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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传播学合法性得于此,也失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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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中国传播学存在的问题,除了受其自身主、客观条件的约束之外,也与传播学学科的域外处境有莫大关系。与那些资深学科比起来,传播学在西方知识界先天不足,后天虚弱,其学科身份一直遭到质疑,其合法性基础比较脆弱。传播学合法性资源受社会科学之赐,但得失相依。社会科学合法性的危机,必然危及传播学。本文通过对社会科学的反思,思考传播学的合法性基础,继而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
  【关键词】社会科学;传播学;人文学科;合法性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中国传播学作为一支晚生的学科,它来自于域外,速成于中国,其发展速度令人振奋,但是其内虚的体质却让我们担心它发展的持续性和未来成长空间。好在,中国传播学始终没有盲目乐观到失去起码的自省,这种可贵的自省一直伴随着中国传播学短暂的成长历史。这从今年来的关于传播学学科的一系列反思性文章以及讨论中都可以看出。由于中国传播学的特殊成长经历,对中国传播学进行反思,需要上溯到它的上游部位,即从其知识源头出发,对传播学的知识谱系进行整体性的观照。我认为,中国传播学存在的问题,除了受其自身主、客观条件的约束之外,也与传播学的域外处境有很大关系。与那些资深学科比起来,传播学在西方知识界先天不足,后天虚弱,其学科身份一直遭到质疑,其合法性基础比较脆弱。
  
  一、传播学的合法性危机
  
  传播学从其出生那天开始,就一直被身份危机的问题纠缠着。传播学的诞生,从社会需求来说,可谓是生逢其时。但从传播学学科权力的境遇来看,传播学又生不逢时,它出生于现代知识生产特别成熟的西方现代社会。传播学作为后来者,它在日益细化的学科家族中,在一个个历史悠久、知识积累异常丰富、学科规则业已成熟、知识权力巩固、具有相当话语权的强势学科面前,在知识权力竞争越来越激烈的知识场域中,青涩的传播学面临着立足的困难。作为一门边缘和交叉学科,传播学是其他众学科的“余数”,是一个“剩余”的学科。在知识产生和传播过程中,充满着话语权力的争斗,知识权力的争夺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知识场域中的话语权力的博弈异常复杂,十分隐蔽。在西方知识场域中,传播学是一个后来者,它比新闻学还要晚。更何况,新闻学在血统分明,学术政治壁垒森严的西方知识场域中,根本就没有什么话语权可言。在一个个强大的竞争对手面前,传播学没有显赫的血统,又没有足够强大的知识突破力量,它的学科合法性如何建立起来?传播学要跻身于学科丛林,会面临合法性危机,所遭遇的困难是可想而知的。传播学想要进入其中,并获得一席之地,取得起码的知识权力,首先必须拿出有说服力的知识话语,以赢得先入者的认同。但是,传播学作为其他学科的“余数”,很难在一个个知识理论巨无霸面前拿出足以垫起一个学科的理论。传播学的早期理论多是其他学科的衍生成果。比如,很多的传播学理论是出自于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等,甚至数理学科。既然,传播学的主要家底是人家的,是靠其他学科援助支撑起来的,那么,传播学学科的合法性从何而来?
  在传播学面前,耸立着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三大知识共同体。三大知识王国各有各的话语权力,各有自己一套成熟的话语体系,各有自己的知识生产逻辑和表达语法,也有它们自己的问题域和解释范式,具有相对成熟的知识传统。特别是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这两大知识共同体,具有悠久的知识谱系以及成熟的知识生产规范。在它们悠久的知识传统中,已经打下了坚固的话语权力基础。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在知识生产上各有倚重,有各自不同的定义域和解释逻辑。自然科学有其自身的逻辑和话语体系。对于自然科学而言,“按科学的方法”被看作是指“超然的、客观的、事实主导、方法论严密、文本限定”。在科学的语言游戏中,真正的知识是客观、外在的知识。真正的知识与所研究现象的主观的、变化的、内在不可靠的内心感受泾渭分明。科学作为知识的一种,掩盖和否认其创作者的社会以及其内心体验。[1]科学的积累结构是一个充满了像扭结那样短小连接点的组织结构;而人文学科的学术领域的组织结构却更多地是一种任意的网络,其上的任何一点都好像能与任何其他点连接起来。[2]由于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知识生产逻辑的深刻差异,他们之间的战争也一直没有消停过。西方文艺复兴运动以后,自然科学迅速发展,强烈冲击过去以人文传统为主的知识权力格局。人文科学不得不调整知识解释系统,比如实证主义思潮的兴起,与自然科学的强劲冲击有很大关系。不过,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在知识权力上基本上处于均势状态。
  后来,社会科学的迅速崛起,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之间的知识权力平衡。相对于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而言,社会科学是一个迟到的第三者。社会科学的迅速崛起,在很大程度上是得自然科学之赐。早期社会学有一种“科学”冲动,希望像自然科学那些来研究社会。社会科学有一股模拟自然科学解释逻辑的冲动。受“科学”主义的蛊惑,社会科学试图要寻找诸如自然界规律的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但是,社会科学对自然科学知识生产逻辑的偏爱打破了西方知识场域的权力平衡,引发社会科学自身的身份及合法性危机。本来,社会科学在其知识积累上应居于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之间。[3]但社会科学对自然科学解释逻辑的倚重,引发人文科学的强烈质疑,同样也引起了社会科学内部有识之士的批评。
  考量传播学的知识家底,不难发现,传播学的知识理论体系对社会科学的倚重是有目共睹的。传播学起家,多靠社会科学的支援。在很多传播学的理论家中,他们原初身份并不是传播学家,他们多出身于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人类学等社会学科。不同学科的介入带来了传播学知识资源的多元杂陈。这种多元杂陈给传播学带来了诸多活力,同时也给传播学带来了麻烦:传播学学科的内在逻辑和核心语法无法建立起来。在传播学短暂的知识生产历史中,我们很难看到传播学的核心解释逻辑,看不到它的轴心范式。我们多看到一个个理论据点,却看不到各点连线后形成的稳定逻辑。缺乏这些,传播学的学科合法性如何建立?
  传播学倚重社会科学,却并不能从社会科学那里获得多少合法性支持,更何况社会科学本身都存在合法性危机问题。处身于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的夹缝之中,社会科学的合法性根基是比较脆弱的。传播学知识资源和解释逻辑主要取自于社会科学,社会科学本身的合法性都遭到质疑,那么传播学作为社会科学的支流,其合法性危机也就不难理解了。
  
