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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并轨机制下高校职业年金体系改革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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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企业职工,在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基础上,实行同样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然而,自养老金并轨机制实行以来,高校职业年金制度体系相对于逐渐成熟起来的企业年金制度,还处于一个不断探索完善阶段。本文基于高校人力資源和薪酬体系特点,遵循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提出了养老金并轨机制下高校职业年金体系的改革优化措施。
  关键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并轨机制
  职业年金是在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建立的补充性养老金。高校作为实施普通高等教育的教育机构,在职业年金的保障范围上,可以构建多层次的职业年金制度体系,使职业年金成为全方位多功能的保险服务,这样不仅有利于提高养老保险待遇,还能更好地保障工作人员退休养老生活。因此,为了确保职业年金的顺利推行,高校在养老金并轨机制下,应针对职业年金改革中的问题,制定完善的优化措施,提高职工养老福利待遇,促进高校持续健康发展。
  一、养老金并轨机制与职业年金相关概述
  1.养老金并轨概述
  养老金并轨机制具体指事业单位职工、企业单位职工实行统一的养老保险管理机制,也就是将事业单位与企业单位养老金制度合并到一条轨道,在养老金的待遇、征缴、发放等方面实行统一标准。在我国养老金“双轨制”结束前,机关事业单位是由单位负担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人员个人是不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而在养老金并轨机制改革后,事业单位跟企业一样,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金制度。养老金并轨机制是我国养老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的必然举措,是推动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完善的重要抓手。
  2.职业年金制度的功能
  职业年金是一种补充性养老保险制度,相对于其他形式的养老基金,职业年金是延迟兑现员工薪酬的一种形式,能够体现出投资管理的潜力和优势。从职业年金的本质上看,单位将现期的一部分工资转移到退休后,为工作人员的退休养老提供支持,这既是职工工资的延期支付,又是单位的激励性福利制度。通过职业年金制度体系的科学规划设计,不仅有利于工作人员退休收入的稳定性和多元化,还能增强工作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内部的凝聚力,吸引和保留单位高端人才。
  二、养老金并轨机制下职业年金改革存在的问题
  1.补充养老的定位不明
  养老金并轨机制下职业年金作为一种补充性养老金,具有国家强制性和延期支付性特征,高校职工进入公职系统后需按时缴纳,并由单位自行扣除。正是出于职业年金强制性的上缴特点,导致一些人员始终认为职业年金是养老保险的一部分,他们把基础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混为一体。
  2.年金缴费的比例不清
  职业年金制度设定有明确的缴费比例,单位缴纳为本单位工资总额8%,工作人员个人为工资的4%,退休可以按月足额领取。但一些高校对于职业年金缴费比例,只给出一个大概的范围,如果工作人员在养老金并轨改革后自己缴纳养老金,必然会导致工资待遇水平下降。
  3.激励约束作用的缺失
  职业年金实质是以延期支付形式存在的一部分薪资,一些高校的职业年金制度强制全体工作人员参与,导致不同工作岗位和不同职能的工作人员缴费一致,进而使职业年金失去了对工作人员的正向激励作用。
  4.投资代理风险的担忧
  职业年金是由高校和工作人员共同缴纳,所缴纳的费用全部归入工作人员个人账户,同时高校作为职业年金制度实施的主体,面对强制性的职业年金也会出现一定的财政压力。因此为了提高养老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高校应充分发挥职业年金的稳定作用,制定针对性的完善的投资机制和风控标准,实现养老金保值增值的目标。
  三、养老金并轨机制下职业年金体系的优化措施
  1.正向宣传引导,找准年金定位
  首先,高校要让校内各岗位工作人员明白,职业年金利于健全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价值和作用,切实加强建立职业年金意义的正向宣传和引导,普及税收优惠政策,让人们了解保持改革后退休总体待遇水平不降低等相关政策措施。高校要稳妥地推进职业年金制度的改革,通过循序渐进的宣传,增强工作人员对补充养老保险的认可,消除固有的"双轨制度"影响,使每一个人都成为补充养老保险的主要参与者和推动者。
