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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筝乐的对外传播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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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隋唐时期社会经济的高度繁荣发展和民族大融合为音乐的飞速进步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国内外各地和中外各国音乐文化交流活动日益频繁,这使得唐代的中国成为亚洲各国音乐文化交流的中心。此时,筝乐艺术也以其独特的艺术魅力和浓郁的民族特色征服了世界各国人民,成为中外文化交流的使者,在古新罗国、高丽、缅甸、日本等国都有相当影响。
  【关键词】隋唐;古筝;传播;发展
  【中图分类号】J632.32                        【文献标识码】A
  筝很早就传播到我国周边的一些国家,并发展成为他们的民族乐器。在唐代,这些邻国常到中国献乐,一些乐器返传我国。如古筝到了蒙古后改称“雅托噶(jatag)”,音阶排列、演奏都有别于汉族的古筝。到了朝鲜(高丽)后改称伽倻琴,到了日本后改称“koto”,它们的结构与演奏也都有别于汉族的古筝。
  中国古代的历史文献对于了解和邻国的音乐文化交流方面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在中国正史中,《三国志·魏志》《北史》《隋书》《旧唐书》《新唐书》等记载了当时朝鲜半岛音乐文化的概况以及它和中国的交流,这可以说明中国古代的史学家们对于东方邻国音乐文化的高度重视。其中,《三国志·魏志》有开创记述之功,具有特殊的史料价值。这是由于《三国志》的成书时期比前一历史阶段的史书《后汉书》的成书时期还要早,《后汉书》的有关音乐文化记载,反而基本上是从它移录而来。《陏书》首创在《音乐志》中记述东邻朝鲜半岛(还有其它邻近国家)音乐文化的先例,还是像过去的正史那样只是在《东夷列传》之类的篇目下加以叙述。
  一、中国和高句丽的音乐文化与筝艺交流
  在中国古代文献中,“高句丽”与“高句獮”并用;北魏正始时期(504—508)又以“高丽”称呼“高句丽”,后世沿用,因此高句丽时期传入中国的伎乐通称“高丽乐”。
  根據文献记载,高句丽时期的乐器有36种,其中21种见于中国吉林集安通沟壁画和朝鲜安岳(在今黄海道)的壁画(约4世纪)。这些乐器中有的是从中国中原流传过去的,如筝。
  436年,高丽乐被中国的北魏宫廷采用。在南朝刘宋时期(420—479)也曾被采用。到北周时期,高句丽又献其乐。
  二、中国和百济的音乐文化与筝艺交流
  汉代以来,中国音乐对于朝鲜半岛的影响,在本时期继续发展。中国音乐不仅传播到高句丽,而且继续向南传播,在238年也传到了百济。百济地处朝鲜半岛西南,通过海上航路和中国南方交往较近,因而和高句丽便于通过陆路和中国北方进行音乐文化交流的情况有所不同。
  百济,在中国的东晋时期汉字已经输入,至晚在374年已经设置了通晓中国儒家经典的“博士”职位,由此广泛吸收中国汉文化。佛教也是在这一时期中于4世纪末经由中国传入的。根据《旧唐书·音乐志二》的记载,在南朝刘宋宫廷除有高丽乐以外,也有百济乐。
  在《北史》卷九十四《百济列传》记述说,百济“俗重骑射,兼爱坟史(经史典籍),而秀异者颇解属文”;“有鼓、角、箜篌、筝、竽、篪、笛之乐”;“八月十五日设乐,令官人射,赏以马、布”。这里提到的一些乐器,有些来自中国中原,也有些是从西域间接传入的。北周时期,百济曾献其乐。在《新唐书·礼乐志十二》叙述“四方之乐”时,于“东夷乐”项下也提到了百济。
  在中国和日本的音乐文化交流中,百济起着桥梁作用。日本女帝推古天皇朝(593—628),在612年,百济的音乐家味摩之归化日本。他曾在中国江南吴地游历,精通该地戴有假面进行歌舞的“伎乐”。当时的摄政、圣德太子让他用“伎乐”教授日本的少年子弟,从而将中国的“伎乐”传到日本,“伎乐”在日本又称“吴乐”。
