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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古蔺花灯的发展与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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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流行于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一带的民间歌舞艺术古蔺花灯,它既要跳起来又要唱起来,既要拽起来又要闹起来,具有幽默逗笑的表演风格。本文将从古蔺花灯的发展历史、发展现状及生存环境、发展与传承等方面谈及笔者对于古蔺花灯发展与传承的一些思考。
  关键词:古蔺花灯;舞蹈;发展;传承
  古蔺花灯民间俗称“扭扭灯”,是流行于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一带的民间歌舞艺术。它既要跳起来又要唱起来,既要拽起来又要闹起来,具有幽默逗笑的表演风格。在当地深受人民群众的喜爱,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当地花灯氛围甚为浓郁。在现代经济文化的冲击下,随着电影电视等大众娱乐文化的发展,以及花灯传承人青黄不接等问题的出现,对古蔺花灯的发展与传承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本文将从古蔺花灯的发展现状,生存环境等方面出发进行调查分析,找出当下古蔺花灯发展与传承存在的问题入手。通过对当前古蔺花灯发展与传承困难的成因的分析研究,为古蔺花灯的发展传承提供一些富有建设性的方法和措施。
  一、古蔺花灯的发展历程
  古蔺花灯起源较早,相传源于唐朝。在其唱词中有这样的描述“灯从唐朝起,灯从唐王兴,唐朝兴起到而今,皇母娘娘害眼病,许下三十六盏灯,十二盏上天变成紫微星,十二盏下地化做五谷灯,十二盏留在民间为花灯”。①翻阅史书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续修叙永、永宁厅县合志·民风》有这样的描述:“正月初八日始,各街竖灯杆下搭灯棚,萧鼓喧阗,游人如蚁,十二至十五夜,加以龙灯、狮灯花灯,谓之闹元宵。”②又据民间老艺人们代代传述,古蔺花灯盛行于清代中叶,每年的大年三十至正月初二择期起灯,正月十八或正月十五罢灯,村寨各路灯班争相走街串巷“耍起花灯,贺着新年,说唱吉祥,祝福平安”,感谢天地的恩赐,传播伟大功德,歌颂美好爱情。古蔺花灯在中国传统的岁时节令文化一直流传着。
  二、古蔺花灯的发展现状及生存环境
  古蔺县在20世纪80年代前古蔺花灯在古蔺只有黄荆和大寨两个乡镇没有花灯活动。但随着时代的前行,至今古蔺花灯的活动在急剧的减少,花灯灯班已从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二三十个灯班减少到如今的不到十个,目前在古蔺只有古蔺镇、永乐镇、丹桂镇,石屏乡和土城乡等少数几个乡镇还有花灯灯班活动,但规模都大不如从前。现在古蔺花灯已面临着濒临灭绝失传,后继无人的状况。为了进一步收集资料和更好的完成论文,笔者多次深入到古蔺基层做了多次走访,通过对古蔺县宣传部,古蔺县文体广播局,古蔺县文化馆,古蔺县各乡镇的花灯传承人,花灯老艺人等走访深入了解了古蔺花灯的发展状况。总体来说古蔺花灯近几年来在古蔺县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其保护与传承发展都有了明显的成效,在古蔺当地古蔺花灯的氛围也有了明显的好转,但尽管如此古蔺花灯这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还是不容乐观。通过笔者这次的实地走访总结下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
  (一)花灯传承者青黄不接
  参与者这是一个决定着舞蹈事业兴衰与消长的主要原因,它是舞蹈事业发展的基石。它包括了从事舞蹈的专业人员、以自娱为目的跳舞的广大人民群众和观众,只有这三者积极的选着才能让舞蹈事业兴盛长久。花灯艺术的传承人在花灯艺术的传承和发展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传承古蔺花灯的民间老艺人相近去世,年轻人大多外出务工,花灯传承人青黄不接及花灯原始东西的丢失,是危及古蔺花灯的一大原因。古蔺县是中国西部贫困县,位于四川省、云南省和贵州省三地的交界处是四川境内最贫困的地区之一,而古蔺花灯灯班的组成人员都是本土的农民,其居住条件比较简陋,生活条件相对较差,仅靠务农养家糊口,无其他经济收入和来源,以至于近几年来大量年轻人外出务工,花灯传承人青黄不接,花灯灯班队伍大量减少。另一方面古蔺花灯是以“口传身授”的方式传承,本身这种传承方式就有其局限性。加上近年来姚德金、蒋明灿等众多老艺人的相近去世使得古蔺花灯许多原始的东西相继丢失,如很多花灯只保留了唱词,没有保存下来曲调;唐二和幺妹的造型有一部分只知名字不知动作;以及很多富有艺术魅力的花灯小品(也称为花灯小戏)如《邱四儿打草鞋》、《柳二儿买线》等相继失传。
