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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院校专业建设融合就业创业平台资源:价值、原则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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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为进一步增强职业院校社会服务水平,提高学生就业与创新创业能力,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应积极对接就业创业平台,全方位挖掘、创造融合机会与融合点,大力吸纳、共享、融合就业创业平台的资源要素。融合需要遵循灵活性原则、长效性原则、制度性原则、主体性原则、深度化原则、行动导向原则。融合的途径有:通过“兼职”实现人员融合;通过“协商”实现文化融合;通过“整合引入”实现课程融合;通过“征询”实现信息共享;通过“校企渗透”实现多元融合;通过“合作培养”实现资源融合;通过“多边协商”实现决策融合;通过“建立新组织”实现更全面的融合。
  关键词:职业院校;专业建设;就业创业平台;融合
  作者简介:逯长春,男,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基本理论、比较职业教育;王屹,男,院长,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基本理论、职业教育课程与教学。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47(2019)09-0062-06
  一直以来,国家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学生就业与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职业教育要面向人人、面向社会,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教育部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中也指出:“以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19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将促进“更充分就业”作为职业教育改革行动的重要目标。由此可见,职业教育对于促进社会就业创业具有何等重要之使命。那么,职业教育如何才能有效促进社会就业与创新创业?从根本上讲,就是要强化职业院校社会服务的使命感,强化专业与产业的深度对接,强化专业建设对产业中丰富资源的积极吸收、融合与利用。
  一、职业院校专业建设的内涵
  专业是职业院校实施教育与社会服务的载体。专业决定了为社会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培养什么样的人才,这对于改善社会的技能水平与结构,促进企业与学生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在探讨专业建设的内涵之前,应首先理解职业院校专业教育的四个重大问题:一是学校应设置什么专业;二是专业如何准确定位;三是专业的内涵或者核心是什么;四是专业教育质量如何保障。在这四个问题中,专业设置与专业定位是方向性问题,专业内涵与质量保障是过程性问题。职业院校要动态地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设置与调整专业,准确定位专业培养方向与目标。专业定位和内涵体现在专业课程体系之中,专业课程体系是一个设计与建构的产物,它决定着学习者学习什么、懂得什么、能做什么、在什么水平上能懂和能做。当学校确定了专业教育的定位和课程体系之后,保障专业教育过程及结果质量,便成为学校专业管理活动的重心。职业院校必须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专业教育质量监控与管理:第一,制定专业运行的规范化条例与标准,如人才培养方案、考试条例、课程标准及教学管理规范等;第二,持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内容与资源建设、课程与教学模式创新、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等专业内涵要素质量建设;第三,机制创新,即改进专业规划与建设机制、教学管理流程、校企合作机制,保障专业教育顺利实施并不断改进。
