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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四力”讲好中国法治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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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问题、法治建设涉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法治领域取得举世瞩目的进步,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巨大体现。法治报道吸引着各家媒体,对内报道十分丰富,对外报道也不能缺席。大量日常法治报道是一座发现中国法治进步好故事的富矿。外宣媒体有责任去发现这座富矿中外国人听得懂、愿意听、能信服的好故事,更好地帮助世界各国读者了解真实的、丰满的中国,水滴石穿,在国际舆论场逐渐增强我们的话语权。
  然而,由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西方法律体系的差异等原因,外国受众对中国法治新闻报道接受程度不高,尤其是社会主义法治进步和人权保护等领域的正面报道没有在外国受众中有效传播。西方英文主流媒体一直是外国受众了解中国、构建对中国认知的主要渠道。然而,西方媒体常常选择性忽视我国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制建设、法律对人权的保障等事实,进一步阻碍了真实的中国法治新闻在国际受众中的到达率。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梳理近一年路透社、法新社、美联社等外媒通讯社报道,笔者发现,外媒通讯社对中国法治领域报道呈现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报道角度选取负面。如2019年8月8日路透社对中国失信企业的报道,选择性忽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规范微观企业主体行为、构建社会诚信体系的进步意义,看得出报道的初衷即为攻击中国,选取的素材和论据具有很大的倾向性,为目的而服务。同样的手法见诸网络监管等一些法律细则的报道。第二,报道视角聚焦在女性等少数群体,借以她们个体化的不具普遍代表性的经历博取眼球和国外受众的同情,以达到抨击中国民主、人权等目的。第三,选择时机,别有用心,制造负面形象。分析发现,外媒通讯社对中国法治建设日常报道较少,但在“两会”“党代会”“国庆”等节点,借法治类报道渲染中国负面形象。
  “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是外宣工作者应遵循的工作方法,践行“四力”,用更多精品力作鞏固我们自己的法治宣传阵地。在日常法治新闻中,外宣工作者应以脑力为统领,增强洞察世事的眼力,发掘法治建设成绩单、发布会等文本背后可能蕴含的引起读者共鸣的故事,带着问题有针对性地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践行脚力,采集丰满的故事素材。运用脑力和笔力,用外国人听得懂的语言在对外报道中呈现中国法治进步的故事、以人民为中心的故事。
  一是以脑力统领报道。脑力是宣传思想工作者政治水平、思想水平、理论水平的集中体现。首先,要讲政治。外宣工作涉及国家形象,法治建设反映社会建设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新闻工作者始终要绷紧政治这根弦。其次,要掌握科学的方法。具体来说,主要是掌握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判断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最后,要促成知与行的统一。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对于新闻工作者来说,知和行的关系尤其密切,不提升理论水平和思维能力,新闻报道将会成为无源之水;不去实践调研,不了解真实情况,新闻报道又会成为无米之炊。
  二是练就发现好故事的眼力。眼力是分析能力、辨别能力、判断能力,是做好宣传思想工作的基本功。具体到日常法治报道工作,外宣工作者应增强观察力、发现力,从大量的政策文件、法制法规文本中寻找有人情味儿的选题,由小及大,由点到面,发掘背后的大趋势大背景。
  以2019年12月12日新华社播发《加强司法人权保障最高法四巡开展律师代理刑事申诉试点》一稿为例。该报道主要内容是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在其辖区山西省开展试点改革,针对刑事案件申诉人缺乏法律专业知识,难以准确合理表达申诉诉求的问题,引入专业律师代理申诉人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同时法院建立配套机制,确保申诉案件优先受理审查。
