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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森林旅游生态补偿的机制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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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随着我國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对旅游产品也提出了更高需求。同时,在数字化和信息化社会环境下,社会群众追求自然和生态的心理也更加强烈。促进生态旅游发展规模越来越大,在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生态补偿问题。近年来,这一问题受到政府部门以及社会群众的高度重视,为了缓解森林旅游矛盾性问题,促进森林旅游健康、持续发展,本文通过对森林旅游生态补偿的机制与对策进行分析,希望能够为相关研究人员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森林旅游;生态补偿;机制;对策
  近年来,我国政府部门针对生态文明建设给予高度重视,生态旅游作为其中重要内容之一,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重视。随着森林旅游规模的逐渐扩大,资源稀缺等矛盾性问题也逐渐突出,为了能够缓解一系列矛盾性问题,需要通过生态补偿促进生态系统持续发展。生态补偿具有系统性,有利于保护森林的生态环境、促进旅游业可持续发展,同时平衡森林旅游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因此,本文通过对森林旅游生态补偿机制进行分析,并对相关对策进行论述,希望能够使生态和经济效益二者之间实现协调发展这一目标。
  一、森林旅游生态补偿机制
  生态补偿不仅能够促进生态系统持续发展,还能够保证经济稳定发展,主要通过补偿主体和主体利益分配,达到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目标。因此,在森林旅游生态补偿过程中,需要通过以下机制实现这一目标。
  (一)政府主导机制
  森林旅游生态补偿中,补偿主体为旅游开发商、景区经营者以及有课。被补偿主体为生态资源以及当地居民。如果在补偿过程中,将主体中的任何一方作为主导,都可能造成利益分配不公平的情况。想要保证生态补偿充分发挥其作用和价值,只有政府能够从生态补偿中获取利益,所以需要以政府为主导展开生态补偿。通过政府指导,可以利用税收方式,对生态资源修复和控制展开融资工作。同时,政府部门也可以进行提前防范工作,通过制定明确的规章制度和保护标准,制约森林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从而实现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目标。然而,由于补偿标准受信息丰富程度的影响,事前生态补偿和事后生态补偿具有差异性,导致生态补偿效率降低。由此可见,以政府为主导的补偿机制需要以明确的规定为基础。
  (二)自我补偿机制
  结合传统森林旅游生态补偿机制可以看出,通常会通过成本补偿方式对周围居民进行补偿,虽然这种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修复生态破坏问题,同时解决周边居民生活问题,但是影响力度较小,持续性不强。所以,针对这一问题,需要通过自我补偿机制提高影响力。首先,结合政府主导机制事前补偿的方式,能够将森林资源破坏降低到最小,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事后补偿的成本。另外,对于森林旅游周边居民而言,不仅需要给予外部补偿,还要改善居民的收入。想要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将森林资源保护与居民的收入相关联,从而提高居民的参与能力。不仅能够规范居民个人行为,还能够有效提高生态补偿的效率。
  (三)差别奖惩机制
  森林旅游生态补偿涉及利益相关人员,其中通常将补偿主体分为森林旅游受益人员以及破坏人员。将被补偿主体分为生态旅游受损人员和保护人员。可以看出,虽然补偿主体包括受益人员和破坏人员,但是二者之间存在差异性,具体体现在,受益人员属于被动施害者,所以对其进行生态补偿时,仅局限于成本补偿,只需支付生态恢复成本即可,不存在惩罚机制。而破坏者存在蓄意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属于主动施害者,所以不仅需要支付修复生态资源的成本,还要面临惩罚机制。这种补偿方式有利于充分发挥警示作用。
  二、森林旅游生态补偿的对策
  为了能够保证补偿机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需要制定健全的补偿对策,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提高行政管理效率
  想要保证补偿机制能够充分发挥其作用和功能,需要提高森林旅游行政管理效率,保证管理和监督的一致性和全面性,当前,我国虽然针对森林旅游基于高度重视,但是仍然存在管理多头的问题,各部门受利益驱动以及职能权利,无法形成统一的生态补偿部署规划,导致补偿机制以政府为主导无法落实,从而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针对这一问题,我国可以借鉴先进国家垂直管理方式解决,也就是旅游地可以结合各部门的智能建立生态补偿小组,并制定健全的统筹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和义务,从而实现全面管理,同时,需要提高对补偿资金的管理效率。保证专款专用,从而促进生态补偿工作顺利展开。
  (二)坚持落实可持续发展目标
  生态补偿机制需要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同时寻求多种资金筹集渠道,保证自我补偿机制落到实处。与此同时,在任何机制落实过程中,都要坚持环保理念。例如:可以借助森林旅游地区的现有资源开发环保工程,如风力发电、太阳能、环保公厕等,也可以设置垃圾分类站。避免设立能源、资源消耗过高的娱乐项目或娱乐场所。除此之外,除了财政资金一次性补偿方式外,要多渠道挖掘资金渠道,尽快将收入与支出联系在一起,保证生态补偿具有公平性和合理性,并且,政府需要大力鼓励当地居民在森林旅游区内从事住宿、提供餐饮等经营项目,一方面可以向景区内的经营企业收取卫生费用,另一方面能够提高居民的收入。
  (三)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和法律保护力度
  为了能够强化社会监督力度,相关部门可以指定奖罚机制,引导社会群众参与其中。与此同时,相关部门需要制定健全的法律体系,通过强制性约束使利益相关者明确自身的责任和义务。只有充分做到这两点,才能够使社会群众意识到森林旅游生态补偿的重要性,从而提高环保意识,规范自身行为,同时为生态补偿工作的顺利展开奠定基础。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通过森林旅游生态补偿能够有效缓解各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对森林旅游发展以及生态环境均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能够充分发挥生态补偿的作用和价值,需要制定健全的补偿机制和补偿对策,并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从而促进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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