  基于上述理解,笔者认为,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是指职业院校为履行所肩负之社会使命与达成自身发展之愿景,动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与新要求,在专业布局或设置、专业定位研制与优化、专业内涵提升及专业教育质量保障等方面所进行的一系列探索与行动的动态持续过程。
  二、职业教育视域下就业创业平台的内涵
  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旨在通过专业教育、校企合作与就业政策帮助学生顺利地从学校切换到就业岗位。职业教育关切创新创业是因应时代发展与个体发展之需,旨在发展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与能力。就业和创业是本质上两类不同的经济社会活动,对个体素养和资源的要求有着实质性的差异。所谓“就业”是指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的劳动者,运用生产资料从事某种社会劳动,并获得赖以为生的报酬收入或经营收入的经济活动。[1]职业技能是个体寻求就业的前提。创业是一种更为复杂的经济社会活动。著名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认为,创业是实现创新的过程,创业者的创新活动是使用和执行新生产要素组合,包括引入一种新产品、采用一种新方法、开辟一个新市场、获得一种新原料以及采用一种新的组织形式。[2]杰弗里·蒂蒙斯所著的创业教育领域的经典教材《创业学》提出,创业是一种思考、推断和行为方式,它为机会所驱动,需要在方法上全盘考虑并拥有和谐的领导能力。总之,创业活动要求创业者具备比较高的思维能力、心理品质、一定的经济和社会资本以及较高的管理与领导能力。
  就业创业平台是“就业”与“创业”平台的合称,搭建就业创业平台之根本目的是为发展和展现学生就业与创新创业能力提供契机与舞台。所谓就业平台,是指为促进就业工作所构建的环境或条件,如“中华英才网”等网络平台、企业实习实践基地、劳动力市场、职业中介机构、学校就业部门、培训与生产服务性企业等。这些机构掌握着大量的关于职业变动、就业能力要求等方面的信息。所谓创业平台,是指为促进创业所构建的环境或条件,如SYB等创业培训项目、校内外创新创业中心或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及科技园区等。平台的类型十分多样,可分為政策性平台、组织性平台和实体性平台,或者分为单一型平台与复合型平台。总体看,就业创业平台均拥有丰富的、独特的和专业化的资源,对职业教育推进就业与创新创业教育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为加强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职业院校应着力构建就业创业平台,广泛地、深度地融合其资源要素。
  三、职业院校专业建设融合就业创业平台资源的意义   所谓融合是指几种不同的事物合成一体。[3]专业与就业创业平台是功能和要素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两类事物,实际融合状态具有“一体化”与“结合”两种境界、“全要素整体融合”与“局部融合”两种范围。为进一步增强职业院校社会服务水平,提高学生就业与创新创业能力,专业建设与专业教育应积极对接就业创业平台,立足于专业目标、内涵要素、专业教育实施,全方位挖掘、创造融合机会与融合点,大力吸纳、共享、融合就业创业平台的资源要素。
  职业院校专业建设融合就业创业平台资源对专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在专业设置方面。设立新专业需要职业院校有敏锐的市场观察和丰富的市场信息。职业院校通过对接就业创业平台,能快速获得大量技术、专业、就业、创业等市场信息,从中敏锐地感知和捕捉设立新专业的机会。二是在专业目标调整方面。专业目标体现了人才培养规格,它引导着整个人才培养活动过程。就业创业平台有规范化的职业能力要求,掌握大量关于学生职业能力表现的知识,其关于人才素质与人才需求的信息反馈是专业目标调整的一个有效而重要的信息来源。通过与就业创业平台的对接,职业院校获得相关信息与知识,有助于学校及时调整优化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三是在人才培养过程优化方面。职业院校与就业创业平台达成广泛的、深度的合作关系,吸纳、共享、融合就业创业平台的硬件资源、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过程与职业文化,有助于学校创新专业课程体系、优化教师队伍建设、生成学校文化新形态、改革教学组织管理等。四是在专业课程开发方面。职业院校吸纳就业创业平台专业技术人员参与专业与课程开发,可使专业与课程紧密对接职业工作与创新创业实践要求。
