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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次会见》的叙事伦理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刘珍珍

摘 要:叙事伦理学批评关注作品中的叙事视角、叙事时空维度等所呈现出的伦理指向、伦理认同和伦理立场,重在研究叙事技巧中所隐含的伦理内涵。詹姆斯注重对叙事技巧的运用,使其作品更好地体现伦理诉求。《四次会见》就是一部典型的伦理小说,小说以第一人称叙事视角,讲述了“我”与卡罗琳·斯潘塞的四次相遇,展现了斯潘塞的故事。本文基于叙事伦理学批评,从家庭伦理、叙述者的伦理意识、隐含作者的伦理意识三方面为切入点,探讨作品中隐含的伦理倾向。

关键词:亨利·詹姆斯 《四次会见》 叙事伦理

亨利·詹姆斯 (Henry James, 1843—1916) 是著名的美国作家,一生创作了多部经典著作。他创作的小说影响深远,“作为一位享有世界声誉的经典作家,亨利·詹姆斯不仅留下了卷帙浩瀚的长短篇小说和丰富的文艺理论著述,而且还在小说领域里进行了积极的革新,拓宽了英美小说的表现领域和表达方式,有力地推动了现代主义文学的发展。”约瑟夫·康拉德曾称詹姆斯是具有良知的历史学家,亨利·詹姆斯的作品中包含着丰富的伦理内涵。发表于1877年的短篇小说《四次会见》就蕴含着丰富的伦理内涵。

叙事伦理作为“叙事”和“伦理”的结合体,影响深远。“叙事伦理是伴随各种应用伦理研究的兴起而出现的伦理学的一个分支学科,主要探究如何有效地运用叙事达成必要的伦理效果。”韦恩·布斯在其理论著作《小说修辞学》中集中探讨了小说叙事技巧与伦理关系,在他看来所有的叙事作品都是有道德教诲的作用。詹姆斯·费伦将叙事伦理概括为四种伦理位置的动态互动:故事世界中人物的伦理情境;叙述者的伦理情境;隐含作者的伦理情境;读者的伦理情境。詹姆斯笔下人物正是在叙事过程中寻求着伦理定位,通过叙事提出有关伦理的问题,从而营造具体的道德意识和伦理诉求。国内外的学者大都关注《四次会见》中的主题、写作技巧等,很少有学者关注作品中蕴涵的伦理诉求。本文基于詹姆斯·费伦的叙事伦理理论,通过对《四次会见》这部作品的分析,试图挖掘出詹姆斯在叙事技巧下蕴含的伦理思考。

一、家庭伦理

与卡罗琳·斯潘塞的第一次会见时,“我”骄傲地向她展示欧洲优美的图片。在第二次会见时,果真看到斯潘塞坐在法国勒阿弗尔的一家咖啡店的门口,她的眼睛一直盯着东方的地平线。在认出“我”时,斯潘塞说道:“我写信告诉他我要来了,但是真没想到他会到船上来。”“我”原以为他只是到巴黎火车站接“我”的。“他对人很和气。他真的是非常和气,又非常聪明的。”在斯潘塞看来,自己的表亲就是高贵的欧洲化身。第三次会见的时候,同样还是在勒阿弗尔,“我”看到斯潘塞忧伤地坐在旅馆门口。原来是斯潘塞的表亲告诉她自己遇到了麻烦,因此斯潘塞义无反顾地把所有的钱都给了他。而她的表亲“目前形势的主角,占有了我的小朋友的神圣存款,又占有了她方才对我描述的那位热恋的贵妇人的幸运儿,在津津有味地吃过大胆挣来的美餐之后,心安理得地又走了出来。”作为斯潘塞的表亲,理应有义务去帮助斯潘塞去完成她的梦想。然而,斯潘塞表亲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丝毫没有考虑过斯潘塞的感受。在小说的结尾部分,在得到朋友的死讯后,“我”再一次回到新英格兰。在慰问完朋友母亲后,从牧师夫人那打探到了斯潘塞的住所。来到斯潘塞家中后,“我”发现“斯潘塞小姐坐在沙发边沿,手紧握着放在膝上,她看来老了十岁”。“我”没有注意到五年之后的她经历了什么,只是以一种责备的态度质问斯潘塞为什么不想再去法国旅行。当斯潘塞被“我”逼到无话可说的时候,一位自称是法国伯爵的女人,打断了我们的讲话。可以说“我”一眼就看出来了这位假伯爵的身份,然而,斯潘塞却兢兢业业地去侍奉这位所谓的法国伯爵夫人。“在文学文本中,所有伦理问题的产生往往都同伦理身份相关。伦理身份有很多分类,如以血亲为基础的伦理身份、以伦理关系为基础的身份、以道德规范为基础的身份、以集体和社会关系为基础的身份、以从事的职业为基础的身份等。”首先作为一名清教徒,清教教义早已深深地印刻在斯潘塞的思想之中,所以她有着严峻的道德感和责任感。其次作为其表亲的亲属,斯潘塞也有义务去帮助表亲。对于斯潘塞来说,选择自私,就会招致挥之不去的自责;选择帮助其表亲及伯爵夫人,意味着要放弃自己的梦想。对这样两难选择的生动描绘是詹姆斯对人性的深入探索,同时也揭露了斯潘塞可贵的伦理品质。斯潘塞用行动证明了她对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爱,她的无私也和表亲及伯爵夫人的利己主义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位清教徒之花,用自己的一生诠释了利他主义的伦理品质。

