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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体制改革后电网企业法律定位及变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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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相关各方面的体制改革都在有效的推进过程中,我国新一轮的电力体制改革也在有条不紊的进行中。我国在2015年3月15日发表的9号文件中明确提出电力体制改革的相关内容,客观上促进了我国新时代电力市场的建设。同时,该文件中提出了有关电网企业在电力体制改革后的企业法律定位,并对其与市场主体的关系进行了重要的调整,明确了电网企业与其它市场主体的法律关系。本文围绕电力体制改革后电网企业法律定位及变化研究做出探讨,并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电力体制改革;电网企业;法律定位
  一、电力体制改革后电网企业的法律定位
  根据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我国新一轮的电力体制改革正式启动,从此我国新型电力市场的建设步入了正轨。然而,就改革前的电力体制而言,电网企业一直实行一体化的运营模式,其具有一定的垄断性,成为电力产业的主导者[1]。因此,新体制改革对该问题进行了调整。并对其市场主体进行了重新定位。因此,调整后的电网企业,不仅要按照相关规定对输电网与配电网进行运营,还要对相关企业进行服务,并履行相关职责。
  (一)在电力传输产业链方面的法律定位
  新一轮的电力体制改革后,其法律定位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就传输产业链方面而言,传统的产业链结构是“单一的买卖方”。然而,在电力体质改革后,其产业链发生了变化,转变为“多买方-多卖方”,因此,電网企业的主要作用发生了变化,其已经不再是电力商品唯一的买卖方,所以,在市场主体中,电力相关的部门形成了竞争,其主要竞争单位是售电公司、发电企业与大用户。同时,在市场经济中开放形式的竞争过程中,其形成了混合所有制的配电业务。因此,电网企业的工作重点发生了变化,其更加注重输电业务和配电业务,同时,电网企业在新体制的发展下有了新职责,其需要对电网的安全、配送、运行、调度、投资等过程进行负责,而且,电网企业还要负责市场中的电费结算和维护电力的安全。
  (二)在经验模式方面的法律定位
  在电力体制改革之后,电力企业在经营模式方面也赋予了新的法律定位。就电网企业的经营模式而言,电网企业的主要收入来源发生了变化,在体制改革之前,其收入来源主要是上网和销售电价的差价[2]。而电力体制改革之后,国家就这一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调整,由原来的收入来源转变为体制改革后的向交易主体收取相关费用,其费用内容主要包括输配点费用、线损及交叉补贴费用。同时,电力市场交易价格机制应运而生,该机制是由发电企业和售电企业的发电和售电活动产生的,其能够明确的显现出电力资源的状况和相应的市场关系。
  (三)在垄断地位方面的法律定位
  众所周知,电力体制在改革之前有着较为明显的垄断现象,其垄断主要是由一体化的经营模式而造成的。电力体制改革之后,原有垄断形式的经营模式被打破,一些工作环节进行合理的开放,逐步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主要开放的环节是发电和售电环节,其主要以独立的形式在市场中进行开放,从而形成了市场竞争与自然垄断并存的市场主体,其主要竞争方向是售电业务和投资运营。
  (四)在主营业务方面的法律定位
  电网企业在运营中所涉及的环节较为广泛,其主营业务包括普遍服务和电网安全保障,在电力体制改革之后,电网企业的主营业务增加了一条保底供电服务职责。
  二、电力体制改革后电网企业主营业务变化
  (一)保障基本供电,提供普遍的电力服务
  电力企业体制改革之后,其主营业务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主要负责为有关用户提供电力相关的普遍服务,同时,根据新体制改革的要求,对服务对象的服务内容进行拓展,并提高要求[3]。因此,想要保证其主营业务的合理变化,应对电网规划和电网的发展进行合理科学的设计,以此确保用户的用电能够公平接入。另外,我国在供电方面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因此,在体制改革后,电网企业应该根据法律规定的内容为终端用户提供供电服务,并保证其用电质量。
  (二)公平对待市场主体的供电服务
  在电力体制改革之后,电网企业要公平的为市场主体提供电力相关的服务,其服务内容包括报装、计量、维修、收费等,同时,有些用户与发电企业有着直接的关系,对于这些用户,同样使其能够享受相同的待遇,从而实现公平的供电服务。
  (三)提供保底供电服务
  在我国的供电相关事宜中,保底供电是电网企业应尽的责任,并且也是社会公共事业的范畴。本次改革电力体制中,明确了电网企业的电网运营权这一法定权利[4]。因此,电网企业要严格恪守保底服务,而且,在履行保底服务时,要建立在不影响其他用户用电和电网安全的前提下。同时,如果原配电公司无法正常进行供电业务,电网企业应该切实负起相关责任。
  结语:随着科学技术的提高,经济的迅速增长,全社会对电力的需求在逐步增长。近年来,为了保障社会的可持续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进行了具有针对性的电力体制改革。本文主要围绕电力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进行阐述,并针对改革后电网企业的法律定位和业务变化进行具体分析,以此来促进电网企业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白如银,刘永平.电力体制改革后电网企业法律定位及变化研究[J].安徽电气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22(04):72-75.
  [2]张晨.售电放开政策下电力交易多方主体利益分析模型研究[D].华北电力大学(北京),2016.
  [3]赵毅.电力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及对电力法规的修订[D].华北电力大学(北京),2010.
  [4]张晓红.我国电力产业与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的理论与对策研究[D].东华大学,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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