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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奇林业建设思想对东北绿色发展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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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刘少奇同志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同时也是我党重要的领导人,他一生热爱并关注林业。1961年7月,刘少奇利用假期时间视察东北林区并提出一系列指导意见,对当时东北林业建设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同时也为东北林业的后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关键词]刘少奇;东北林业;建设
  [中图分类号]D239 [文献标识码]A
  1961年7月16日至8月10日,刘少奇和夫人王光美利用休假时间来到了东北,重点对黑龙江省部分林区和内蒙古大兴安岭林区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发表了重要讲话。在这期间,刘少奇白天和工作人员到林场观察森林情况,跟踪树木的采伐以及一系列木材生产作业。并利用休息时间在专列上举办研讨会,听取工人干部作工作报告并与群众交谈了解工作情况,每天工作到深夜才休息。这对他进一步了解林业工作和新中国林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1 充分利用森林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从建立到改革开放前的这段时期,国家建设还处于原始积累阶段,森林资源是国民经济建设最重要的原材料之一,所以林业的发展对于刚刚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林木资源就成为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工作的第一需求。在全国各方面对木材需要压力非常大的形势下,刘少奇认为,虽然从总体來看,全国的木材资源都还处于短缺的状态。但目前来看,只要把小规模的林木资源都充分利用到,那么东北的林业资源还是非常丰富的。1961年7月25日,刘少奇接见了东北林业部门的重要负责人,针对林业问题进行了深刻讨论。他题词写道:“充分利用森林资源,尽可能满足国家和人民群众各方面的需要。”林业部门过去主要对大规格的林木资源进行采伐,但是在许多方面,对人民的实际需要不够重视。针对这一情况,刘少奇在呼伦贝尔盟林业干部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一系列指导意见。我国森林面积相对较少,森林资源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原材料之一,不单要满足各方面的需求,还要对资源进行合理的、充分的利用。刘少奇在林业工作座谈报告会上指出,只要把社会主义经济工作做细,明年木材都能有剩余。之后,中共中央和国务院采纳刘少奇的这一意见并下发了“充分利用木材资源,大力开展木材的节约代用工作”的指示,很快在全社会都形成了节约木材的氛围。
  2 调整采伐与更新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积极开展植树造林,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加。森林面积扩大取得重大进展,取得了相比于过去大得多的成绩。但是,由于国家发展需要大规模工业化,要用大量的木材资源。林业企业由于生产任务重,集中过量的只采伐不治理,造成采育比例失调。刘少奇看到后,他反复向林区的干部职工强调要注重伐木与林业种植相结合,伐木应遵循林业种植,改变林业生产对木材生产的执着追求。刘少奇建议,对于原始森林,每年都要有选择地缓慢砍伐,采伐期至少要延长到5到10年。通过七八年的生长幼树能够独立存活了,再砍大树就不会影响幼树的生长了。当时林学方面一直有一个争论多年的重要问题,就是如何进行森林采伐后的更新工作。这是我国林业地区在林业生产方面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中国的林业是借鉴苏联的经验进行采伐工作的,“一度全面推行皆伐,伐后人工更新跟不上,有的树种(如红松等)天然更新又困难,结果许多采伐迹地变成残次林地或灌丛、疏林地”。