二、叙述者的伦理意识

整篇故事使用了第一人称回顾性的叙事视角,叙述者开篇就提及斯潘塞的死亡,引起读者的悬念和疑问,然后追溯“我”与斯潘塞四次会见的经历。故事的开篇就提到“听到她死去我是很难过的,然而却又想,干吗我要难过呢 ”开篇就已经奠定了全文的基调,叙述者直截了当地对读者说话,有意突出叙述者的存在以及观念立场。《四次会见》中的“我”就是一个局外人,一个冷静的旁观者,故事从“我”的观察中开始,读者就是通过“我”的眼睛来了解斯潘塞的一生。在故事中,“我”既是叙述者,也是书中的人物,所以“我”可以对人物、事件本身等进行评论。“现代小说叙述伦理中最为直接的方式是叙事者干预。叙述者干预一般通过叙述者对人物、事件,甚至文本本身评论的方式进行。”第一次会见中,“我”在选择交流对象时就表示,“如果她不爱调情卖俏,可能就不是个理想的人”。可见,“我”其实只是以一种玩乐的态度对待斯潘塞,也为后来斯潘塞的悲剧埋下了伏笔。在了解到斯潘塞为游历欧洲做了充足准备的时候,“我”说道:“你有美国人那伟大的通病。而且病得厉害——欲望,病态的畸形的欲望,为了色彩的形式,为了别致和浪漫,不惜一切。”叙述者可以说以一种欧化的视角来评价一切,以嘲讽的态度对待着斯潘塞。在第二次会见时,在了解到斯潘塞把钱借给其表亲时,“我认为这位绅士永远也不会回来了。我在我朋友身边的一把椅子上坐下,决定等待这件事发生”。同样在第三次会见时,在了解到斯潘塞把所有的钱都给其表亲的时候,“我”又气愤又觉得可笑。“伦理要求身份同道德行为相符合,即身份与行为在道德规范上相一致。伦理身份与道德规范相悖,于是导致伦理冲突。”作为斯潘塞的朋友,“我”的内心有两种力量在对抗。一种冲动是帮助斯潘塞脱离困境,另一种冲动是放任事情不管。最终,“我”选择了后一种,暂时告别了斯潘塞。第四次会见时,距离上一次相遇已过了五年,在上次的相遇中“我”并没有阻止斯潘塞表亲的阴谋诡计,只是采用了冷漠的态度,任事件自由发展。这次回到新英格兰,或许同样会以一种旁观者的身份,不会插手斯潘塞的生活。在看到斯潘塞作为佣人一样伺候着假伯爵夫人时,叙述者对斯潘塞既同情又冷漠,并不覺得自己对斯潘塞有任何道德上的责任,于是就告别斯潘塞离开了。“人类最初的互相帮助和共同协作,实际上就是人类社会最早的伦理秩序和伦理关系的体现,是一种伦理表现形式,而人类对互相帮助和共同协作的好处的认识,就是人类社会最早的伦理意识。”叙述者作为斯潘塞的朋友,似乎并没有尽到朋友的职责,感情上的超脱和道德上的复杂性使得他与斯潘塞保持一段距离,以一种冷静的调子来讲述一个悲惨的故事。

