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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戈尔的一生》:知识分子的悲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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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大卫·戈尔的—生》是2003年上映的一部经典影片,电影通过展现大卫-戈尔的生命历程,深入探讨了死刑、死亡与生命的真正价值;大卫为反对美国的死刑制度决意赴死的行为谱写出一曲知识分子殉道与献祭的挽歌;虽然电影也存在着坚守真理与价值判断之间的失衡,但它让人们更一步思考知识分子“介入”社会的正确方式。
  关键词:《大卫·戈尔的一生》死刑知识分子生命价值
  现代性的“进步神话”在飞速发展时代日益显现其局限,而面对现代社会的种种弊端,作为社会良心的知识分子到底应该采取何种方式对时代讲话?这成为知识分子们不断追问的现代难题。由英国导演艾伦·帕克执导,著名演员凯文·史派西、凯特·温丝莱特主演的经典影片《大卫·戈尔的一生》就在这一背景下深入探讨了知识分子在面对死亡、人性与制度时的态度与抉择。
  一、死刑、死亡与生命的价值
  对于个体的人而言,死亡究竟意味着什么?事实上,虽然人类无时无刻不在面对死亡,但对真正意义上的“死”却知之甚少。死亡就像一个黑洞,具有某种未知性和神秘性。但人们也能够从自我经验的角度认识到:死去的人就从我们的生活中消失了。这种永远的“缺席”也使得人们对死亡充满着无限的恐惧,因而人类就会像影片中的大卫·戈尔教授所说的那样——“花了一生的时间来阻止死亡:吃、发明、爱、祈祷、战斗、杀戮……”保存生命和抵抗死亡也成为人类最基本的生存动力,而反对死刑制度也是这种努力之一。这部影片关注的核心问题就是死刑作为美国的一种制度是否应该被废除。早在1764年,意大利法理学家切萨雷·贝卡利亚就发表了著名的论文《论犯罪与刑罚》,首次系统地提出废除死刑的观点。自此以后,对于废除死刑的争论仍然持续不衰。支持死刑的人认为死刑具有强大的威慑作用,能够惩罚极端罪恶和彰显正义;而反对死刑的人则认为,死刑作为人类历史上最严酷的刑罚不能保证自身绝对的合理性和权威性,死刑只能通过事后的杀戮来惩治罪罚,无法从根源上遏制罪恶的产生。而且死刑还有可能导致无辜的死亡,这与现代文明所标榜的价值标准截然对立。影片中大卫·戈尔和康丝坦斯自觉加入反死刑组织,组织各种演讲和游行,努力营救被判死刑的人,等等。他们不仅是在阻止死刑对生命的屠戮,更是站在文明和人性的立场上来反对死刑的原始性与野蛮性。
  作为一个受人尊敬的哲学教授,大卫·戈尔选择为反对死刑而奔波甚至是牺牲生命,完全是源于他的生命观以及他对人生价值的深刻理解。在影片的第21分钟,大卫在课堂上向学生提问:“你的梦想是什么?”对于获得国际名望、普利策奖或诺贝尔和平奖、MTV音乐奖等等这一类答案,大卫是不屑一顾的。他借用拉康哲学向同学们解释道:“人生的真谛是尽力活在你的想法和理想中,不是根据欲望满足的程度来衡量生活,而应以真诚、怜悯、理性,甚至自我牺牲来衡量它,因为到最后,衡量我们生命唯一的标准就是珍惜他人。”这就是大卫的生命态度,他把衡量生命意义定义为珍惜他人,这是出于一种人道主义精神,以真诚、怜悯的姿态尊重每个人的价值和尊严。毫无疑问,死刑是对生命的一次性剥夺,且具有不可逆的性质。并不是每一个被执行死刑的人都是天生的恶魔和杀人狂,他们或是因为过失,或是源于生存的困境。而在大卫·戈尔心中,这些人也应该具有重新选择生活的权利,不应该用死刑来毁灭他们。所以,他坚决反对残酷且不人道的死刑。正是秉持着这样一种对人的“珍惜”,大卫在生活中也表现出一个“爱者”形象,彰显出他对这个世界最深沉的眷恋。