  (二)经济文化的冲击与政府的重视程度
  其一,在现代经济文化及新媒体的冲击下,古蔺花灯这一传统的娱乐方式已不能满足现代人,对古蔺花灯的生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内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正面临经济、新媒体、新工艺的冲击。
  其二,在笔者对古蔺县宣传部门等相关主管文化、艺术的政府部门走访时,与相关工作人员做有关古蔺花灯工作的访问时。了解到县委县政府对古蔺花灯的相关工作感到很陌生。如2014年8月笔者第一次访问时,对工作人员提出这样的问题“县委县政府对古蔺花灯的保护与传承方面做了哪些方面的工作。”工作人员的回答很含糊。没有相关的计划、措施和方案。虽然凡事不能一竿子打掉,确实古蔺当地政府在古蔺花灯方面是做出了一些努力,但笔者认为还是不够的。今年8月笔者再次走时发现当地在古蔺花灯申遗后,特别是这两年县非遗办公相关工作人员的变动后,关于“古蔺花灯”的相关工作更是停滞不前。其次我去县志办、县图書馆等机构查找古蔺花灯相关的资料,发现这方面的资料也很少。利用新媒体宣传的平台也很少,政府部门应该主动搭建更多“古蔺花灯”的展示平台,毕竟古蔺花灯是古蔺地方文化的一块瑰宝,对于构建古蔺的地方特色文化名片有着重要的意义与作用。
  (三)缺乏专业管理机构和人员
  花灯的传承和保护,需要政府部门有专门的管理结构和人员。据我了解,目前古蔺县只有古蔺县文体广播局非物质遗产中心和古蔺县文化馆两个部门有相关工作人员涉及到古蔺花灯的保护工作和梅永生、王旭中等喜爱古蔺花灯的个人及民间少许老艺人外就再也没有相关的人员从事古蔺花灯的工作。并且古蔺县文体广播局非物质遗产中心和古蔺县文化馆只有在一定程度上涉及古蔺花灯的工作。喜爱花灯的个人和民间老艺人也只是把一部分精力放在古蔺花灯上。这部分力量是弱小的,单靠他们是不行的,需要政府部门组建一支专门从事花灯工作及保护的人员。   (四)资金问题
  在我对古蔺县文体廣播剧非物质遗产中心的前主任王友德,古蔺文化馆的黄芹副馆长、黄进红老师,及民间艺人蒋明灿、姚占楷等人的采访中他们都提到了一个共同的问题即“资金”,(甚是遗憾今年8月笔者再次走访时,蒋明灿先生已仙逝)。王主任给我谈到其实他们对古蔺花灯的保护工作有很多的想法但就是因为资金的问题大多都无法实施,例如他们想组织一些工作人员深入到基层收集、发现更多的古蔺花灯的资料,可是连基本的车费生活费都争取不到费用来解决。此外黄芹副馆长还给我列举了一个鲜活的例子即2012年古蔺县文体广播局、文化馆等部门联合举办了一个“花灯节”的活动,当时文化馆派遣了工作人员到各乡镇的灯班进行指导,但最后因为资金问题让这次筹备了许久的花灯节活动中途夭折了,使得前期她们付出的所有努力都付之东流了,这一直是她们心中的一个遗憾。
  三、古蔺花灯的发展与传承
  古蔺花灯近几年来在古蔺县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其保护与传承发展都有了明显的成效,在古蔺当地古蔺花灯的氛围也有了明显的好转,在古蔺花灯的保护工作也取得了很多成绩。如古蔺花灯在2005年确立为古蔺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06年确立为泸州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07年确立为四川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14年11月11日,成功申报为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05年古蔺县文体广播局组织古蔺花灯编委会编写了《古蔺花灯》一书,2010年2月在古蔺县文体广播局的牵头下文化馆举办了首届古蔺花灯培训班。2011年10月在古蔺县文体广播局的领导下文化馆制作完成了《古蔺花灯》的教学光碟。2012年10月古蔺花灯《闹》入选央视少儿春晚。2013年7月《古蔺花灯——逗幺妹》应邀参加了CCTV舞蹈世界舞蹈全明星——非物质遗产专场并取得了良好的反响。2013年8月由一级舞蹈编导梅永刚等人创作的古蔺花灯《四季花灯》在成都展演并在观众中取得了很好的评价。2014年4月通过考察古蔺县文体广播局确立了姚占楷等五位传承人。2015年11月12日,成立了古蔺花灯传习等。
  发展与传承是相互相成,相互影响和相互联系的,发展中有传承,传承中有发展。古蔺花灯的发展与传承只有二者相互协调统一,才能有利于古蔺花灯的繁荣。针对上述古蔺花灯的发展现状及生存环境,和已经取得的成绩。笔者结合其几次走访所得对古蔺花灯的保护与传承发展整理出以下几点措施:
