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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违规原因及对策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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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农业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违规问题不断在近年涌现,不少的农业上市公司也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因此,筆者通过查阅2000年至2016年的农业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违规案例及处罚情况,并以闻名的獐子岛企业的实际案例进行分析。希望在提高我国农业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方面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信息披露;农业上市公司;獐子岛
  [中图分类号]F271 [文献标识码]A
  1 研究背景
  农业企业自身就是一个比较特殊的行业,所以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也极易存在违规问题。中国农业上市公司因为会计信息披露违规而被处罚的案例较多,比如早期的银广夏事件,还有本文所要探讨的獐子岛事件等。可见,会计信息披露违规在农业类上市公司中属于重灾区,因此本文将对其进行研究。
  2 当前农业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披露违规方面面临的问题
  笔者通过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8家农林牧渔业上市公司近十年来的“处罚与处分记录”分析,可以发现:农业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真实性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程度的问题。
  2.1 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及时
  农业上市公司中水集团,在2001年一季度末和其控股的子公司中水大洋渔业签订了一份《债权债务转让协议》,按账面值受让中水集团资产1564万元、负债4550万元,差额-2986万元作为中水集团对公司的负债,中水渔业对上述关联交易没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另外,截止到2001年底,中水集团没有按照其在2001年的中期报告中承诺的按时为中水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价值1.6亿元的担保责任。同时中水渔业在其承诺到期后也并没有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2.2 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存在不及时及滞后披露现象
  通过查阅资料,笔者发现农业类上市企业平潭发展集团截至2006年4月末,2005年的年度报告都没能及时对外披露。违反了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不及时这一要求。同时,许多农业类企业重大信息披露还存在披露时间滞后等现象。滞后披露与披露不及时,都会造成会计信息失去原有的价值。
  2.3 会计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存在质疑,存在虚假披露现象
  通过查阅资料,笔者又了解到,我国农业类上市公司合肥丰乐种业,其大量的证券投资行为并未履行信息披露,当然不止丰乐种业一家,存在很多农林渔牧上市企业会计信息披露失真的现象,虚增营业收入、虚增利润等手段屡见不鲜,农业类企业向社会公众虚假传递信息,对投资者造成了不可忽视的误导,同时也损害了农业类企业自身的名誉。
  3 农业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违规的原因分析
  3.1 惩罚力度过小与注册会计师审计不到位
  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违规的监管与处罚力度与打击力度不够严重,这也在某方面造成农业类上市公司不断犯错。2002年起,农业企业中水渔业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违规被处罚4次,但处罚的力度过小,起不到惩罚的作用。同样,注册会计师对农业企业的了解与关注程度没有像工业企业那样高,再加之自然环境、政策等原因的限制,对注册会计师保持职业怀疑态度和进行职业判断也提出较高要求。
  3.2 会计信息披露缺少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
  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披露方面虽然有一定的规定,但也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对农业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还没有一个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的出台。没有制度的强制实施,农业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存在违规风险的可能性就大大增加。
  3.3 公司盲目追求利益
  利益作为驱动上市公司进行虚假信息披露的最关键内部动因,企业因此违反会计准则进行会计造假,违反相关披露制度对外传递信息。企业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在会计信息披露上做文章,不会考虑投资者的利益,使投资者蒙受损失。
  4 案例分析
  獐子岛著名“冷水团”事件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
  4.1 对重大风险因素披露不充分
  獐子岛是海洋水产企业,众所周知,海洋水产类企业对海洋的环境要求是很高的,但獐子岛公司2010年至2014年的财务报告并未披露譬如海底生长环境、海域底质、水温等影响底播虾夷扇贝生长的一系列重要因素。
  另外,獐子岛从上市起,对底播海域进行了大规模的扩张,从2006年的大约65万亩底播海域扩张到2014年的330万亩,与此同时,底播深度也在不断降低。对一个以海水养殖为主的企业来说,无论是底播面积或者底播深度的扩张对企业来说都是重大事项。而对于虾夷扇贝深海底播则面临更为复杂的环境,风险因素也大大增加。獐子岛对底播面积和深度的扩张,也并没经过相关专家的评估,只是一味盲目扩张,因此对底播虾夷扇贝生长存在风险隐患。对于公司经营变化可能带来的风险,獐子岛并未披露。
  4.2 獐子岛对重大风险因素披露不及时
  通过查阅獐子岛公司的年报,我们可以看到,獐子岛对海洋牧场实施了全域环境普查,同时还绘制了海域电子地图,对海域范围内的科学与精细管理提供了极为重要的依据,公司还在大范围的海域内构建了检测系统,能够全天24小时检测水温的高低以及水温的变化,这说明獐子岛具备对水温的监控能力。据了解,冷水团的发生时间是2014年6月到8月,但是獐子岛却是在10月才对底播虾夷扇贝的绝收情况和减值情况进行披露,这也充分说明了獐子岛对重大风险因素披露不及时。
  5 完善和治理农业类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违规问题的对策及建议
  5.1 改善风险披露机制
  从獐子岛的“冷水团”事件中可以出,獐子岛对水温24小时的监控几乎没有起到任何防范风险的作用。农业上市公司本身就有其特殊性,受自然环境的影响较大,不同的农业种类受不同环境的影响。对于海水养殖为主的獐子岛来说,海域底质、海底水温等自然环境对产品的影响就很大,因此,对这方面的风险披露应当充分完善,同时还要做好应对措施,但是绝非形同虚设。
  5.2 不断完善对农业类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管标准,加强违规处罚力度
  对于獐子岛这样的农业企业,其核心的资产是生物资产,而对于生物资产价值的判断本身就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为给投资者提供正确信息,因此,提高对农业上市公司生物资产信息披露的规范化标准的制定就尤为重要,完善农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标准,更加细化其中的内容,只有通过提供较为完整的信息才能减少投资者的质疑。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对信息披露违规的处罚力度,从獐子岛的事件中我们可以看到,深交所只是对獐子岛做出了公开批评的处罚,远不能对其产生巨大的打击,仅仅进行公开批评的处罚力度较低,必要时应该采取法律手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同时,还要对其进行经济处罚,提高农业上市公司对其违规行为所要付出的代价。
  5.3 完善外部审计,提高审计质量
  通过了解,笔者得知大华事务所在对獐子岛的生物资产盘点中,仅通过很小的样本就得出了一个相对很大的结论是极其不合理的,治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还需要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整体专业水平,同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也应全面审核,这样才能有效保证审计合法合规。对注册会计师而言,也应提高其自身的职业道德,保持审计的高度独立性,不应受到被审计单位利益的诱惑而进行违规操作。从农业上市公司生物资产的计量难度上来看,必要时,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聘请农业方面的专家,对审计过程进行指导和支持。
  6 结语
  由于时间和能力所限,本文针对我国农业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违规行为作了一般探讨,加之本文所研究的样本企业过少,同时由于农业类企业自身的复杂程度较高,笔者仅提出了应对农业类企业会计信息披露违规方面的几点宏观性建议,希望能对我国农业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提高方面稍有借鉴和参考意义。
  [参考文献]
  [1] 梁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与公司治理的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2
  [2] 陈晓彤.上市农业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问题研究——以獐子岛为例[D].北京交通大学,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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