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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垃圾治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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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随着我国农村建设水平的逐渐提高,农村的环境问题受到了社会与国家的关注,其中最严重的问题就是农村垃圾。最近几年,我国加大了对农村垃圾的治理力度,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探索适合当地情况的垃圾治理方法,将村镇垃圾治理工作置于整个社会、资源和经济的大系统中,形成长期有效的处理机制。本文主要针对我国农村垃圾治理现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然后提出以政府为主导、分类处理为主要方式、重视社会公众参与的农村垃圾治理机制,为我国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奠定理论基础。
  [关键词] 农村垃圾;治理;政府主导;分类治理
  [中图分类号] X3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7909(2019)02-117-2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传统种植与养殖模式日益落后,尤其是以家庭为单位的种植与养殖模式已逐渐消失,导致这种小型生态系统中用于农业种植的有机肥慢慢被弃用,进而使得泔水等厨房生活垃圾废弃物没有地方可以存放处理,一度出现了垃圾围村的现象。另外,农村生活方式在逐渐改变,不管是生活必需品还是消费品,更多依靠外来购买而获得,这一过程中逐渐出现了大量不可降解物质和不能通过农业进行消化处理的包装物。因农村与城市在生活方式和地理环境方面差异较大,农村垃圾种类更多,因此不能直接照搬城市垃圾处理方法,应因地制宜地对农村垃圾进行分类治理,从而营造出一个崭新的农村形象。另外,虽然住建部提出了关于农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但是这一模式脱离了我国农村的发展形势[1]。因为我国农村人口比较分散,尤其是在山区,将农村垃圾运输到几十里之外的城镇进行统一处理,实际实施难度极大。因此,制定与实施适用于我国的农村垃圾治理机制至关重要且意义重大。
  1 我国农村垃圾治理现状
  过去,我国的农村垃圾治理问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导致我国农村垃圾被大范围随意丢弃,曾经一度出现垃圾围村的情况,农村的居住环境非常差。后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机械化种植模式的逐步普及,农民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农村生活垃圾问题逐渐引起关注,一些村级或者乡镇政府陆续开始在农村设置定点垃圾投放处进行垃圾定期回收,并将回收的垃圾运输到露天的场地进行集中填埋或者焚烧处理,从而使我国的农村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
  现阶段,农村垃圾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关系到广大农村居民的切身利益。为了加快这一项目工程的推进,县级政府相关管理部门提出了农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即将村里产生的垃圾进行集中收集之后运输到县级垃圾处理场所进行集中处理。然而,这一措施存在很多问题。例如,转运到垃圾填埋场成本高,包括转运费、转运车辆投入、人员投入等;转运过程容易产生二次污染,如在垃圾运输过程中散落和垃圾渗滤液流出现象严重;垃圾转运过程中存在安全风险,崎岖山路、雨天容易发生事故等[2]。
  2 我国农村垃圾治理机制
  基于上述分析发现,集中回收和处理垃圾的方式并不能有效处理我国农村垃圾。基于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治理农村垃圾问题的根本途径应是垃圾分类处理。但由于我国农村垃圾总量的增多,分类处理也面临越来越多的困难和挑战。另外,一些垃圾分类后可以进行回收的废物与一次性物品等都需要进行进一步处理,对于农村垃圾的分类情况、各类中包含哪些垃圾都需要进行明确。因此,相关部门需要对垃圾分类处理有明确的认识,从而建立完善的垃圾治理机制,达到更好地处理农村垃圾的目的。
  2.1 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政府关心民生问题,一直在尽可能地采取措施来为人民营造更加和谐美好的社会环境。“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和“市场监管”等都陆续被纳入政府的职能范围,因此农村垃圾治理得到了高度重视[3]。