  (一)组建花灯保护队伍
  建立古蔺花灯传承班。在各乡镇的现存灯班中选取优秀的艺人进行指导培训,建成传承班,并且鼓励广大的年轻人学习古蔺花灯加入传承班。
  组建培养一支专门从事古蔺花灯的工作人员。培养他们吃苦耐劳、实事求是的工作风格,鼓励他们在现有的基础上深入基层去挖掘、探索、收集古蔺花灯的资料和素材。
  (二)提高政府及相关部门重视程度
  争取出台古蔺花灯保护与传承发展方面的实施意见;成立古蔺花灯的专项财政资金;成立古蔺花灯保护委员会;制定引进、募集民间资金的管理条例,组织民间资金募集小组充分利用民间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建立完整的“古蔺花灯”资料档案库。开展民间文化资源普查工作,是实施“非遗”保护工程的条件,也是“非遗”保护工程的重要内容。在现有的基础上深入基层对古蔺花灯进行一次全面的摸底普查,对每个现存花灯灯班的组成人员,传承人进行登记造册,把已有的图片、文字、录音、音像收集整理入库。
  (三)搭建“古蔺花灯”展示平台和建立民间交流会
  首先,利用新媒体和网络,扩大对外宣传,每年利用春节定期举办“花灯大赛”等营造良好的花灯氛围。古蔺县每年在双沙镇举办“菜花节”和在黄荆乡的黄荆老林景区的演出,可以在这两处的演出中融入一个版块的古蔺花灯。景区还可以制作相应的花灯小饰品赠送游人,即起到辅助宣传的效果,又可以为当地的农民提供工作岗位。其次,在古蔺县文体广播局、文化馆的牵头下组建古蔺花灯民间交流会,定期举行交流让民间艺人们互相学习、互补缺失早日找回那些丢失的东西。再者,开展花灯进校园活动和花灯融入广场舞活动。古蔺县在2016年9月份开始在古蔺县内的六所小学进行花灯艺术进校园试点活动。希望及时总结试点活动的经验把花灯进校园活动扩大到古蔺县的每所中小学,其中可以开展花灯课间操等把古蔺花灯与古蔺县中小学生的素质教育相结合。最后,可以组织编排一套花灯广场舞,让古蔺的各广场舞队学习使他们在锻炼的同时宣传古蔺花灯,提高古蔺花灯的氛围。
  (四)加强古蔺花灯的创作与高校强强合作
  创新是延续生命最好的方法。鼓励花灯工作者、传承人、花灯的喜爱者去挖掘古蔺花灯的素材进行花灯创作,在花灯的传承的同时去鼓励发展,使花灯艺术更符合当下人们的娱乐欣赏,这就要在花灯创作过程中在保留其原始精华的同时结合当下人们的娱乐欣赏方式和口味,融入当下的时代特点去创新,创作出更多的花灯艺术精品。其次由于当地力量薄弱可以与四川省有关高校开展合作,四川拥有舞蹈专业的高校众多,与之合作在资源上可以互补,有了高校的加入至少可以先提炼出一套教材出来加以推广。
  (五)建立奖励机制和监督机制
  扶持优秀的花灯灯班,给予服装、道具、设备及活动经费的支持。鼓励各灯班在每年的春节期间自发的演出。给予对古蔺花灯做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一定的物质奖励。每年固定给古蔺花灯的传承人一定的资金奖励,鼓励其发扬传承。营造一种竞争氛围,使各路喜爱古蔺花灯的人员积极参与到古蔺花灯的发展与传承工作中。
  建立完整的监督机制,保障古蔺花灯保护与传承发展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古蔺县文体广播局文化馆在以往开展过一些活动中,如“花灯培训班”等活动就因为缺乏监管没有持续进行下去。所以要建立一个监督机构对古蔺花灯的各项工作进行定期的监督和检查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四、结语
  古蔺花灯具有综合性、技巧性、地域性等特征,充分展现了古蔺人质朴、幽默、诙谐的地域性格,展示了古蔺地区浓郁的生活及乡土气息。而其又具有艺术价值,历史价值和社会价值,是古蔺县地方文化的一块瑰宝,身为古蔺人的笔者深感自豪,但正如其文中所述古蔺花灯现在的保护面临着极大的问题和困难,亟待加强保护。希望古蔺花灯在社会各界的帮助下能继续传承发扬下去。
  注释:
  ① 古蔺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古蔺花灯[M].泸州:泸州市利川印务社,2005,9.
  ② 王有德.古蔺花灯的申遗之路[J].文化月刊,2015,06.
  [参考文献]
  [1] 古蔺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古蔺花灯[M].泸州:泸州市利川印务社,2005,9.
  [2] 赵向欣.淮上豫南花鼓灯研究[M].河南:河南大学出版社,2012,6.
  [3] 银进康.论“叙泸河”花灯艺术的审美特征和传承保护[J].四川戏剧,2011,07.
  [4] 王有德.古蔺花灯的申遗之路[J].文化月刊,2015,06.
  [5] 桑斯尔,孔慎为,杨婧,周宁.古蔺花灯舞蹈文化内涵及传承保护[J].中华少年,20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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