然而,当满心的爱已破碎,大卫·戈尔对生命和死亡的态度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当生命的某一点,某一时刻,当你的心智超越欲望和迷恋,当你的习惯战胜你的梦想……也许死亡是一个礼物”。在遭遇了生活和事业上的种种挫败之后,死亡对于大卫·戈尔而言再也不是一种威胁,而是生命最好的馈赠。在这里,大卫·戈尔并不是消极地面对死亡,而是大徹大悟,更深刻地领悟了生命的意义,从而超越了一般意义上的死亡,心甘情愿为自己所追求的信仰献出宝贵的生命。从这个角度来看,这部影片实质上展现出大卫·戈尔教授生命观和死亡观的发展历程,从而也确证了他对生命真谛的理解。
  二、知识分子的殉道与献祭
  在德国学者沃尔夫·勒佩尼斯看来,欧洲知识分子天生具有某种忧郁气质,他们与其所生活的现实世界都有着一种不相容的批判性,批判是他们与现实的唯一联系点,他们的基本任务就是不断揭示现实人生和现存的思想文化困境。从这个角度来看,真正的知识分子会为了自己的信念而与当下现实的不合理斗争,为了这个世界变得更好而奋斗,这是值得每一个人钦佩的可贵品质。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每个知识分子都会有追求理想的冲动,但在这条为之而奋斗的道路上,他们到底能走多远,能坚持多久,并最终能为之付出什么,这是对现代知识分子最大的考验。影片中的大卫和康丝坦斯为我们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回答。
  大卫·戈尔和康丝坦斯怀揣着人道主义的梦想,为反对死刑制度而奔走呼号,然而大卫却先后遭遇学生的陷害、妻子的离婚、丧失儿子的监护权、被校方辞退、反死刑运动毫无起色等重重打击,康丝坦斯也被查出身患血癌,将不久于人世。如果一个平常人遭遇了这些打击,通常会选择放弃不切实际的人生追求,回到平凡的日常生活。然而,大卫和康丝坦斯并没有这么做,而是精心策划了一场谋杀——康斯坦斯痛苦地死去,大卫则作为谋杀犯走上了刑台。他们企图用个人的死来宣告死刑制度的不合理和荒谬,以引起民众的广泛关注,进而推动反死刑运动的发展。如果说康丝坦斯是自主地选择死亡方式,让生命的结局更富有价值,那么大卫·戈尔选择死亡则纯粹是一种理想的献祭和信仰的殉道。他本可以好好活着,但选择了用生命去抗争。到影片的结尾,康丝坦斯完成自杀的过程之后,“导演”大卫·戈尔走向康丝坦斯确认她已经死亡,然后平静地走向镜头,关掉摄像机。大卫就像走向十字架的耶稣,主动放弃自我的生命是为了更大的拯救,是对他者的一种伟大的救赎。
  作为一个有良知的知识分子,大卫·戈尔没有被“平庸的恶”所吞噬。因为他在内心的最深处坚守着知识分子的信仰,他无所畏惧地保持着对生活和生命的热爱和信赖,在挚爱与希望被现实无情地否定之时仍然将挚爱与希望作为生命的立足点。正是这些使他深刻地明白:不合理的死刑制度远不仅是给人的肉体带来痛苦,更多的是对人性的压制与泯灭;因着这份挚爱,他才能以一颗普世之心深切地感受到人世的眼泪、哀痛和不幸,并能够超越一己之伤痛而秉持一种悲天悯人的心智和感情去揭示现实世界的裂缝、扭曲和贫乏。一般意义上的自杀是对生活和世界感到无比绝望,情愿放弃自己的生命以终结人生的各种挣扎、痛苦和烦恼。而大卫的自杀是杀身成仁,是主动以牺牲自我生命的方式向这个荒诞的世界发出最后的呼喊,以图唤醒愚昧的群众,解救众生的苦难。大卫的这种行为无异于飞蛾扑火,充满着悲剧性,却是一代知识分子的自我完成和自我实现,彰显出他们绝大的精神勇气和价值信念。   人们常说“不疯魔不成活”,大卫和康丝坦斯的赴死行为确实显得有些疯狂,而企图以一两人之死来撼动一种制度,其效果和结局也是可疑的。但是反过来看,如果没有这种从内心身处进发出来的热爱、执着和狂热,那么知识分子的殉道也将变成一种单纯的表演和展览,最终只能沦为公众的谈资和娱乐。所以,最终仍然要回到大卫·戈尔在课堂上提到的拉康哲学:知识分子只有生活在一种“永远未被满足的要求”里,生命的价值才能获得最大意义上的提升和照亮。
