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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彩礼功能异化现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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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通过实地访谈法收集访谈资料,使用文本分析、事件分析和叙事分析法分析了访谈资料,研究了农村彩礼功能异化现象。研究表明:受到农村社会变迁和农村非正式社会规范的影响,农村彩礼由象征功能异化为约束限制功能,由偿付功能异化为敛财功能,由规范功能异化为合约功能。因此,治理农村彩礼功能异化现象,需要加强正式制度建设,重构农村彩礼的非正式社会规范,推进农村经济与农村社会保险共同发展。
  [关键词]农村彩礼;彩礼功能;功能异化;治理
  [中图分类号]D923.9 [文献标识码]A
  1    前言
  彩礼,又被称作是财礼、聘财、定金或者聘礼,是指娶妻的聘金,意味着为了缔结婚姻关系,男方向女方给予的金钱或者财物。
  2    农村彩礼功能异化的表现及其现实影响
  从一定意义来看,农村彩礼功能异化并不是说农村彩礼在农村婚姻关系维持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相反,它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着消极影响,影响着农村社会和谐。
  2.1    偿付功能演变为敛财功能,由此加重男方家庭经济负担
  农村彩礼由传统的偿付功能演变为当前的敛财功能,不仅增加了男方家庭经济负担,而且引起了农村人口外流。特别是对于那些贫困家庭而言,高额的彩礼不仅使其家庭面临着沉重的经济负担,而且男方家庭为了偿还因支付彩礼而产生的家庭债务,不得不全家外出务工,但是,家庭外出务工面临着两种可能的风险,一是面临失业的风险,也就是他们未必能够找到可靠工资来源的就业岗位;二是来自疾病的威胁,在访谈中发现,有些外出务工的家庭因为疾病的威胁又不得不返回本地,疾病不仅影响着家庭的稳定,而且又会增加家庭的开支。在失业和疾病的风险下,家庭外出务工并不能有效解决家庭承担的经济外债,家庭仍将处于贫困之中。
  2.2    象征功能演变为约束限制功能,由此隔断男女双方感情
  伴随着农村社会化和开放化程度的加深,农村彩礼的象征功能也就发生异化,由象征功能演变为约束限制功能。从黄羊镇农村地区的实际情况来看,农村彩礼确实发挥着约束和限制男方的功能,当女方家庭对于男方的声誉和经济地位不予认同时,或者当女方家庭不满意男方家庭的社会地位时,女方家庭便会通过向男方家庭提出高额的彩礼要求,使用“经济制裁”手段约束限制甚至是威胁男方,这种情况在黄羊镇地区时有发生,结果是男女双方因此而中断婚姻关系或感情因此被割裂。此外,彩礼的约束限制功能还表现为平衡男女双方之间的关系,在婚姻关系的发展过程中,一旦男女双方因存在家庭矛盾而悔婚,村民们普遍遵守着“女方悔婚,返还彩礼;男方悔婚,女方不返还彩礼”的社会规范,这种社会规范不仅约束着女方的行为以维持婚姻生活的稳定,而且也在制约着男方的行为以强化男女双方的夫妻感情。
  2.3    规范功能演变为合约功能,由此引发婚姻危机
  在早期,黄羊镇农村地区的彩礼遵循着原有的农村彩礼礼节步骤,即:说媒、认亲、上门、送两秋、辞家礼、新人回门,这六个阶段各有所差异。然而,从当前农村彩礼的变化情况来看,这六个阶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不仅省去了有些阶段,有的地方新人回门也相对简单,新人回门走亲戚并不是每户亲戚都必须去;最终简化为认亲、定日子、辞家礼、回门四个阶段。在这四阶段中,认亲意味着女方父母及亲属对于男方本人和男方家庭的认可与接受,并在双方相互协商的基础上,通过口头约定男女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明确男女双方各自的利益。认亲名为双方家庭相互协商,实际上是在签订男女双方的非正式协议,确定各自的利益关系,彩礼的合约功能也就由此而产生。当彩礼的规范功能演变为合约功能时,男女双方自由恋爱的本质也就发生了变化,由相互帮助、相互倾慕转变成相互制约、相互限制,甚至是相互排斥,在访谈中也会发现影响离婚的因素就包括因彩礼而家庭不和。
  3    农村彩礼功能异化的原因分析
  3.1    社会变迁视角原因分析
  农村彩礼功能的异化是与农村社会变迁息息相关的,农村社会变迁是指乡村“一切社会现象,特别是社会结构发生变化的动态过程及其结果的范畴”,乡村社会变迁具体包括乡村的“社会结构、社会系统、社会关系以及生活方式、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等的变化”。农村社会变迁的结果是原有的乡村社会结构、乡村社会关系、村民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念产生新的内涵,表现为乡村劳动力外流引起的家庭结构变化以及乡村人口性别结构变化,紧抓家庭经济而忽视村民间信息交流引起的村民关系的疏离。
  3.2    农村社会规范视角原因分析
  社会规范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相互交流和相互评价的行为准则,农村社会规范是指“村民社会行为的规矩、社会活动的准则,是村民之间相互交往中约定俗成的为村民遵守的行为规则”。在农村实际交往的过程中,农村社会规范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常规、习俗、惯例。从农村社会规范与彩礼的关系来看,“当女方追求高额彩礼受到社会地位和时机选择的影响时,社会规范也就相应地发生了变化;当一些人通过彩礼最终得到高额经济回报而且不损害自己的声誉和地位时,这些人也就成为了人们生活中的惯例”。