  职业院校专业建设融合就业创业平台资源对就业创业平台也具有短期与长期的重大价值。从短期看,融合的过程也是就业创业平台参与职业院校专业建设的过程,通过深度参与融合,就业创业平台可以获得学校的人力支持、培训资源、政府的政策支持与财税优惠等。从长期看,融合提高了专业教育质量,学生的就业与创新创业能力得以显著增强。学生进入就业创业平台工作后,能更快速地进入职业状态,进行更有成效、更富创造性的职业工作和创新创业活动。因此,基于自身的功能定位与融合收益,就业创业平台也需要主动地去关怀“人才培养链条的上游”,积极地参与到融合过程中来。
  四、职业院校专业建设融合就业创业平台资源的原则
  就业创业平台是一个非常复杂和多样化的平台群体,各平台在性质、功能、业务范围、实力、地域、形式、文化和制度等方面差异显著。职业院校分布广泛、专业众多,各个专业在专业性质、定位、实力、规模、文化及地域等方面也存在很大差异。因此,在专业建设融合就业创业平台资源的实践中,很难形成有效统一的融合模式。为促进融合与吸纳,专业建设融合就业创业平台资源需遵循以下原则。
  (一)灵活性原则
  灵活性原则就是不追求统一范式、标准化和程式化,以融合最大机会性和适度性为尺度进行融合的原则。专业建设内涵丰富,且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的系统过程,就业创业平台的类型更为多样,情况更加复杂。作为复杂系统的多要素融合,专业建设融合就业创业平台资源时必须遵循灵活性原则,即在融合的契合点、融合的范围与层次、融合方法、融合的深广度选择和组织机制等方面依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的、个性化的权宜决策。
  (二)长效性原则
  融合在“浅与深”“窄与宽”“短期与长期”等两极之间具有多种状态。在融合过程中,要生成效益和效果,要从浅层次融合和有限融合过渡到深层次和大范围的融合状态,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的。融合要立足于长效性,即通过双方不断地、坦诚地接触,互利共赢,在最大程度上达成长期信任和友谊关系,从而取得更大效果。
  (三)制度性原则
  制度是保障现代社会主体交互的一种规范性形式。专业建设与就业创业平台融合时要尽可能将其制度化,比如达成合作意向后签订“合作协议书”,规定双方的具体职责、义务与权利等。基于融合目的的实现,职业院校也要构建学校内部相关制度。
  (四)主体性原则
  尽管专业建设融合就业创业平台资源对职业院校专业发展和平台发展都具有积极意义,但鉴于实际需求强度的差异和平台参与职业教育的实际情况,学校一般是融合的主动发起者和主导者。但在融合的过程中,学校和平台都是融合的核心主体,双方要尊重彼此主体性需要,清楚认识到融合对彼此的有利价值,积极参与到融合进程中,融合才是可能的和长效的。
  (五)深度化原则
  融合双方要力主打破表层融合,实现更有价值的深度融合,即各主体要主动地、全方位地贡献自身的资源、标准、信息和人员,在人才規格定位、课程建设、教学实施、职业能力评估和教师能力建设等方面进行深度融合。
  (六)行动导向原则
  融合要以行动和效果为导向,以融合实践检验、优化融合过程。融合要立足于“可行”,以实干家的作风来思考和决策,推进融合不断深入实施;要立足于“行”,通过坚定不移地磋商、制度推进和有效的融合行动,最终实现专业建设融合就业创业平台资源的初衷。
  五、职业院校专业建设融合就业创业平台资源的途径
  融合的途径是指专业建设融合平台资源的方法、形式或者机制。专业建设融合就业创业平台资源的过程既可能是专业与平台资源单一要素独立功能的共享整合,也可能是通过单一介质实现了多要素融合,甚至可能是两类主体各要素混合式融合。基于两类事物的多样化特点,专业建设融合平台资源的方式、介质、广度和深度具有多样性特征,职业院校专业建设融合就业创业平台资源的途径是丰富多样的。
  (一)通过“兼职”实现人员融合
  就业创业平台专业技术人员拥有独特的专业能力、职业经验和丰富的信息资源,职业院校将其聘任为学校兼职教师,可以实现平台专业技术人员共享,并带来技术、经验和信息等多方面的融合意义,促进学校专业目标、课程内容、教学文化和职业精神等多方面新的意义生成。而且,学校教师与平台专业人员互动的过程也促进了学校教师的学习与发展。   (二)通过“协商”实现文化融合
  现代职业教育具有学校和职场的跨界性,职业院校的学生应该生成两套文化观和文化跨界理念。所谓文化协商指学校管理层基于变革学校文化实现独特校企文化价值观的目的,综合考察学校文化、职业文化与创业文化的特点、差异,进而将其融合为一种独特的学校文化。文化融合是一个变革的过程,需要学校对教与学的组织管理、课程模式与内容等进行变革,并通过规章制度、仪式、语言和物质象征等确立新的文化观。
