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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法交融 动静结合 内外兼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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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国家统编《道德与法治》教材已经走进课堂。深刻理解课程名称的改变,才能正确贯彻“以德治国”“依法治国”大政方针;采取何种教学策略,关系到综合性活动课的质量;思考如何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是适应新的教育形势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教学策略;核心素养
  中图分类号:G6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0X(2019)01-0050-03
  教材体现着国家意志,是学校教师教学的基本依据,是解决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重要载体。因为《道德与法治》具有很强的意识形态属性,所以在培养小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教育部副部长朱之文强调,“这次国家组织专门力量统一编写义务教育三科教材,不是对原来教材编写出版方式的简单调整,而是着眼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作出的重大部署,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从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把好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关的战略选择、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奠基工程的高度,充分认识统编三科教材的重大意义”。
  服从国家部署,坚决支持教材改革,配合省市做好教材培训,用好统编教材,通过开展系列教研活动,尽快提高一线广大教师的执教能力是我们教研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
  一、深入研究教学策略,构建高效课堂,提高德育实效
  为配合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统编教材在2018年秋季的使用,帮助一线道德与法治教师更好地理解《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精神,以及更好地认识、理解和使用新教材,结合以往教学经验,我们对统编教材的使用充满信心,并总结出以下两点教学策略。
  (一)德与法交融
  课程名称改为《道德与法治》,“道德”与“法治”不是简单的相加,而是与我国的治国方针相匹配的,即“以德治国,以法治国”。二者的關系是:道德与法治相辅相成,道德是法治的最高境界,法治是道德的最低标准。道德与法治的课程定位:道德与法治具有高度的内在一致性;法律是最基本的道德,道德是最高的法律;法律是制度化的道德,道德是生长于人心的法律。党的十八大大提出,用道德滋养法律,用法律支撑道德。在课堂教学中,道德与法治教育应相互渗透、相互促进,形成合理的结构。道德与法治教育要双向渗透,道德教育中要渗透法治教育,法治教育也要渗透道德教育。这样的相互渗透,道德教育才会有力度,法治教育也会更有境界、更有温度,让人们生活更美好。也可以说:只有道德与法治达到相互交融的程度,我们教育的目的才能最终实现。
  (二)动与静结合
  《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存在着“动”与“静”两种教学形态。“动”是指教师课前依据课标、教材和学生,精心设计课堂活动。课上引导学生参与各种活动,讨论、交流,生生互动、师生互动。让学生通过在教师指导下的活动过程中的体验、感悟和主动建构来实现课程目标。“静”是指思考,实践证明“思考是学习中重要的一环,没有思考,就不会发现问题;没有思考,就不能解决问题;没有思考,就不能真正的掌握知识。”
  “动”与“静”的结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表现在课堂上小组活动时,大多数教师只强调“动”,忽视了“静”。有时候在教师布置完小组讨论的问题后,学生只讨论了很短的时间就停止了。其实,这么短时间的小组合作往往只是走走形式,根本达不到合作探讨的效果。主要原因是在整个小组合作的时间段内,没有提前给学生“静”的时间。笔者认为,小组合作的正确流程应该是:学生独立思考——与小组成员分享独立思考的结果——讨论、碰撞形成共识。但在平时的课堂小组合作中,教师并没有留给学生足够的独立思考时间,致使小组合作演变成了学生缺少主见的人云亦云,回答缺少创新性、新颖性,导致合作质量低下。久而久之,自然会造成学生的天性被泯灭,独立思考能力和想象力都逐渐退化。爱因斯坦说,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着世界上的一切,推动着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
  (三)内与外兼顾
  《义务教育品德与生活课程标准》(2011版)指出:“本课程视儿童的生活为宝贵的课程资源。课程学习本身是儿童生活的组成部分,是儿童在教师指导下真实体验生活、主动参与生活、创造生活的过程。本课程遵循儿童生活的逻辑,以儿童生活中的需要和问题为出发点;以儿童的现实生活为课程内容的主要源泉;以用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儿童在生活中发展、在发展中生活为课程的基本追求。”“教学内容从教科书扩展到儿童生活的各个方面;课堂从教室扩展到家庭、社区以及儿童的其他生活空间。”根据这一点,我们在具体教学过程中,必须把课内与课外兼顾起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培养具有良好品德与行为习惯、乐于探究、热爱生活的儿童”的课程目标。
  二、适应新形势,培养核心素养,助力学生健康成长
  (一)学做人,长智慧——品德课程的核心素养
  发展学生核心素养,主要指学生应具备的、能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发展学生核心素养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适应世界教育改革发展趋势、提升我国教育国际竞争力的迫切需要。
  课标明确指出:“品德与生活课程旨在培养具有良好品德与行为习惯、乐于探究、热爱生活的儿童”“品德与社会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促进学生的社会性发展,为学生认识社会、参与社会、适应社会,成为具有爱心、责任心、良好行为习惯和个性品质的公民奠定基础。”“帮助学生参与社会,学会做人是课程的核心”。因此,引导学生“学会做人”是品德课的首要任务,也是核心任务。笔者认为,“学做人”“长智慧”在具体落实过程中,要注意三个结合。一是要与课程目标相结合,通过学习课标、钻研教材、了解学生来制定合理的课时目标,是保证一节课质量的关键。二是与课堂活动相结合,学生在参与课堂活动过程中,成功得到收获、体验,才能培养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信念,最后走向道德实践。三是与课堂评价相结合,评价应以课程标准为依据,面向全体学生,从每个学生的原有基础出发,尊重学生的个性特点,注意认知和操行相统一、综合性和简约性相统一、显性表现和隐性品质相统一,采用多元的评价方式激励学生,促其成长。
  (二)学会学习,健康成长——实现自主发展
  针对一年级学生,我们在培养其核心素养方面,应侧重在“学会学习,健康成长——实现自主发展”方面上。根据《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主要内容》网络文章表述,自主性是人作为主体的根本属性。自主发展,重在强调能有效管理自己的学习和生活,认识和发现自我价值,发掘自身潜力,有效应对复杂多变的环境,成就出彩人生,发展成为有明确人生方向、有生活品质的人。
  1.学会学习
  主要是学生在学习意识形成、学习方式方法选择、学习进程评估调控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具体包括乐学善学、勤于反思、信息意识等基本要点。
  2.健康生活
  主要是学生在认识自我、发展身心、规划人生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具体包括珍爱生命、健全人格、自我管理等基本要点。
  德安天下,法润心灵。《道德与法治》统编教材的使用,教学策略的研究与探讨,学生核心素养的落地,都将开启一个崭新的时代。
  在时代大潮的推动下,“核心素养”将成为教育领域,乃至整个社会当仁不让的热词,它勾画了一幅新时代期许的新人物形象的“蓝图”,向学校教育发出了从“知识传递”转向“核心素养”的信号,标志着我国学校课程发展步入了新的“4.0时代”。
  参考文献:
  [1]李   敏.“动静结合”实现高效课堂教学[J].教育实践与研究,2017,(1):41~42.
  [2]孙彩平.品德课教学改革深化的方向:超越学科化思维[J].人民教育,2015,(17):54~57.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2011年版)[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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