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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准扶贫视角下民族高校教育扶贫现状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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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的精准扶贫工作已经进入到攻坚阶段,教育扶贫也将在精准扶贫中持续发挥它的特殊作用,高校教育扶贫工作作出新的改变以适应精准扶贫的新阶段迫在眉睫。本文通过调查和访谈的方式了解到大连民族大学教育扶贫的现状,分析了高校教育扶贫中所存在的普遍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措施。
  少数民族多分布于我国西部、东北部的落后地区、偏远地区和边疆地区,我国贫困人口也主要分布在这些地区。在贫困人口中少数民族的贫困问题具有典型意义,从自身条件看少数民族贫困人群脱贫相对于其他贫困人口是一件更困难的事情,因此少数民族贫困人口想要彻底脱贫就必须通过教育的途径。
  教育是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手段;教育扶贫具有阻止贫困的代际傳递的作用,是从最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的主要途径;在教育扶贫中坚持落实精准扶贫是实现脱贫攻坚战的胜利、实现社会公平的必要要求。
  在教育扶贫工作中,相比于全国其他高校而言,民族院校招收更多的少数民族学生,即拥有更多的扶贫对象,因此研究直属于国家民委的大连民族大学的教育扶贫现状及其中存在的问题在精准教育扶贫的研究中更具有典型意义。
   一、大连民族大学教育扶贫现状分析以及存在的问题
  贫困生占比达30%左右,扶贫任务重。大连民族大学作为民族院校,56个民族齐聚一校,少数民族学生占学生总数60%以上,来自少数民族、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学生占80%以上,经济困难的学生占30%。学校教育扶贫渠道较为完整。大连民族大学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教育基金会、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其教育扶贫渠道较多且完整,曾先后赴内蒙古巴林右旗调研、赴广西德保进行科技扶贫调研、向武陵山片区派驻联络员,曾获获2016年度辽宁省定点扶贫先进单位。
  大连民族大学在扶贫工作中曾取得的成绩和现今正在做出的努力不可忽视,但教育扶贫过程中仍有一些在各民族院校普遍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一)教育扶贫工作宣传体系有待完善
  在教育扶贫政策和学校的学生资助体系里,为在校贫困生提供了多种接受资助的途径,但在实际调查和访谈的过程中,有46%在校生认为学校对于扶贫政策没有明确说明,相当比例的同学只了解部分甚至个别政策、途径,在不了解的情况下,贫困生往往不能够充分利用国家教育扶贫政策来“对症下药”、减轻自己和自身家庭的经济压力,这使得扶贫政策的实际效果打了折扣。
  在对学生的扶贫工作中,缺乏对工作成果的展示,没有做到信息公开,比如“本学年学校的资助金额是多少、都是用在哪些方面、学校扶贫效果如何”等等。
  (二)在扶贫供给方面存在一定的不合理性
  由于种种原因,在入学之初学生间的学习成绩差距很大,同一个班级里的学生的录取分数相差一两百分的情况比比皆是,基础水平差距过大使得一些贫困生难以在学习成绩上超过其他同学,甚至连完成学业的基本成绩要求都达不到;贫困生由于经济拮据和学习成绩较差的原因也往往不愿参与集体活动,也就难以获得操评,而民大奖学金是完全以“学习+操评”的综合成绩排名为标准来发放的,对于成绩排名靠前中的部分非贫困生来说,奖学金往往被拿作零花钱使用,而一部分对奖学金有迫切需求的贫困生难以获得资助,奖学金名额没有得到有效的分配。
  在对贫困生分档的过程中缺乏透明度。大连民大助学金分为三个档次:1000元/学期、1500元/学期、2000元/学期。如何将贫困生区分出档次、进行资助,如何将助学金的三个档次针对性地分配给有需要的学生,是不好解决的,因为学校缺乏一个客观的、具体的、公开的区分标准,在助学金的实际发放过程中,学生分档由学校凭主观来判断,一些开始被分为1500元档次的贫困生,在第二学期却被分在了1000元档次,学校也不曾告知原因。
  (三)对教育扶贫的理解产生偏差,学校缺乏对贫困生的心理疏导
