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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智能应急照明系统设计和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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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应急照明的设计在建筑工程的电气设计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应急照明系统是保障现代建筑安全的重要设施之一,它给予建筑物生命力,所以,人们对建筑应急照明的设置越来越看重,其安全性已经成为当今社会的焦点。当一些建筑物发生火灾、电网停电或正常电源被切断或其他意外状况时,假如没有应急照明系统,那么当这些意外发生时,现场人员就不能够及时快速撤离,人身安全也得不到保障,同时也不利于救援工作的展开。
  【关键词】建筑电气;智能应急;照明系统设计;应用
  在现代建筑中,完善的消防应急照明设计对于发生火灾后,保证人员的安全撤离、组织积极有效的抢险救援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应急照明设计是建筑消防电气设计的一个重要的内容,系统的安全稳定,直接牵涉到建筑的安全性,这就要求我们在设计中严格执行规范,做好消防应急照明的设计。大规模群体建筑及高层建筑,其特点有单层面积大、平面布置复杂等,容易让人在室内迷失方向,尤其是发生火灾等非正常情况下,伴随着烟雾让人们的视力受阻,此时,提供一条安全可靠、线路准确的应急及疏散照明通道显得尤为重要,也对应急照明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智能应急照明系统能在平时或火灾时提供应急照明及安全疏散方向指引,从而快速地疏散人群,减少伤亡。
  一、应急照明的种类
  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失效而启用的照明称为应急照明。根据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应急照明又可分为备用照明、疏散照明和安全照明三种。备用照明是指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正常活动继续进行而设置的应急照明。在民用建筑中,备用照明通常应用在消防控制室、防排烟风机房、消防水泵房、变配电室、重要控制室等发生火灾或重大事故时仍需保证正常工作的场所。疏散照明指在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时,为使人员能容易而准确无误地找到建筑物出口而设置的应急照明。在民用建筑中,疏散照明通常应用在楼梯间、疏散走道等人员疏散时必经的重要场所。安全照明指在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中人员的安全而设置的应急照明。在民用建筑中,安全照明通常应用在手术室、急救室、人员密集等易使人员和设备受到严重危险的场所。
  二、智能应急照明系统的设计
  (一)智能应急照明疏散系统的功能
  检测、控制、报警是智能应急照明疏散系统的三大功能。智能检测系统可以对灯具的连接状态、备用电源、蓄电池的寿命等进行实时检测。智能控制系统可以自动选择逃生路线,控制灯具箭头指示方向;可以远程控制语音提示;可以自动检测应急灯具的转换;智能应急照明系统会在确认火灾后,切断非消防电源,开启应急照明等;当收到来自消防报警的信号时通过联动方式改变相应的逃生通道,优化火灾疏散路径;发生火灾后,根据消防联动对逃生路径进行调整;通过语音、频闪加强引导。
  (二)合理布置应急照明灯具
  在对应急照明灯具进行设计的过程中,要依据有关标准规范对位置、装高以及场所进行设置,并且在对建筑消防设施周围进行应急照明的设计时尤其要注意这几个方面,这些指示都是此过程不容忽视的方面。对于疏散有道、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在设置诱导灯、出口灯、高位疏散照明的同时,还应设置低位疏散照明,当灾情处于中后期时,可能出现烟雾将高位照明遮挡住的情况,此时就需要低位疏散照明为现场提供照度,低位照明与高位照明的效果及时间是不同的,在设计及施工阶段要注意二者不能够混淆,更不能只取其中一种照明方式。对于一些大型建筑,设计人员需对防火分界线及出口的位置有具体了解,才能更好的布置疏散诱导灯。
  (三)应急照明持续时间
  从应急照明电源的种类以及转换时间的要求,不难看出应急照明的持续工作时间是受到一定条件限制的。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备用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且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分钟,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30分钟。而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规定的是,疏散指示标志灯的持续工作时间:高层建筑不少于30分钟,超高层建筑不少60分钟。可见,不同规范所规定的持续供电时间是不同的,设计时宜掌握行业标准服从国家标准的原则。
  (四)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
  (1)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正上方。(2)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为了满足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疏散指示标志的视觉连续,以下场所还应在地面上增设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总建筑面积>8000m2的展览建筑,总建筑面积>5000m2的地上商店,总建筑面积>500m2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座位数超过1500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车站、码头建筑和民用机场航站楼中建筑面积大于3000m2的候车、候船厅和航站楼的公共区。
  (五)消防与平时照明兼用的应急灯控制方式
  在许多高层建筑中,在诸如公共走道、电梯前室、楼梯等经常有人走动的场所,常采用平时照明兼做应急照明的方式。在平时,这些灯具作为普通照明,用户可以根据需要来现场控制其开关;出现火灾情况时,不论其开关状态如何,一律强制点亮作为应急照明灯;平时作为普通照明时,现场开关打到“开”状态,则灯具正常点亮,当开关打到“关”状态时,灯具熄灭,但此时其相当于充电状态的常暗应急灯。在出现消防状况时,如果现场开关为“开”,则灯具依然保持点亮状态;若现场为“关”,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以通过控制模块使得控制线接通,灯具也能点亮。
  三、应急照明系统配电线路的敷设方式
  应急照明系统配电线路的敷设方式应满足GB50016—2014第10.1.10条有关规定:(1)明敷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金属导管或封闭式金属槽盒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当采用阻燃或耐火电缆并敷设在电缆井、沟内时,可不穿金属导管或采用封闭式金属槽盒保护;当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时,可直接明敷。(2)暗敷时,应穿管并应敷设在不燃性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3)消防配电线路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在不同的电缆井、沟内;确有困难需敷设在同一电缆井、沟内时,应分别布置在电缆井、沟的两侧,且消防配电线路应采用矿物绝缘类不燃性电缆。
  四、结论
  智能消防应急照明系统作为建筑电气设计中必不可少的设计,需要引起一定的重视,因为这不仅仅关系到人們的人身安全,更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我国科技的不断发展,应急照明系统也在不断的完善中,在应用的过程中不断智能化、科学化,让人们更加重视消防意识,学会了自我保护,最大化的减少人身财产损失。
  参考文献:
  [1]朱世君.智能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应用[J].现代建筑电气,2017(s1):206-208.
  [2]李琳.智能应急照明系统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应用[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7(5):74.
  [3]王剑秋.对建筑应急照明设计的探讨[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7(07):91~92.
  [4]朱世君.智能消防应急照明系统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的应用[J].现代建筑电气,2017(S1):206~208.
  (作者单位:大连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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