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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33秒》是不是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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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4分33秒》是当代音乐家约翰凯奇的成名作,六十多年来,人们对于这首作品是否属于音乐仍有争议,但并没有人系统完备地对此进行论述。本文从音乐的定义出发,从形式与内在两个角度论证说明《4分33秒》属于音乐,同时阐明出现争议的原因。
  【关键词】《4分33秒》;音乐定义;美
  【中图分类号】J60                              【文獻标识码】A
  一、《4分33秒》的争议
  《4分33秒》是当代先锋音乐家约翰凯奇的成名作,作品自1952年公演以来,引起巨大反响,赞誉者认为它是划时代的巨作,体现了音乐理念的又一次突破。反对者则以“皇帝的新音乐”讥讽其根本不能算作音乐,不过是哗众取宠。六十多年来,这部作品依旧存在争议,争议的焦点集中在这首作品究竟属不属于音乐,假若它不算音乐,那它所承载的意义也无从谈起。
  目前认为《4分33秒》不属于音乐的研究有宋兴宇,其在《浅谈凯奇的行为艺术品——<4分33秒>》中说:“《4分33秒》违背了音乐必须具有乐音的特性…… 约翰凯奇的《4分33秒》这部作品并没有包括任何具有固定音高的乐音或是任何一个音乐基本要素……从音乐的作用来看。音乐是一门美的艺术,且音乐对人是有教化的功能,能把人教育成善的、美的。而《4分33秒》这部作品,无论如何都看不出来对人们有什么教化功能,反而让大家对此深表疑问并有欺骗感。”在文章中,他将其称之为行为艺术。姜全福《现代音乐美学思想探微——<4分33秒>带给我的思考》中从“非自然性—创造性”“非语意性和非视觉性”两个方面论述,认为《4分33秒》没有创造性因素,同时,《4分33秒》只是给了观众“一种视觉的景象”,是不符合音乐逻辑的。前者并没有从本质出发即否定了《4分33秒》的音乐性,“无论如何都看不出来对人们有什么教化功能”显然具有片面的色彩;而后者恰恰忽视了音乐作为一种表演艺术而具有的视觉效应。
  支持《4分33秒》属于音乐的研究较多,但大都默认其为音乐作品,直接谈《4分33秒》的创新性以及意义。余丹红《从预制钢琴到<4分33秒>》:“这个时期,作为禅宗思想直接影响的结果——《4分33秒》,是音乐史上最为惊世骇俗的作品之一。”冯长春《从“大音希声”到<4分33秒>关于“无声之乐”及其存在方式的美学思考》:“在他的众多的“偶然音乐”作品当中,《4分33秒》作为一首“无声作品”一直为人们所津津乐道,褒贬不一。如果说这种没有声音的作品也是音乐的话,那么正如勋伯格所说:“与其说凯奇是一位作曲家,不如说是位发明家。”这样的论述显然基于《4分33秒》是音乐作品。欧阳平方《约翰·凯奇<4分33秒>的后现代美学特征分析》则从后现代的角度进行审视:“他把音乐推向了偶然、无序,使音乐生活化,希望人们用音乐的观念去对待‘生活之声’,《4分33秒》正是这样的经典之作。”不过也同时发出了质问:“让我们再思考:到底什么是音乐?音乐的本质是什么?”只有王雨辰《浅论<4分33秒>在音乐上的创新性》从“乐谱文本、音响文本和意义理解”三个角度较为系统地论述了《4分33秒》所具有的音乐性。但是,以上研究没有真正从音乐的定义出发,对音乐定义的参考比较孤立,或只单论了一个因素,或进行片面的否定,甚至简单地用“我们认为”[1]来表达对音乐概念的理解,那么其论述的科学性便有待商榷。笔者尝试从音乐的定义出发,论证《4分33秒》属于音乐作品。
  二、《4分33秒》的音乐美
  我国古代的《乐记·乐本》说:“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感于物而动,故形于声。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古时候的乐虽包含舞蹈,但古人对音已有了较明确的概念,就是要有“声”也有“变”。《简明音乐辞典》[2]对音乐的定义是:“艺术的一种。通过有组织的乐音所形成的艺术形象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反映社会现实生活。”《美学百科辞典》[3]:“通过基于一定法则的音的组合,给我们以美的享受的一种艺术形式。”《简明牛津词典》[4]“the art of combining vocal or instrumental sounds(or both)to produce beauty of form,harmony,and expression of emotion”强调了组合、声音及美的概念。综上所述,不难得出音乐是有组织的声音,同时从美学角度来说要给人以美的享受,即形式与内在两个方面。
  首先,《4分33秒》并不是完全无声的,曲作者约翰凯奇这样解释道:“在第一乐章中,你可以听到正在外面吹着的风。第二乐章中,雨水开始敲打屋顶,发出淅沥声响。而在第三乐章中,观众在谈论时发出了各种有趣的声音(约翰凯奇在《4分33秒》首次公演中的演讲)。”笔者认为,这样的声音事实上也并非完全偶然,它是产生于一定预设框架中的,比如听众看着演奏者并不弹奏而只是静坐,难免会发出议论声,而作者虽然没有对声音本身的规律进行组织,但声音的产生是存在于作者的预料或组织中的。同时,这首作品鲜明地包含着作曲家的设计意图,它并不单纯是一段空白,分为三个乐章,在这个意义上它体现着传统音乐的特点。三个乐章间的时间并非任意,需要演奏者严格地把握每段乐章的长度,通过翻动乐谱或者琴盖来体现乐章间的过渡,对于一首通篇休止符的作品,这其实需要演奏者很高的能力。
