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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产核资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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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我国现阶段农村的重大变革,清产核算是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顺利开展的基础,本文结合当前农村的实际情况,分析了清产核算工作的意义,阐述了该项工作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影响。
  关键词:清产核资;农村集体产权;财产性收入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我国开展的重要改革工作,清产核资是该项改革工作的基础,清产核资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有着较大的影响,增强农村居民对清产核资工作的了解,能够合理、规范、有效地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进度。
  一、清产核资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为了建设一个归属明确、权能具体、流转通顺、保护严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其中归属明确,是指集体资产的归属清晰明确,能够进行有效地清产核算工作,认清有哪些为集体资产,明确其中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的金额占比情况。同时,通过证实成员这项工作,能够确认农村居民中谁能拥有这些集体化资产权益,谁不能拥有这些资产权益。再逐渐,将经营性资产细化量分,折合成相应的股份分给应拥有集体化权益的成员,明确每位成员应该占有股份的份额,或能分到多少金额的资产。这样,通过清产核算、证实成员,细化资产,就能够将集体资产数值,归属于谁,各自所占具体份额确认下来,这就是归属明确。所以,不主动澄清家底,不积极落实清产核资工作,就不能兴办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股份经济合作社,产权改革就是脱离现实的空想,改革工作就无法顺利开展。由此可见,清产核资工作就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前提和基础。
  二、清产核算是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客观要求
  农村集体资产起初是长辈们将自己拥有的土地、生产工具,牲畜,不计报酬地入股集体组织。集体资产是一代又一代的农民,通过在农业社,生产队长时间的劳动所积攒起来的经济利益,归于全部成员共同拥有,其集体资产为农村的经济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但是,大部分地方,集体资产家底不明晰,资产账面和实际不相符,资产管理也很紊乱。资产在保管、使用、处置上都存在不合理、不规范、不科学的问题。许多乡村干部大权独揽、假公济私、暗度陈仓,优亲厚友,不经过民主程序,自作主张发包、流转集体土地。有根据低价和人情发包甚至还有口头发包的情况,发包流转合同,价格低廉,持续时间长,无违约责任,严重危害集体经济利益。集体经济资产号称是人人享有,但实际上是人人都不享有,因为资产产权归属不清晰,不干涉到本身的利益群众就会袖手旁观,导致账面大量资产就是毁损和流失也无人关心,甚至一些资产被私自侵占挪用,严重影响了集体和成员的经济利益。
  保证集体财产的经济利益,使乡村居民能够拥有财产权利,集体成员能够获得集体资产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分配权等。通过清产核资,澄清家底等工作,能够做到账实、账证、账表、账账相符,内外帐一致,有的地方可采用一个物资拍摄一张照片的方式,留存凭证和资料,更有利于保护集体财产不被侵占。
  财产性收入的比重小,但增长空间和潜力较大,通过资产核资,证实成员等工作,能够推动股份合作制的变革,把集体经营性资产细化成股份或资金份额的形式分给应该获得利益的集体成员,作为其参与集体收益分配的凭证,有助于让农民分享集体经济发展的收效,切实维护好农民财产经济利益。通过产权改革工作,新兴办的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盘活资产,开发资源,勘探财产性收入的潜能,有助于增加集体成员的财产性收入,真正达成产有其主,主有其权的目标。
  三、清产核资有利于盘活资产,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振兴乡村经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或使用的资源性资产,未承包到户的集体资源性资产是财产清算工作的重点。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投资兴办企业的货币资金、固定资产、林木资产、畜牧资产、无形资产、库存商品和各种债权和投资,由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等在农村产生的未被变动交付给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经过财产清算这项工作,澄清家產。在此基础上,可证实成员,细化资产,兴办合作经济组织。法律给予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独特的法人身份,农业农经部门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登记证书,授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效的社会信用代码,新兴办的经济组织可到银行开设成立基本账户,按照规定展开经营活动。将集体共有的资产,资源开采的能力,交付给有这个资格开展工作的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有利于搭架优质的框架。同时,配置有关优惠政策构建产权交易市场,做好宅基地改革、经营性建设用地改革、征地改革。在领头羊,前头兵的率领下,盘活资产,开采资产,让集体经济创建更大的效益,能在资产保值的基础上增加资产的价值,提升集体的收入水平,为振兴乡村确立了根基。
  四、清产核资是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的有力举措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我国政府给予了重点关注,做好清产核资这项工作,首先要对现有的资产进行登记,随后对物资清查、鉴定,调整账目,形成财务报表,最后纸质填报,网络上报。做到所有与改革相关资料都立卷存档,成为历史资料,不仅要澄清家底,还要建立三资台账,改善有关制度。清产核资后的相关资料需传输到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监督平台,这样有助于乡村集体资产管理财务工作逐渐向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财产核资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产生了较大的影响,是该项改革的基础和前提,保障了农民的财产权益,增加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壮大了集体经济,振兴了乡村经济,是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的有力举措。
  参考文献:
  [1]叶兰英.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如何做好清产核资工作的探讨[J].青海农技推广,2018(03):58-59.
  [2]王义郎.浅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清产核资[J].农业科技与信息,2018(04):8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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