  (三)通过“整合引入”实现课程融合
  课程是学生成长与发展的主要介质,是专业建設与就业创业平台融合的主要落脚点。所谓整合,指学校和教师有目的地将就业和创新创业素质的独特要求渗透、整合进专业课程内容和课程教学中。如深圳职业技术学院与华为公司整合信息技术类专业课程内容,实现“课证共生共长”融合型课程。所谓引入,指将外部就业和创业课程引入学校课程体系中,或者按照就业创业平台的规定性要求创立相应的就业创业教育课程。如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依托淘宝网店经营开设相关创业教育课程。
  (四)通过“征询”实现信息共享
  就业创业平台有着丰富的关于就业创业者能力和素养的相关信息,这些信息构成了职业院校专业调整和课程开设的基本逻辑起点和终点。职业院校通过建立常规性的信息沟通渠道与机制,尤其是有效联结行业中的关键性平台,如电子商务领域的阿里巴巴和京东商城,可获得丰富的信息。职业院校要将所征询的有价值的信息及时转化为专业建设与课程改革行动。
  (五)通过“校企渗透”实现多元融合
  校企渗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在这一过程中,师资、场地、文化和内容等教学要素相互交融。如“引校入企”,学校在企业建立实习基地,将课堂搬到生产线上,通过增强学校课程学习与企业生产的协同性,将更多专业课程教学放置于企业环境,由企业技术人员或驻企教师进行协同教授,同时给予更充分的生产实践锻炼。在这一过程中,职业学校与企业实现了师资、技术、职业精神与文化等多方面的融合。
  (六)通过“合作培养”实现资源融合
  职业教育的实践性和社会性特征决定了职业人才的成长需要学校和社会企事业单位有效协同育人。职业院校对合作培养要持一种开放的理念,采取多样化形式,比如订单式培养、双导师制、学徒制等。所有类型的合作培养都会涉及到相关要素一定程度的融合,比如学徒制作为一种更为紧密的合作培养方式,实现了专业建设与就业平台在培养目标、过程要素等多方面的共享与融合。
  (七)通过“多边协商”实现决策融合
  职业教育教与学的过程是一项复杂的决策过程,学校一般为单一决策主体,这导致了学校教育目标设定和人才培养的社会适切性不强等问题。职业教育有效决策必然基于“协商”,即学校与社会利益主体的协商。就业创业平台,或者自身就是有代表性的社会利益主体,或者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对企业利益有真实且丰富感知的媒介机构。这些利益主体参与职业教育决策过程,为专业培养规格、人才培养模式、课程设置等提供了非常实际的、有效的决策信息,能够有效地矫正学校理想化或不切实际的教育理念,最终实现决策的合理性。
  (八)通过“建立新组织”实现更全面的融合
  组织是有着相互需求的不同主体所建立的一种新的组织形式或实体单位。职业院校可通过与就业创业平台建立新的组织,实现资源全面深度融合,如组建跨专业、跨系部、跨学校、跨平台的产教学院。新组织不是基于竞争关系,而是基于满足相互需求的合作共赢。如学前教育专业可与大型幼儿教育机构建立区域性幼教联盟。这种大型的幼儿教育连锁机构往往在幼儿教育理念、幼儿课程开发与教学、幼儿教育管理及幼儿园运营等方面具有强大优势,通过建立联盟,职业院校学前教育专业可以更好地借助其优势,在课程、师资、文化等方面进行学习与融合。
  在全球化时代,各个经济体的竞争实质是人才的竞争,根本上还是教育的竞争。只有拥有更富职业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的年轻一代职业劳动者,才能保证企业与国家在一个日趋复杂的经济技术环境中保持强大竞争力。如何培养这样的劳动者?依靠静态的、非合作的人才培养机制是无法实现的。教育机构、劳动机构和平台机构都具有独特的教育功能,但任何一个主体的能力都是有限的。人才培养必须要跨界,要依赖多主体、立体化的协同机制,这已成为普遍共识。专业建设融合就业创业平台资源本质上是教育对产业的融合,因此,对职业院校发展、专业内涵提升与人才培养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 杨河清.劳动经济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238.
  [2] 黄宗远.专业技术人员创新与创业能力建设[M].北京:中国人事出版社,2016:122.
  [3]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Z].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1157.
  [责任编辑    贺文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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