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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如何扎实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鄂州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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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鄂州市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既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缓解减税降费压力的刚性要求,也是加快“三城一化”建设、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选择。本文从五个方面总结了鄂州市扎实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关键词: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探讨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党的十九大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安排。一年多来,鄂州市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着力夯实工作基础,紧紧抓住关键环节,奋力实现重点突破,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 坚持高位推进,组织领导到位
  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领导抓、抓领导是方法,政策宣传、业务培训是首要。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列入市委市直部门重点工作考核事项、市政府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和市经济体制改革重点督查事项,考核结果列入市直部门综合考核评价内容。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审计局联合制定《鄂州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增强工作部署的权威性。市财政局党组多次研究具体工作安排,并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列入财政改革重点任务;在机构改革中,设立独立的预算绩效管理科(定编3人),充实调入专业水平较高的工作人员,确保工作有专人负责、有能力开展;设立投资评审中心,负责投资项目的预算绩效评审,确保专项工作由专业人士来完成。市政府举办高规格的培训班,由政府秘书长全程主持,省厅绩效处领导亲自宣讲,市有关领导、各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市直各预算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等共计800多人参加了学习,既抓住了关键对象,又兼顾了具体操作,提升了绩效导向意识、责任主体意识,达到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的目的。
  二、 坚持有序推进,厘清职责到位
  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厘清职责是关键。一是《鄂州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实现了改革任务“清单化”。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任务细化为十四大类、三十八小项重点工作,分别明确落实任务的责任单位和完成任务的时间要求,加强了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健全了推进改革的工作机制,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回归“谁花钱、谁问效”的轨道。二是《鄂州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明确了财政部门内部科室工作职责。预算绩效管理科负责组织协调、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同时开展再评价工作。资金管理科室承担绩效管理的主体责任,督促对口服务的预算部门主动问效,同时开展重点评价工作。预算科负责开展政府预算绩效管理,统筹组织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评审、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结果在预算编制和调整环节的应用。各科室按工作职责做好各自工作,分工明确,协作有序,相得益彰,提高了工作效率,回归“谁管钱、谁问效”的轨道。
  三、 坚持规范推进,制度建设到位
  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是基础。适应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要求,按照“1+1+N”的框架,建立健全与之相适应的制度体系。一是实施方案是核心。制定《鄂州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明确了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第一年(2019年)为“夯实基础年”,就是以培养绩效意识、树立绩效理念为阶段性工作重点,为下一步推进工作夯实基础;第二年(2020年)为“经验积累年”,就是以部分行业、领域重点突破为阶段性工作重点,为下一步全面实施积累经验。第三年(2021年)为“全面实施年”,就是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现预算与绩效一体化。二是工作规程是关键。制定《鄂州市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内部工作规程》,明确了职责定位,规范了工作流程。三是N项制度办法是指引。出台《鄂州市市级财政项目资金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等三个文件,结合工作需要,将持续对制度办法进行补充和完善,使之成为体系。
  四、 坚持精准推进,目标管理到位
  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是逻辑起点。截至2019年,预算单位项目支出全部纳入了绩效目标管理范围,较好地推动了预算单位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加强绩效目标审核,通过预算项目信息系统平台推送,层层控制把关,并针对(转10页)(接22页)预算项目成本不真实问题,对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文本进行了改进,增设了“项目成本构成”“测算依据”“测算标准”“前两年预算执行率”等强调成本效益的考核指标,提高预算审核质量。强化绩效目标约束,对绩效目标审核不通过的,不得进入预算项目管理库,一律不安排预算。推动绩效目标公开,结合大部分预算单位还不具备科学合理设置绩效目标专业水平的实际情况,对2020年预算单位项目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同步公示公开进行了灵活部署,采取先由财政部门统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做初步规范后再公开的过渡性办法,接受公众监督。
  五、 坚持联动推进,考核监督到位
  推进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监督检查是保障。建立人大、组织部门、财政部门、机构编制部门、审计部门和社会公众等共同参与的多方联动机制,构建了全方位的监督体系。坚持重大、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目标随同预决算提交人大审查,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组织部门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编制部门协助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进行整体绩效考评。财政部门建立预算与绩效挂钩机制和考核结果通报制度,对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和部门给予表彰并给予适当资金奖励,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审计部门将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情况列为日常审计工作任务和经济责任审计重点,依法开展审计监督。预算单位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开始,将绩效管理信息公示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通过扎实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鄂州市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一是全方位预算绩效管理格局有序构建。在2019年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自评的基础上,2020年将市直预算单位全部纳入整体绩效目标管理范围,推动提高整体绩效水平。二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基本建立。加强绩效运行监控管理,组织开展对市直10个重点项目绩效运行情况的事中跟踪管理,结合监控情况对项目预算进行了调整,调减预算2007万元;加强绩效评价管理,组织全部预算单位进行绩效自评,自评覆盖率100%,其中,市直自评单位248家、自评项目约766个、自评金额302306万元,市直一级预算单位整体绩效自评73家、自评金额95324万元。组织开展财政重点评价,其中市直财政重点评价项目9个,涉及金额12118万元。三是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逐步完善。2020年绩效管理范围已覆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預算,2021年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和政府债务项目纳入预算绩效管理范围,实现预算绩效管理“四本预算”全覆盖。
  (责任编辑:王文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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