刘少奇深入研究了森林采伐与更新的途径,与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紧密相连,重点研究了如何使森林在采伐后迅速恢复,从而继续生产林产品,发挥森林生态平衡的最重要作用。他认为,单纯借鉴苏联的经验,采取了清伐,严重影响了森林环境和水土保持,改变了幼树生长的条件,缺乏必要的荫蔽。然而如果没有大树,幼树就不能抵御风,大多数小树就不能生存。没有大树,幼树生长不好,也阻碍了自然更新,人工更新很难进行。但是,选择性采伐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有利于幼树的生长。由此,刘少奇对森林采伐后的更新方式提出明确的建议。刘少奇认为人工更新应该与天然更新相结合。在去黑龙江省伊春林区考察途中的谈话中,他说道:“更新造林不要追求数字,要强调质量。林场要清理好,秋天要整好地,为第二年更新创造条件。更新要因地制宜,有的地方靠人工,有的地方靠天然。”关于森林的采伐和更新问题主要还是育林费的问题,林业部曾多次向国家汇报,但由于国家建设任务繁重一直未得到解决。视察结束后刘少奇回北京不久,中央就指示林业部建立育林基金。随后,每年黑龙江省都会接收到从北京拨过来的几千万元育林费,并且全国有森林采伐的省份都会得到相应的育林基金,这为森林的营林工作提供了雄厚的物质保障。
  3 恢复合理的规章制度
  刘少奇强调,技术人员的作用需要予以重视,要建立、修改和恢复合理的规章制度。“大跃进”运动以来,新形势提倡要敢于思考、敢于实践,要“大破大立”搞发展、搞建设。新形势下,许多原本合理的规章制度被废除,导致了林业企业部门管理制度混乱,采伐工作无序,效率下降,设备老旧、破损严重。造成许多严重问题,在一些林区,劳动生产率下降超过60%以上,并且经常出现丢失采伐工具的现象,机械设备损坏非常严重,完好率甚至不足三分之一。刘少奇认为此事带来的经验教训值得我们深思,需要我们仔细研究、探讨、总结,并提出“现在就要研究,有些制度要建立,有些制度要修改,有些制度要恢复”。“两参一改”的目的主要是修改和废除不合理的规章制度,而不是改变合理的规章制度。因此,应当恢复过去废除的合理的规章制度,并应加强劳动制度的改革。针对部分林业工作者因缺乏相关林业知识而造成的不合理采伐现象,刘少奇强调,应重视林业技术人员,合理充分发挥林业技术人员的作用。他指出,林业要加强有关林业机械的开发和应用,努力提高林区机械化水平,从而提升林业经济和效益。
  在本次调研过程中,刘少奇也非常重视林业工作者的工作和生活,对林业工作者的工作和生活困难有了较为详细的了解并想办法尽快解决这些困难。刘少奇强调关于林业的生产关系问题要认真研究,始终坚持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思想,从而能够适应林业生产力。他提出,林区的员工要生活,要照顾妻儿老小,所以林区完全包给国家也不行,林场可以留点自留地,并将林场附近的植树工作交给职工及其家属,按年成活率支付费用。他结合调查群众的意见,提出每3000公顷可建设一个以造林为主,国家扶持,集体所有制和个人所有制相结合的“营林村”。当时由于工作环境原因,工人的工作服和胶鞋采购比较困难,采购量无法满足工人工作的消耗量,当刘少奇得知这一地区存在困难时,立即指示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关注工人的生活困难,努力满足林业工人的需要。由于林区寒冷潮湿,工人们又要常年在这样的环境中作业,为了驱寒除湿,当时就有工人提出需要每天喝点白酒,刘少奇听后当即表示要满足工人的要求。随后,黑龙江省政府“认真解决了林区工人的生活困难,为他们发放了劳动保护用品,送去了白酒、棉布、秋衣、胶鞋等,从外地调蔬菜进林区,帮助林区工人渡过暂时的困难”。刘少奇返回北京后,1961 年 11 月,中央就将关于给林区职工发放劳动保护服的文件下发给了全国各林业部门,并从 1962 年起,林区工人增加了劳动保护。随后,黑龙江林区相继成立了 150 多个营林村,围绕林区进行农耕及商业活动,此举有效缓解了林区粮食困难问题,同时还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并且林区的日常生活用品供应也得到了相应的改善,林区工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明显提高。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文献资料室:国家林业局编.刘少奇论林业[M].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
  [2] 北京辉煌前程图书发行有限公司.刘少奇著作汇编(十一)[M].学苑音像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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