  这是一篇很好的对外正面报道素材,有问题、有解决方案、有主角、有配角,具备完整的故事线。仅将中文文本编译为英文消息,既浪费了正面报道故事素材,又让报道效果打了折扣。因为对于不了解中国法律知识的外国读者来讲,搞清楚“律师代理刑事申诉”这一法律概念并不容易。媒体可以从引发试点实施的问题出发,解释清楚这个试点如何操作,为什么要这么做,这么做的效果如何,将主角、配角的故事讲给读者。通过当事人的感受,律师、法院工作人员所作所为,以及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事件和细节来生动体现社会主义司法体系为人民服务、社会主义制度与时俱进的特点,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便有了具体体现。一个可感知的、生动的、有说服力的故事跃然纸上,无需赘述我国司法体系多么注重人权保障,我国如何不断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
  再如,我国针对基层纠纷出台了很多调解机制,司法机关投入大量资源,以法律手段妥善解决基层纠纷,这是我国基层治理、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普通人的故事可以跨越国界、文化、语言、民族,打动人心,因为此类故事的主角是普通人,可能是你、我、他,让人感同身受。通过你我他的故事,把我国在基层依法治国的故事、为人民服务的故事讲给世界人民。
  三是用脚力丈量土地,找到鲜活的故事。记者本身是行万里路的职业,不能成为书斋里的先生。深入调查研究才能全面准确摸清情况,躬身实践,走进人们群众中间,才能获得创造力的源泉。哪里有故事,如何更有效地找到故事,去找哪些人,去问采访对象哪些问题,这些都是记者要用脚力去探索实践的问题。比如,在律师代理刑事申诉试点这条“硬核”新闻里,故事就在基层试点,在有需要提起刑事申诉的申诉人那里,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供代理刑事申诉服务的律师那里,在受理此类申诉的法官和法院工作人员那里。
  对外宣工作者来说,脚力不仅是用双脚去丈量真实的土地,也是身体力行去了解受众对象。大量阅读外媒相关报道,探寻其中更有效的传播方法,把中国新闻以受众更易接受的方法进行报道,是外宣工作者践行脚力的独有方式。通过学习探索哪些要素和叙事方式能够吸引国外读者的注意力,努力让自己的报道成为一个好故事。
  在数字时代的今天,科技已成为一个跨越国界,能引起人们广泛兴趣的主题。笔者在法治领域有关中国的大量报道中发现,2019年12月6日法新社一篇关于互联网法院和微信智慧法院的正面报道十分亮眼。文章报道了中国利用人工智能、云计算等科技手段解决司法效率问题。再如,2019年12月2日路透社关于中国人脸识别技术应用所涉及法律问题的报道立场也较为中立。从科技角度报道法治问题是一个值得借鉴的新角度。
  四是练就笔力,用受众的语言和叙事方式准确传递精彩的法治故事。笔力对外宣工作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了好的故事、好的素材,我们要有能力把故事讲得好。叙事方法上我们可以灵活运用小切口、大视角的写作方法,用有感染力的导语,设置悬念等技巧勾起读者的兴趣,把读者留住。构思好故事的整体脉络,叙述有张有弛,并恰当地引入背景介绍,帮助读者理解。同时我们应从语言角度准确表达中国特色法律术语。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体系与欧美法律体系有着本质不同,一些法律术语在我国法制体系背景下与欧美法律不一致。在英语新闻再转化过程中,如何将社会主义法制体系的特色与优越性用受众能看得懂的语言表达也是一个严峻挑战。在实践中,我们既不能照搬欧美法律术语,也不能对中国特色词汇进行字对字翻译,而应该努力做一些解释性尝试,努力让受众看得懂、听得懂。
  在实践中,“四力”没有先后和孰轻孰重之分,而是一个相互促进、无限循环的过程。眼力、脑力、笔力归根到底要从脚力中得来。实践脚力,与事件亲历者、旁观者、观察人士、受影响者等方方面面的人接触,与他们聊天的过程随时都可能启发新认识,发现新问题,发现故事背后的故事。这是用脑力解决问题,同时也为实践脚力创造新动力。
  总之,发现问题,剥丝抽茧,顺藤摸瓜,找到好的选题,呈现好的故事,打动读者,让读者更好理解中国,认同中国,让我们的外宣报道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营造有利的国际舆论环境,这一切需要“四力”的协同。也是外宣工作者在新时代践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坚守新闻报道政治底线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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