三、隐含作者的伦理意识

布思在《小说修辞学》中首次提出了隐含作者这一概念。在布思看来,隐含作者是真实作者的“第二自我”。詹姆斯·费伦对隐含作者重新定义:“隐含作者指真实作者的标准化形象,它是真实作者的各种能力、特征、态度、信仰、价值观念以及其他特征的真实或非真实的集中体现,它们在具体的文本建构中起到积极的作用。”一个大城市变得越神秘莫测,在那里生存就越需要对人性有更多的认识。相对于斯潘塞来说,叙述者对于人性的了解显然更加深刻。在听到斯潘塞把钱给其表亲时,“我感觉到一股冷气。此刻我完全不能坦然地纠正我的错误看法,因为我不了解斯潘塞小姐的堂兄”。在看到斯潘塞的表亲时,叙述者描述到,“他带有一种装腔作势的风度和一种感伤的颓废,和他锐利的、警觉的、颜色奇怪的(近红的棕色)眼睛极不协调”。通过叙述者对斯潘塞表亲的外貌描写,隐含作者深刻地批判了以其表亲为代表的欧洲文化。同时,在隐含作者看来,当这个在欧洲优哉游哉的叙述者为斯潘塞担忧时,他没有意识到是他自己的行为构成了真正的不道德。叙述者和斯潘塞表亲本质一样,都对斯潘塞造成了伤害。叙述者其实是有能力去阻止斯潘塞的悲剧,却选择袖手旁观,退到了一个相对安全的领域,没有插手斯潘塞的事情。在最后一次会见时,因为叙述者的立场和思想认识还是没有发生改变,没有表达出反省和思索的精神,所以隐含作者更加痛斥了叙述者的观察者角色。像之前一样,在了解到斯潘塞一直侍奉伯爵夫人时,“我一个人留在客厅里,心里有两种感觉。一是非常厌恶;一是相反的愿望,希望看一看,多了解些情况”。在隐含作者看来,其实叙述者和假伯爵夫人本质一样,只不过对待斯宾塞的方式不同。伯爵夫人把斯宾塞当作佣人一样,进行身体和精神的双重压迫。而叙述者对待斯宾塞冷漠的态度,其实也是对她精神的一种压迫。叙述者在看到斯潘塞一味地讨好这位所谓的法国伯爵夫人的时候,态度已经发生了巨大的转变,决心不再关注斯宾塞的事情,收起了对她的好奇心,内心充满着愤怒离开了斯宾塞的家。在后来听说斯宾塞抑郁而终的时候,叙述者也只是冷漠的对待,认为斯宾塞不值得悲伤。“隐含作者既能看到故事中人物之间的矛盾与问题,也能看到叙述者讲述故事时的所持立场和存在的问题,并暗中与读者交流,对其进行伦理判断和价值评价。”隐含作者正是通过对叙述者立场的批判,告诫读者要确信真正的幸福存在于道德中,可见隐含作者有着严肃意图与伦理立场。

亨利·詹姆斯通过文学创作对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进行深入的思考与探索,从而使他的小说具有深厚的伦理内涵。“叙事伦理学的道德实践力量在于,一个人进入过某种叙事的时间和空间,他(她)的生活可能就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种道德的实践力量是理性伦理学所没有的。”本文以《四次会见》中精湛的小说技巧和所蕴含的伦理道德为主线,从叙事伦理学批评的角度,分析作品中的家庭伦理、叙述者的伦理意识和隐含作者的伦理意识,从而歌颂了以斯潘塞为代表的利他主义的高贵品质,同时也对叙事者的冷漠进行了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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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刘珍珍,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英美文学。

编 辑: 水涓 E-mail:shuijuan39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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