  其次,高校在设定职业年金之初,要将职业年金的支付方式、管理方式、覆盖范围等重要环节进行科学的规定和约束,鼓励教职工积极缴费。高校必须要让每一位教职工清晰认识到职业年金的补充养老功能,理解职业年金对于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巨大作用,从而保证职业年金政策顺利落地。
  2.完善规章制度,厘清缴费比例
  高校职业年金由高校和个人按比例共同负担,年金的缴费金额全部计入教职工个人账户,职业年金缴纳的高低,决定了工作人员退休养老待遇的高低。根据国家规定工作人员个人缴费比例不超过岗位工资的4%,单位最高缴纳比例为8%,缴费基数与养老保险保持一致。同时,工作人员个人也可依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1%―4%的缴费比例。所以,高校职业年金的设计应明确缴费比例,建立健全统一、公平、合理的规章制度,详细规定职工年金的领取条件、缴纳年限、中止计划等相应条款。具体可结合财政实际情况采取按年缴费、财务按月代扣的缴纳方式,职业年金的设计要充分考虑不同岗位职工的利益,确保年金制度的公平性。而高校和职工在缴费期内,要严格遵守国家对年金的各项管理规章,避免出现违反各自义务的行为。
  3.纳入绩效考核,体现激励效应
  高校职业年金的设计要突出职业年金的激励性效应,发挥薪酬福利管理的重要作用,在保证公平的前提下,不断完善职业年金的激励约束体系。高校在制定年金制度时,要将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职业年金与岗位年限、教学能力、工作态度、资源贡献等多方面考核进行挂钩,例如,高校教职工的工作年限越长、贡献越大,所领取的职业年金就越多,反之则在退休后领取的相应待遇较少。高校要综合考虑职工人员的岗位、工龄、年度考核等关键因素,通过构建灵活完善的激励性年金制度,留住并吸引优秀人才,提高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同时在养老金并轨机制下,建立职业年金制度的目的是保障高校每一位教职工退休生活。因此,依据国家相关规定,高校在设计年金制度时要采取民主协商、广泛参与的方式,遵循公平与效率并重的原则,并在充分沟通民主协商,尊重个人意愿的基础上,设计具有差异化的职业年金分配方案。高校要依据岗位工作人员的综合表现,实现职业年金缴费额度的合理化,确保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能够享受更高的年金缴费比例,从而有效推动职业年金平衡功能和约束激励作用的完善发挥。   4.强化风险控制,提高投资收益
  高校职业年金从本质上讲,是为了减轻国家财政负担,通过补充养老作用的发挥,保障退休职工的待遇水平和切身利益。所以,职业年金对养老金的补充保障,还取决于高校对养老金计划的资产托管与投资,高校可在年金缴费一定的情况下,通过适度的年金基金投资运营来提高投资收益。由于职业年金资产是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保障费用,投资又必然伴随一定的风险性。因此,为解决职业年金流动性风险,高校可以通过招标形式选择基金管理机构,防控职业年金资产被挪用风险。另外,高校在确保年金基金获取较高的收益率的同时,要持续性加强职业年金基金风险控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投资运营和监管体系,缓解年金的流动性风险。例如,可在做好防控基金投资风险的基础上,结合不同工作人员的年龄结构和具体情况,制定不同期限的投资计划和高收益投资项目,保持年金多样化的投资选择,实现职业年金的保值增值。
  四、结语
  高校要制定科学完善的职业年金规定制度,灵活调整高校和职工的缴纳标准,彼此合理分担改革成本,为养老金并轨提供资金支撑,高校要在合理合法的范围内,使职业年金成为多功能、全方位的养老保障基金。因此,在制定职业年金制度时,应对不同的岗位、级别采取差异化计费方法,增设不同的缴费比例,将高校岗位工作人员的业绩、工作态度、纪律性等多层面的表现与职业年金缴费挂钩。除了继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养老保障职能外,还有突出职业年金的激励作用,通过合理规划留住并吸引优秀人才。其次,高校要不断完善职业年金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优化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方式,促进其保值增值,通过职业年金方案的设计的改革优化,维护教职工退休利益,推动高校养老保障制度体系的完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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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兰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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