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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监管的几点思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马骏

  摘   要:本文阐述了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发展趋势和大连对社会化检测机构管理的现状,简述了大连市环保局在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就环保部门以后如何对其进行监管、规范环境检测市场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社会化  环境检测  监管  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X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20)03(b)-0081-02
  环境监测是环境保护各项工作的基础,随着环境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环境监测任务也快速增加,由政府有关部门所属环境监测机构为主开展监测活动的单一管理体制已不能满足监测市场的需求,亟需社会力量的参与,环境监测市场化发展已经成为一种必然趋势[1]。
  环境监测数据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是环境监测工作的生命线。2016年,环保部出台了《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判定及处理办法》。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应对所提供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1  大连市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发展及管理
  1.1 发展概况
  2011年,大连市环保局作为试点机构率先在辽宁省开展对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监管工作,共备案检测机构4家,截止到2019年,大连已有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20余家。
  1.2 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大连市环保局在环境监测管理工作中,全面放开服务性监测市场。积极鼓励社会检测机构参与我市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环境影响评价监测,场地调查、治理项目修复监测等环境监测活动,不断推进我市环境监测服务主体多元化和服务方式多样化发展。
  近年来,为加强对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的管理,大连市环保局制定了《大连市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检测人员上岗合格证考核实施细则》、《大连市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能力认定现场评审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行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及《大连市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质量管理考核评分细则》等多项制度。自2013年起,大连市环保局每年对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对有问题的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责令进行整改,整改后进行检查,对出现弄虚作假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2  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存在的问题
  社会化环境检测市场的出现,解决了政府与社会公众对环境监测数据的部分需求,但环境监测市场表面繁荣的背后,仍存在许多问题。
  2.1 检测能力较差
  我国的社会化环境监测工作起步相对较晚,市场进入门槛不高,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多为民营机构,检测机构规模较小,企业的管理水平不高、检测技术跟不上需求,环境检测工作要求检测人员稳定,经验丰富,但大多数检测机构缺乏专业性的环境检测人员、人员流动性大,且没有足够的环境检测经验,实验室标准化建设不完善。
  2.2 检测程序不规范且数据质量堪忧
  环境监测工作是一个复杂、连续和相互关联的一个工作,环境样品具有极强的代表型、地域性、空间性和时间性,规范、准确、及时的监测结果应满足“代表性、完整性、精密性、准确性、可比性”,整个监测过程要符合体系要求,采样记录、原始记录、分析记录、监测报告等各种材料要具有可塑性、一致性、连贯性,要能自圆其说,要求证据链完整、准确,对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要求较高。目前,国家只要求对政府所属环境监测人员实行上岗证上级考核制度,但社会化检测机构的从业人员仅仅是内部培训就开展检测业务[2],很多监测人员对监测技术规范不了解不透彻,甚至部分检测机构新进人员都未经过内部培训就直接上岗,采集的样品不具备代表性,分析的数据就无法能准确地反映出实际的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问题,此外,部分大型分析设备价格较高,很多社会化检测机构的仪器设备比较落后,为节约成本,对有故障的仪器维修更换不及时,老旧的仪器准确性、灵敏性都有所下降,很难保证检测数据的质量。
  2.3 存在恶性竞争并扰乱市场秩序
  环境监测公司为在竞争中取得优势,提高市场占有率,降低收费标准,采取超低价格竞标,单纯追求业务量,忽视检测质量,部分不良社会化环境监测公司为迎合企业,为了采用降低质量来缩减成本的方式,不按规范进行监测,出具的检测报告不能实际反映出企业实际排污情况,严重扰乱检测市场秩序[3]。
  2.4 监管制度不完善
  目前,社会化环境监测市场的监管制度不完善,尚未形成一套系统的、有效的监管办法。管理体系监测过程涵盖检测样品、仪器设备、实验室分析环境条件、检测人员能力、检测方法标准等多环节,必须执行一套完善的从采样、运输、交接、分析、报告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但有部分社会化检测机构还存在质量体系不完善、人员水平能力弱、仪器设备老旧、资金压力大问题,也缺乏有效的行政监管问题。因此,建立完备的环境监测质量能力评估制度,制定有针对性的机构及人员管理机制和质量监督措施势在必行。
  3  建议
  3.1 强化行业自律
  成立行业协会,建立行业自律制度,辅助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社会化檢测机构管理,定期将结果汇报市场监督部门并公示。市场监督部门在推行环境检测社会化方面要加强其他部门联动,建立资质认证和检测过程抽查监管的协作机制,各负其责,推动环境监测服务市场健康和高质量发展。   3.2 及时总结及推广试点积累经验
  环境监测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定期组织交流的形式,分析解决存在问题,共享各地在工作中积累的管理经验和教训,共同探讨环境监测社会化所面临的类似问题及发现的新问题,研究加强和完善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监管的相关措施。
  3.3 建立“社会检测机构环境检测业务信息管理系统”
  为满足开放环境检测服务市场、完善过程管理、实现全面监管的要求,构建集中、统一的社会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信息管理系统是一个切实可行的办法。通过平台的建设实现对社会检测机构的管理,支持和推行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成为环境检测新体制的重要支撑平台。大连市环保局已经初步建成“社会检测机构环境检测业务信息管理系统”, 建设内容包括待办事项、监测任务、检测机构信息库、监测服务项目、系统管理五个模块。待办事项主要是对监測机构基本信息填报;检测任务主要是检测机构录入委托检测任务信息及采样任务信息;检测机构信息库主要是查看社会检测机构基本信息及检测能力范围;检测服务项目查看监测任务清单;系统管理主要是对基本信息进行修改。通过系统建设实现对社会化服务机构的管理,对社会检测机构的监测服务进行监管。
  3.4 建立信用体系管理模式
  大连市环保局初步建立信用体系管理模式,提前告知在大连从事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的社会化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安装“大连市环境监测社会服务管理系统”,自觉接受大连市生态环境局监督检查等,让企业全面了解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的基本要求,同时通过“信用承诺书”的签署和公示,增加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信息的采集和整理方式,便与行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各界对环境监测行为进行监督。引入信用体系管理模式,提高了企业的违法成本,一旦企业失信,生态环境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失信行为进行分类认定并实施惩戒,有效防范环境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发生。
  4  结语
  当前,环境检测市场社会化已成为必然趋势,检测数据质量直接关系到数据的有效性,各检测机构的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急需建立一套科学、公正、有效的管理体系,规范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环境检测行为,使其出具的数据、报告能真正反映出实际环境情况,说清污染源排污状况、说清环境质量,为政府决策提供坚定的技术支持。
  参考文献
  [1] 李娟,袁莹.完善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管理的对策建议[J].中国高新区,2017(10):170.
  [2] 郑秋花,丁桂英,郭莲秀.日照市环保部门对环境检测机构的监管与研究[J].环境科学与管理,2016,41(8):17-20.
  [3] 王湜,李娟.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发展及质量监管思路探讨[J].科技视界,2014(3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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