  农村垃圾的公共属性决定了农村垃圾处理服务是一项公共服务,而这种服务的公共性决定了政府的主导角色,政府应以服务、协调、引导为己任[4]。作为服务型政府,我国政府应提供公共服务,包括对垃圾和废弃物的收集和处理、保证公民生活环境清洁等,这是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能。由于农村地区垃圾处理基础设施落后、经费实力较弱,政府应无偿提供经济支持,从而打破城乡二元化结构,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协调型政府,我国政府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提供更多促进多元主体参与的机会。在垃圾治理中更有效地协调、管理各项事务,建设高效、合作、协作型政府。作为引领型政府,我国政府需在垃圾处理这种公共服务中起到主导掌舵的作用,调动整个社会群体的参与,并出台相应的法律条例,形成以政府为中心的农村垃圾治理服务综合体系。
  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进行农村垃圾治理,有利于更好地协调社会各方利益关系,实现长期有效地治理。政府应在设立垃圾治理阶段性目标的同时不断提高群众的垃圾处理意识。同时,应全面评测决策实施过程中的经济成本和治理效率,对推行力度和各方面利益的保证做出合理的判断。
  2.2 农村垃圾分类处理
  根据我国农村发展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出,日常生活中的普通垃圾主要分为厨余、可回收物与其他垃圾。其中,厨余垃圾量占农村垃圾总量的50%以上。此外,由于农村种植农作物的原因,秋收季节会出现一些农作物秸秆和果皮等有机物质,这些物质可被处理成有机肥料。对于农村厨房中产生的垃圾有机物质,一般农民习惯就近堆肥,与农业种植的有机物进行结合处理。这两种垃圾的处理方式都可以归类为从源头分类处理垃圾,这样能大大减少农村垃圾的运输与处理费用。在一些居住比较密集的地区,可以设置垃圾收集的定点位置。然而,在回收的问题上面临一些難题,因为当前进行回收的工作系统主要依赖于市场,市场中有利用价值的垃圾才可以进行回收。很多的具有再生利用价值的垃圾却还没有市场,这些垃圾就需要县级垃圾管理部门负责回收之后进行再生利用,或者可以建立政府指导的民间废品回收系统。针对分类之后不能回收再利用的垃圾(主要是一次性包装与塑料袋等),需要从源头上进行控制,尽量减少一次性物品的使用,从而控制垃圾产生量[5]。   2.3 提高社会公众参与的意识
  在农村进行垃圾分类有很大的优势,主要是因为农村居住地的熟人比较密集,除了可以进行入户宣传教育外,还可以相互监督,及时纠正错误行为。乡镇及村委会领导应动员村民积极参与其中,进行垃圾随意倾倒与焚烧危害的宣传教育,从根本上杜绝出现乱投放与倾倒垃圾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对农民展开农村高密度垃圾分类的教学工作。此外,在垃圾分类的运输过程中要重点依靠本村村民,积极实施垃圾及时处理政策,做到定时、定点运输处理。农民一旦养成垃圾分类处理的习惯,就能高效地进行农村垃圾的分类处理与运输工作[6]。
  在实地调研过程中,笔者从村民的环境意识、环境行为、环境评价以及意见和建议4个方面对某地村民进行了问卷调查。其中,关于农民的环境意识,主要用环境知识和环境态度来衡量,调查结果显示只有极少数人回答错误,说明环境宣传效果非常理想,垃圾分类理念已深入人心。关于环境治理态度,绝大多数村民认为垃圾分类不应只被看作是政府的责任,还应在日常生活中引起居民的高度重视。在村民行为方面,在垃圾源头分类的过程中村民发挥了主要作用。在环境评价方面,因村民有效地参与了垃圾处理地的选址、关于垃圾的分类标准,监督了整个垃圾收集、分类、运输和处理的过程,所以村民对宣传初期的效果比较满意,对后期的松懈则表示不太满意。在意见和建议方面,90%以上的村民认为应对表现良好的村民进行及时奖励,对不良现象进行惩罚。
  3 结语
  本文主要针对我国农村垃圾处理现状分析其中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然后提出了以政府为主导、分类处理为主要方式、重视社会公众参与的农村垃圾治理机制。垃圾处理是确保农村环境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建立健全有效的处理机制才能保证农村环境与经济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何品晶,张春燕,杨娜,等.我国村镇生活垃圾处理现状与技术路线探讨[J].农业环境科学学报,2017(11):2049-2054.
  [2]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J].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2015(14):5-14.
  [3]李如刚,戴志峰.破解北京农村垃圾治理瓶颈[J].城市管理与科技,2015(3):11-14.
  [4]张克.政策试点何以扩散:基干房产税与増值税改革的比较研究[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5(2):55-62.
  [5]武攀峰.经济发达地区农村生活垃圾的组成及管理与处置技术研究:以江苏省宜兴市渭渎村为例[D].南京:南京農业大学,2005.
  [6]李妍.奖励措施对农村地区开展垃圾分类的作用[J].安徽农业科学,2012(19):10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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