  4    农村彩礼功能异化的治理对策思考
  4.1    健全和完善正式制度安排
  4.1.1    将农村彩礼纳入婚姻法总则之列,为公权力介入提供合法性依据。婚姻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农村彩礼是婚姻关系确立的一个环节,那么当农村彩礼功能异化现象与婚姻法的准则不相一致时,有必要对农村彩礼确立规范性的指导准则。也就是说,婚姻法需要对农村彩礼的性质、支付金额、功能做出相应的规范,作为农村彩礼发生的准则,为公权力解决因农村彩礼产生的离婚纠纷提供合法性依據。   4.1.2    出台农村彩礼政策指导文件,规范农村彩礼发生金额。农村彩礼政策指导文件应由中央政策指导文件和地方政策指导文件组成,在具体落实中仍需要坚持地方服从中央的原则,中央结合全国性和普遍性的农村彩礼问题出台指导意见,为地方制定农村彩礼规范文件提供参考,地方需要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根据农村彩礼历年发生的情况,对于村民生活产生的影响以及村民对彩礼的态度等,制定指导本区域的农村彩礼规范制度,并通过激励约束制度机制规范村民的行为,即村民遵守制度规范的予以激励,反之予以约束,甚至是可以通过取消村民享受的优惠政策制度来落实农村彩礼制度安排,为农村彩礼的理性发展提供保障。
  4.1.3    发挥基层公共组织的功能,重构乡村公共性。基层公共组织在具体的政策落实过程中需要以宣传教育为主,通过村民集体会议宣传中央和地方在農村彩礼方面的指导意见,转变村民在农村彩礼问题上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同时辅之以劝导,鼓励村民遵守乡村文明规约,让村民反思自己的行为,重构乡村公共性。
  4.2    推进和发挥非正式社会规范的作用
  4.2.1    引导村庄权威向正式制度靠近,实现村庄权威与正式制度相结合。乡村权威是乡村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魅力型权威、法理型权威以及传统型权威的权威体系,发挥村庄权威的作用需要做好三个方面。其一,引导村庄能人,村庄中有威望或者经济社会地位较高的人自觉遵守正式制度的准则,让他们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其二,结合村庄风俗习惯,重构村庄礼法,特别是加强对于男性的教育和引导,使其对于彩礼的决策符合村庄礼法的约束;其三,引导传统的长老制、家长制等为核心的传统型权威向正式制度靠近。
  4.2.2    加大农村彩礼政策宣传,引导村民观念转变。农村彩礼政策文件的宣传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要做好宣传规划,明确宣传目标和宣传效果,选定宣传对象,明确宣传要求,安排宣传内容,选择宣传方式。二是要做好宣传反馈与信息跟进,即通过实地调查近期内村内范围的彩礼发生实际情况,做好信息反馈,发掘存在的问题,为再次宣传提供参考依据。
  4.3    理顺和疏导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保险共同推进事业
  4.3.1    拓展村民收入来源项目,增加村民收入。当前农村地区农民主要依靠工资性收入和经营性收入两种收入来源提高家庭收入水平。因此,需要拓展农民的工资性收入项目和经营性收入项目。鼓励农民接受新技能,提高劳动力的价值;鼓励村民互助,通过村民相互帮扶提高村民对于具体工种的适应能力;开展种植业、养殖业、牧业等农业产业知识技能的培训,鼓励村民实行雇佣制解决劳动力不足的困难;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拓展财产性收入的宣传,将村民财产储蓄投资实业,实行资金的保值与增值;实行项目制管理,通过项目制获取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转移性资金支持。
  4.3.2    完善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建设,解决村民的后顾之忧。具体而言,需要通过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建设和完善解决农村社会养老和医疗的问题,进而引导农村社会理性变迁,为治理农村彩礼功能异化提供理想的客观环境。使社会保险水平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强化国家对国民负责的责任意识,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鼓励社会、民间资本进入到农村社会保险领域,解决农村社会保险资金筹措困难的问题;鼓励企业投资养老产业,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将经营利润所得部分转移至农村社会保险事业建设之中,以解决农村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养老和医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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