  其次,《4分33秒》具有一种形式美,表现在它的“无声”以及表演形式上。《4分33秒》的乐谱恰似中国艺术作品中的留白。
  体现出一种想象与意境之美,不考虑观众及自然的偶然声音,作品本身正如老子“大音希声”所展现的一样,具有“无声”之美。同时,音乐作为一门表演艺术,具有外在形式的视觉美,在BBC交响乐团的演奏版本中,便需要每一名演奏者在手持乐器的同时保持固定姿势,不能发出一点声音,这其实并不容易。而这样静默的形象,给人以时间静止的感觉,又未尝不是一种形式美。   最后,《4分33秒》的内在美主要体现为作者的创作意图,这也是最为重要的。从美学上讲,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感性显现,体现于合规律性的真(音乐发展历程)以及合目的性的善(作者的创作意图)中。纵观西方音乐发展史,从宗教音乐到巴洛克时期、古典时期、浪漫主义时期,再到近现代的印象主义音乐、表现主义音乐、具体音乐,无一不是建立在打破先有陈规的基础上。许多现代音乐家都力图精心雕琢表现技法,导致音乐发展的道路渐趋狭窄,约翰凯奇则从另一个角度打破了这种束缚,进而指明了现代音乐发展的另一种思路——生活即音乐。陶渊明弹奏无弦琴可以说是中国融合生活和音乐的典范,其与《4分33秒》呈现的情境极为相似。“渊明不解音律,而蓄无弦琴一张。每酒适,每酒适,辄抚弄以寄其意。”[5]当代美学研究也已经肯定了这种趋势:“生活与艺术走向融合的趋向是符合人类历史发展方向的进步倾向。”[6]尽管这“并不意味着生活等同于艺术”,但从《4分33秒》诞生的时代而言,它无疑具有极强的创新意义。谭盾在中央音乐学院举办的一次座谈会上说:“现代音乐创作比的不是作曲技巧,而是比音乐观念。”约翰凯奇的音乐观也创造性地呼吁人们于生活中发现音乐而非限制在特定的舞台上,他令艺术家和欣赏者的位置趋于平等,使观众成为创作作品的元素之一。从这一积极意义讲,《4分33秒》具有美学上所说的求真、向善的本質,而它给人的美感体验,便展现在这样的音乐观念中。因此,笔者认为,《4分33秒》拥有音乐的特性,属于音乐作品。
  不过,之所以《4分33秒》会在音乐本质上产生许多争议,是因为这种反传统审美的意义剥夺了对音乐优劣的审美价值,从他的音乐观念出发,一个乐器入门者演奏的乐曲与大师之间并没有多大差异,同时,它的美感体验不易被人直接感知。笔者认为,这样的审美回溯——生活即音乐,恰恰与中国“看山是山,看山不是山,看是还是山”的三重境界相似。人们的认识水平与实践经验一般都有一个“由简趋繁、再由繁趋简的辨证运动过程”,[6]音乐先产生于生活,既而与生活的界限越来越分明,最后演进为二者的相融。然而,要打破音乐现有的准则,回到音乐的本源,必然要对音乐现有的准则达到一定的理解程度,艺术家对音乐的理解已经历了前两个过程,大部分听众则不然,直接在舞台上以无声的形式向大众阐释观念,无疑会遭到抨击,因而这样的尝试最初在精英阶层受到的赞誉更多。
  三、总结
  《4分33秒》问世半个多世纪以来,越来越多的人已经对此持接受的态度,2004年,BBC电台首次播放这首“无声”音乐,它也成为BBC交响乐团音乐会的一部分。《新格罗夫音乐家辞典》说:“他(凯奇)居于美国先锋艺术的中心达数十年之久,他的作品以及他的美学思想的影响力遍及全世界,尤其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比20世纪任何其他美国作曲家给予世界音乐以更大的冲击。”无论如何,约翰凯奇的《4分33秒》在音乐发展道路上具有相当大的积极意义,其问世半个多世纪以来,相当多的艺术作品受到他的影响,音乐离大众的生活也越来越近。约翰凯奇打破生活与音乐的界限,也意在倡导人们用音乐诠释生活,用艺术的眼光看待生活。
  注释:
  ①“我们认为,每一部音乐作品所发出的音响都是经过作曲家静心思考所创作出来的,而这些音响在自然界中是绝对不存在,换句话说,音乐的音响都是非自然性的,是一种创造性的音响。没有创造性的因素,任何声音都不可能变成音乐。”姜全福.现代音乐美学思想探微——《4分33秒》带给我的思考[J].今日科苑,2010(8)233.
  ②《简明音乐辞典》志敏,国华编,黑龙江出版社,1985.
  ③《美学百科辞典》[日]竹内敏雄主编;刘晓路,何志明,林文军译,湖南人民出版社,1988.
  ④The Concise Oxford Dictionary.Allen,R.E.,ed. 1992. Clarendon Press.Oxford:781.
  ⑤转引自王玏.中西碰撞的“无声音乐”——由约翰凯奇《4分33秒》想到的[J].大众文艺,2011(17):121.
  ⑥《美学原理》刘叔成,夏之放,楼昔勇等著,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
  参考文献
  [1]谢盛华.“大音希声”与《4分33秒》——对音乐存在形式的思考和认识[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17):148-149.
  [2]王雨辰.浅论《4分33秒》在音乐上的创新性[J].大众文艺,2010(15):4.
  [3]付颖.此时无声胜有声——约翰·凯奇的偶然音乐作品《4分33秒》[J].戏剧之家(上半月),2014(6):94.
  [4]欧阳平方.《4分33秒》的后现代美学特征及其东方回应[J].音乐传播,2014(2):113-116.
  [5]白璐.现代音乐美学对音乐表演艺术的启示研究[J].北方音乐,2018,38(17):14.
  作者简介:徐泽韬(1998—),男,扬州大学文学院本科在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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