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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农村法律援助制度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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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以现阶段农村的法律纠纷现状为出发点,对其中存在的法律援助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完善建议,对于促进新农村的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农村地区;法律援助;制度
  文章编号:1004-7026(2020)08-0018-02         中国图书分类号:D926.5         文献标志码:A
   法律援助(法律扶助)作为一项提供法律方面帮助的法律制度,是指依据法律援助机构的组织、协调,律师对特定案件在减免收费条件下给予法律咨询和帮助。其帮助对象应当具备经济困难等基本条件。
  1  现阶段农村法律纠纷的不同类型
   农村法律纠纷主要分为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土地征用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及农民工劳动纠纷5种类型。其中,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主要是指部分返乡农民工将外包的土地要回过程中的纠纷,纠纷的对象既包含农民之间,也包含农民与村委会之间。据统计显示,此类纠纷已成为农村纠纷案件的主要组成部分,且呈上升趋势。土地征用纠纷主要指在城市化逐步推进的过程中,政府及部分开发商因征用农民土地或其他资源而引发的纠纷,往往涉及补偿金争议以及移民搬迁等方面。家庭纠纷一方面是农民离婚、重婚及家庭暴力方面,另一方面是外出打工农民的家庭老人赡养、孩子抚养方面。邻里纠纷主要是农民建房时由于规划不合理、界限分配不明确等而造成的相互之间因宅基地、排水等方面产生的纠纷。农民工劳动纠纷主要是外出打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虽然现行的劳动法规已较为完善,但拖欠工资、工伤推责、劳动合同不合法等现象在农民工身上屡次发生。
  2  我国农村法律援助存在的问题
  2.1  农民的法律意识淡薄,对如何维权了解欠缺
   农民知识文化水平较低,对于如何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了解较少。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所采取的方法往往是暴力解决或者忍气吞声,欠缺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问题的意识。除此之外,农民由于经济、生活水平较低,其所关注的往往是如何赚钱来提高物质水平,对于法律的关注度不够,甚至认为与自身利益无关,使法律援助工作实施较困难。
  2.2  农村法律援助缺乏资源支持
   农村法律援助的资源主要分为人力资源和财力资源两方面。在人力资源方面,由于农村地理位置较为偏僻且发展落后,很多优秀的法律人才往往选择在城市工作,对于农村的法律建设关注较少,难以满足农民的法律需求。在财力资源方面,法律援助的资金往往来源于当地的财政支持,由于经费有限,所能分配给法律援助方面的资金支持不足,与实际的法律需求差距较大,不利于农村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
  2.3  宣传不到位且相关部门不作为
   针对法律援助的宣传往往在城市进行,且法律援助中心也建立在城市,农民对法律援助范围、内容等方面的了解较少,并且案件都要去城市辦理,使农民因不便捷而产生了放弃的想法。相关部门对法律援助作为不够,发生案件时所采取的态度往往是相互推脱,使得部分案件不了了之[2]。
  2.4  受案范围与实际需求差异较大
   目前我国《法律援助条例》的服务对象较多集中在城市,针对农村方面的法律援助缺乏明确性和指向性。很多与农民基本生活相关的事项未包含在条例当中,且较多涉及与农民工相关的权利维护,对于其他如土地使用权等涉及较少,难以对农民的合法权益进行维护。
  3  完善农村法律援助的措施
  3.1  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
   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具有促进作用。可以通过多种渠道来增强其法律意识。首先,加强法律援助的宣传,村委会定期组织农民参加有关法律援助方面的讲座或咨询会,以此来增强其对相关法律的了解。其次,通过电视、微信推送等多种途径来对与农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进行宣传,使其增强加对法律的了解,进而提升其法律意识。再次,积极组织律师事务所下农村开展法律基础知识宣传,针对农民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讲解,以此来进一步提升其法律意识。
  3.2  构建高素质的农村法律援助团队
   农村法律援助质量的高低与律师的知识水平、案件经验等密切相关,只有提升援助律师的素质,才能保证农村法律援助的实施效果,因此应当注重构建高素质的农村法律援助团队。首先,可以专门组建一批具有夯实的法律知识,且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均较高的人才团队来开展农村法律援助活动。其次,加强对当地律师的培训。农村律师专业素质相对较差,但是其对当地的人民生活、需求水平等更了解,因此可以加强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再次,积极鼓励法律专业学生回报家乡。学生对于自己家乡的了解较充分,由其开展农村法律援助更具有恰当性和针对性,能够有效保障农村法律援助顺利实施。
  3.3  多渠道开展农村法律援助的资金支持
   农村法律援助的主要责任人是政府,但同时也是社会各界的责任。政府的财政支持固然重要,但给予的帮助往往有限,可以通过更多的渠道来筹集农村法律援助资金,以此保证法律援助顺利实施。比如,除政府资金支持外,可以成立专门的“社会资金部”来号召社会各界予以经费支持。在此过程中,需要注重信息的透明化,做到专款专用,为农村法律援助奠定基础。
  3.4  拓宽农村法律援助的服务范围,注重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首先,除针对农民工的维权进行范围界定和援助支持外,还应当将与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如土地承包、自主经营等方面纳入农村法律援助范围,以此来满足农民的法律需求。
   其次,注重不同服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制度的有效执行与部门服务密切相关,为保证农村法律援助政策顺利实施,需要相关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以及社会团体、院校共同参与。
  4  结束语
   在农村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完善农村法律援助制度,不仅能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更对和谐社会的构建起到促进作用。虽然现阶段我国的农村法律援助还存在一些问题,但相信在未来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之后,我国的农村法律援助制度会更加完善,进而使得农民的合法权益得到更好的维护。从提升农民的法律意识、构建高素质的法律援助团队、多渠道给予资金支持以及扩宽援助范围4个角度,提出了农村法律援助的改进建议,希望能为农村法律援助现状的改善提供借鉴。
  参考文献:
  [1]冯良,苏夏.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农村法律援助制度研究[J].法制博览,2014(10):285.
  [2]樊德玲.论农村建设中法律援助制度实施的困境及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0(30):214-216.
  (编辑:季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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