  国家教育部要求到“在学生资助的申请、认定、公示、发放等各个环节,注重保护受资助学生的个人隐私和人格尊严,使资助工作‘润物细无声’。”教育部这一要求往往被错误地理解为“偷偷地、悄悄地、背地里对学生进行相关教育扶贫工作”,这样一来学校不对学生做相关的政策宣传,二来也不做扶贫工作成果展示,扶贫工作不放在明面上,相关文件无法完整地被传达到学校的最基层,使得学校的教育扶贫缺乏透明度、公信度,同时这种避人耳目的做法让贫困生产生“接受帮助是可耻的”的错误认知,极易让其产生自卑心理,这也是高校贫困生普遍内向、自卑的外部因素之一。对于贫困生的这种复杂心理,学校不曾进行积极地疏导工作,虽然大连民族大学设有心理咨询处,但一味的等问题自己找上门来的做法是不可取的、在解决贫困学生心理问题中所能起到的效果也是甚微。
   高校在进行扶贫工作时往往侧重于对贫困大学生进行各种资助而忽略了教育的功能,这种给钱给物的做法使贫困生呈现出短期脱贫的状态,贫困生自身不具备脱贫的能力和技能酒极易在失去资助后出现“返贫”的现象。
   二、针对教育扶贫工作所出现的问题所提出的对策
  (一)培养贫困生自身的脱贫能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适当转移工作重心,将目前主要是对贫困大学生进行各方面的物质资助的工作重心转移到解决现代贫困大学生对于脱贫的新的需求上来。首先要做好信息收集工作、明确贫困大学生脱贫的需求,对症下药。在展开高校教育扶贫之前,学校要以贫困大学生的内在需求为出发点,对预备展开的扶贫工作进行事前调研,对以往的扶贫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充分做好信息收集工作,以此制定适应贫困大学生对脱贫的多样化需求的政策。
  精准扶贫下,更加强调贫困人群和贫困地区的内源式发展,更加注重增强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贫困群体将更多参与到扶贫中来。对于进入大学的现代贫困生来说,他们本身已经具备上大学的能力,学校要做的不仅仅是“锦上添花”、提供各种物质上的资助使其在校期间达到短期脱贫的效果,而应该着眼于教育在精准扶贫中的特殊意义与重要作用——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阻止贫困代际传递。发挥教育的不可替代作用,关注贫困生的学习过程、着重培养贫困生自身技能,让其拥有脱贫的能力,使扶贫效果不仅仅局限于校园内,更应该使效果深化、持久化。
  (二)完善教育扶贫工作的体系,在学生中确立正确的扶贫观。
  目前,我国政策制定的最大弊病在于重前期制定,而疏于后期执行和追踪,这在很大程度上会造成基层执行者偷工减料,降低执行力度,所行违背政策的初衷。设立扶贫效果评估部门,与校内教育基金会等部门相互促进,可以以贫困生为主体设立扶贫效果评估部门,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评估以往扶贫工作的实际效果,通过这种方式学校也可以更好地接收到来自基层的声音,让学生也参与到教育扶贫工作中去实行联动以达到更好地扶贫效果。
  把扶贫工作放在明面上,摒弃以往掩人耳目的做法,借鉴山东省教育厅编制的《学生资助服务规范》,对刚进入大学的学生做好教育扶贫政策的解读,对正在接受帮扶的贫困生宣传正确的扶贫观,把教育扶贫的意志传达到基层,要让贫困生明白接受帮扶并不是可耻一件事。
  另外在类似奖学金的评定标准问题上要向贫困大学生适当倾斜、在助学金划分标准问题上透明化,让教育扶贫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形成校园公信力。
  (三)积极开展贫困生心理问题的疏导工作
  脱贫不止要物质上脱贫,也要在心理上脱贫。要防止“返贫”现象的发生就需要贫困人口自身拥有脱贫所需要的技能和社交能力,而这都是建立在贫困生拥有一个健康心理的基础上才能够达到的目标。
  积极主动寻找问题、解决问题,针对贫困生因为家庭、经济、环境等因素形成的社交障碍、过度内向、自卑等心理问题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明确辅导员与班导师的工作范围,发挥其在学生群体中的引导作用,开展专项工作帮助贫困生建立起自信心,稳固脱贫效果。(作者单位:大连民族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项目基金:大连民族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精准扶贫视角下民族院校教育扶贫现状及对策研究 —以大连民族大学为例》(省级20181202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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