  三、坚守真理与价值判断的失衡
  如果从电影叙事的角度来看,影片节奏张弛有度,情节环环相扣,悬念设置精巧而不露痕迹。故事是由死囚大卫·戈尔教授在临刑前三天突然要求接受记者贝茜·布鲁姆(凯特·温丝莱特饰)的采访,并向她讲述其入狱的整个事件的过程,诱使贝茜一步一步走向他早已设计好的“真相”。大卫·戈尔对他生命最后阶段的每一个时间点都做了精确的计算,让贝茜恰好能在他被执行死刑之后,向世人揭露他是被冤枉的这一“事实”,从而向世人宣示死刑制度枉杀无辜的荒谬性。但在影片结尾,当贝茜收到匿名快递,观看完整版的谋杀视频时,才得知所谓的谋杀不存在,冤案也不存在,这一切都是由大卫·戈尔教授一手策划的,他是用生命在向一种制度宣战。这一颇有深意的结尾让观众既能够体验到一种悲剧的“崇高感”,同时自我的灵魂也能得到净化和洗礼。然而,这部影片在追求艺术上的震撼力的同时,在真理与价值之关系的处理上也展现了某种裂隙,出现了艺术上的不协调和暧昧。
  追求真理一直以来是知识分子所恪守的原则,亚里士多德就曾说“我爱我师,但我更爱真理”。真正的知识分子不在权力和利益面前低头,对真理不竭的追求是他们的使命。在《大卫·戈尔的一生》这部影片中,大卫和康丝坦斯终生致力于反对死刑制度,坚持人道主义和世界秩序合理化的理念就是他们心中所一贯坚持的真理,并为之奋斗,九死不悔。大卫因遭受挫败之后喝得烂醉,在街头向世人诉说苏格拉底之死的故事,而后来大卫把自己送进监狱并被判死刑,让公众认识到司法系统的不合理之处进而废除死刑,来实现自己的理想,这与苏格拉底通过自己的死亡来宣扬理性唤醒雅典的年轻人如出一辙。最后他们都从容赴死,只为了坚持他们心中那份永远不变的真理。
  但与苏格拉底不同的是,大卫·戈尔是以制造冤案的方式向死刑制度发起冲击,虽然这种“绝望的赴死”的行为是对死刑制度的拒绝与否定,凸显了知识分子坚守真理的大无畏精神,然而这种行为本身却是以故意违反法律、蔑视司法公正的形式完成的。这就导致了影片中真理与价值取向的失衡。客观来看,法律审判的公正性并不是与死刑制度完全相对立的,它们分属两个不同的功能范畴。法律系统的严格性和公正性是维持社会秩序正常运转的有效保障,它的权威性能够确保更多的人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所以,法律才会成为人类社会最基本的价值准则。然而,大卫·戈尔教授故意制造冤案的举动是为了自我的私人目的而打破了法律系統固有的准则。虽然这种行为足够引起公众的震撼,从而推动反死刑运动的深入。但从根本上看,它属于违法行为。这种为了纯粹的坚守真理而去破坏价值系统的公正性和合法性的行为也在某种意上消解了坚守真理的崇高性,验证了赴死行为本身的无力与失败。或者,我们可以提出这样一种更深的疑问:如果大卫·戈尔教授为了达成自我目的而选择极端的违法行为这一举动本身是有效的且值得推崇,那么现实社会中的人是否也可以效仿这种行为来实现自我价值?很显然,影片并不能给予我们一个准确的答案。
  也许,导演在宣扬知识分子精神和殉道情结的同时,有意规避了他们在坚守真理时所选择的行为方式的合法性问题,因为这也是艺术上的一大难题,在历史理性与人文关怀之间,在价值与真理之间做到平衡也实属不易。但是这部影片至少向人们提供了一种思考的路径,即在现代法治社会,知识分子应该选择怎样的方式和行为来表现他们对世界和社会的“介入”,是徒手请愿还是殉道赴死,抑或是寻找一种更加健全、也更加理性的表达方式,来与这个社会建立有效的联系,这值得我们每一个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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