个问题解决一个问题,把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坚持菌种使用质量信息反馈制度。我们把菌种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后,以书面的形式报告给生产单位,让生产单位及时了解情况并加以整改和完善;四是坚持菌种质量纠纷协调处理制度。根据工作职责分别对待各类质量纠纷,一般质量问题我们采取双方协调解决的办法,重大的菌种质量案例,坚持调查取证,数据和事实说话,尽量让案件处理公平、公正,让广大种植户的损失降到最低。
近几年,通过对以上食用菌生产质量监管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并且在实际工作中加以应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首先,由于通过创新质量监管体系的应用,大大地提高了食用菌菌种的质量,确保了优质合格的菌种用于生产,保证了生产袋的出菇(耳)率,种植户经济效益明显提高,同时也增强了广大种植户的信心,这几年全县种植数量逐年增长。其次,食用菌菌种生产厂家也由于生产的菌种质量提高,特别是一次性生产出的菌种合格率提高,降低了生产成本,经济效益提高,同时销售数量大幅度上升,有的菌种公司的菌种还销往县外。最后是社会效益显著,一是形成了一批专业化菌种生产单位,全县5个食用菌生产公司和专合社规范化地生产菌种向种植户提供,杜绝了无证无序生产食用菌菌种现象,避免了原来菌种出现质量纠纷无法解决的问题,社会效益明显;二是培养了大量的食用菌菌种生产能手,大大地提高了宣汉县生产食用菌菌种的技术水平,同时也带动了食用菌生产的技术进步;三是推动了宣汉县食用菌产业快速发展,每年食用菌生产数量明显增长,目前已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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