  三、中国和新罗的音乐文化与筝艺交流
  新罗接受中国儒学较高句丽、百济稍晚,但至迟到5世纪初,儒学也已传入。
  筝的说法见于《三国史记》卷三十二,“加耶琴,亦法中国乐部筝而为之。”“加耶琴虽与筝制度小异,而大概似之。”瑟的说法可能来源于中国的《三国志·魏志·东夷列传》和《后汉书·东夷列传》。前者说,与辰韩杂居的弁辰“俗喜歌舞饮酒。有瑟,其形似筑,弹之亦有音曲”。后者说,辰韩“俗喜歌舞、饮酒鼓瑟”。也有的学者认为,《三国志》和《后汉书》上述记载的瑟,可能指的就是筝。看来,中国的筝、瑟一类的乐器对于嘉实王是会有些启发的。在创作方面,嘉实王认为,既然各国语言不同,音乐也应该不同。《三国史记》卷三十二转引《新罗古记》云:“王以谓诸国方言各异,声者岂可一哉;乃命乐师省热县人于勒造十二曲。”后来,这位伽椰琴名师于勒看到加耶局势将乱,就携带乐器投奔了新罗真兴王,真兴王命三人传其业,得十一曲,后又简约为五曲。关于这五首乐曲的性质是“繁淫”抑是“雅正”,还发生过一场争论。最后真兴王说:“加耶王淫乱自灭,乐何罪乎?盖圣人制乐,一缘人情以为撙节,国之理乱不由音调。”于是决定以这五首乐曲作为宫廷的“大乐”。看来,真兴王的论点和后来中国唐太宗(599—649)的论点颇为相似。《贞观政要》卷七载唐太宗论礼乐说:“礼乐之作,是圣人缘物设教以为撙节,治政善恶,岂此之由?”这种论点上的相似也有可能是不谋而合,但在文字上,则很可能是成书较晚的朝鲜史籍参照了中国的史籍。重要的是,伽椰琴由此流行后世,广为传播,至今仍然是一件非常重要的极富民族特色的乐器。
  伽椰琴的产生年代可以推至伽椰国成立后至新罗真兴王公元42年—551年之间,是由伽椰国的嘉实王仿照中国的筝改良而成,乐师于勒在伽椰国灭亡之前携琴投奔新罗真兴王。关于伽椰琴创制的过程见于《三国史记》,“加耶琴,亦法中国乐部筝而为之风俗通曰,筝施弦高,筝筝然,幷梁二州,筝形如瑟,傅玄曰,上圆象天,下平象地,中空准六合,弦柱拟十二月,斯乃仁智之器,阮瑀曰,筝长六尺,以应律数,弦有十二,象四时,柱高三寸,象三才,加耶琴虽与筝制度小异,而大概似之,罗古记云,'加耶国嘉实王见唐之乐器而造之,王以谓诸国方言各异,声音岂可一哉,乃命乐师省热县人于勒造十二曲,后于勒以其国将乱,携乐器投新罗真兴王。”韩国学者宋芳松在《韩国音乐通史》中指出,“加耶国嘉实王见唐之乐器而造之”中的“唐”,不是指“唐朝”,而是泛指中国,并认可伽椰琴是参考中国的筝或瑟改良而成的弦乐器。认为,因为6世纪前已经和中国有了文化交流,因此伽椰琴的十二弦,很有可能是十二月之十二律的音乐象征,如《三国史记》中所云“加耶国嘉悉王,制十二弦琴,以象十二月之律。”
  在新罗,汉文诗的大量创作始于统一新罗时期(668—890)这时正逢唐朝文学中五言诗七言诗十分繁荣。因此新罗末期出现了汉文大诗人崔致远,也就不是偶然的了。他少年时期到中国求学,中了进士,在唐朝任官职。后来归国,官至侍读兼翰林学士,晚年隐居。他写有《大面》诗作一首传世,描写中国歌舞戏《大面》,即表演北齐兰陵王高长恭临阵着假面进行战斗的《兰陵王入阵曲》,收在《全唐诗》中。根据历史记载,以劳动歌曲“风谣”为主的新罗乡歌,在6世纪到8世纪广泛流行,其中有27首一直流传到现代。乡乐以外的唐乐,则是从唐代起传入的中国宫廷俗乐等。据说是朝鲜伽椰国嘉实王仿照我国的筝制作的,所以又名伽椰琴。式样和演奏方法与筝相同,有十二弦、十三弦,用手指弹奏,不用义甲,至今尚存。又有一种名“牙筝”,与轧筝相近。伽椰琴之外,于勒还把玄琴介绍到新罗。在日本奈良正仓院尚保存着三张古代伽椰琴,但在日本被称做“新罗琴”。
  以上可以说明新罗在努力吸取中国以及其它国家音乐文化的长处,用来发展自己的独特的音乐文化。高句丽、百济、新罗的音乐对日本发生很大的影响。这些音乐传到日本,叫做三韩乐,受到广泛的喜爱。
  参考文献
  [1]蒋莉.中国传统文化对古筝艺术发展的影响[J].电影评介,2007(13).
  [2]杨凡.以当代古筝演奏新技法看文化脉络中的传统音乐[J].福建艺术,20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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