  二、对社会学及社会科学的合法性反思
  
  如果没有外援,传播学的知识和理论根基就被掏空。因此,传播学的学科身份以及学科合法性是建立在其他学科之上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从西方传播学演化历史来看,传播学知识体系主要来自于社会科学,其中主要包括心理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人类学等学科领域。而在社会科学中,社会学对传播学的援助尤多。可见,传播学与社会学的亲缘关系更密切一些。我们今天反思传播学,不能不对社会学以及社会科学进行整体性反思。既然社会学是传播学的支柱性理论外援,传播学学科身份以及合法性基础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社会学。社会学的问题,特别是社会学的身份危机和合法性问题必然会影响传播学。下面我们就着重就社会科学中的重镇社会学谈谈社会学及社会科学所面临的危机。
  社会学从其鼻祖孔德开始,就有一个“科学”迷思诱惑着这门学科。在社会学内部,长时间盘踞着一个十分执拗的意愿:社会学要像自然科学研究自然世界那样来研究人类社会。“科学”的迷思把社会学引向了一个很尴尬的境地。社会学的身份危机也多是因其“科学”迷思引起的。自然科学不仅仅是一种知识模式和认知方式,同时还是一种社会进程。从历史上看,自然科学的成功是由众多因素引起的,其中最主要的是它所推崇的实证精神极大地满足了资本主义发展对于程序、效率的追求。在这种追求过程中,韦伯所说的工具理性得到极大张扬,使科学得以战胜文化中的其它力量而上升到主流地位。科学事业与资本主义逻辑相互推波助澜,科学所获得的权力最后归由方法来代言。[4]正因科学在西方现代语境下渐渐演变成日益强势的“主义”,科学就渐渐演变成为一种新的意识形态,成为一条捆绑科学精神的绳索。致使社会学深陷在科学主义的牢笼之中本能自拔。毕竟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不同,它们的解释逻辑应该是不同的。社会科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的社会,是充满了主体张力的社会网络。对社会系统的解释,单靠冷冰冰的科学逻辑是难以周恰的。社会学作为准科学整个传统目标,是要达到对社会世界的最终的、共同的解释。社会学家当然不仅是局外观察者,他们也是自己文本创造出的真实中的参与者。整个社会建构起来的真实必然会与其他参与者的真实发生冲突,而且经常是根本性的冲突。[5]社会学家犯了采用科学的统一文本形式的错误。而他们本应该采用文本形式,展示文本的多样性。社会学家应该使用能反映社会生活文本多样性的文本形式。[6]社会学家对科学逻辑的偏爱造成了社会学理论的偏狭。本来,社会学试图把社会学变成一门“社会算术”,借助科学来垫高其合法性根基,通过科学的知识话语权来增强其学科话语权。但是,社会学的这种知识权力扩张策略,遭到了人文科学的质疑,同样也遭到了自然科学界的质疑。

  在社会学内部,反对自然科学式方法论的声音也时有发生。 著名社会学家吉登斯就反对以自然科学的方式来理解社会学。其理由是:一是我们无法像了解自然世界中的客体或者事物那样了解社会或者“社会事实。”因为社会仅仅存在于人类自身的创造和再创造行为中。在社会理论中,我们不能把人类活动看作由因果关系所决定的事物,就像自然事物那样。只有从我所说的个体与制度逐渐的双重介入(doubleinvolvement)的角度,我们才能把握它们,也就是说,我们在创造社会的同时,社会也创造了我们。社会系统像一座建筑物,但时时刻刻被用来建筑它的每一块墙砖所重构。二是社会学的实践意涵也不能直接等同于科学的技术用途。原子不可能懂得科学家对它所做的解释,也不会根据科学家的知识改变自身行为。但是,人类却会这样。社会学与其研究对象之间的关系必然不同于自然科学与其对象的关系。[7]因此,有人认为,社会学追求自然科学意义上的科学是徒劳的,甚至这么警告说:“社会学家称之为科学性的东西也是值得质疑的”。那种以科学标榜或者以科学为目标的科学社会学研究模式基本上借用上个实际物理学的研究模式。这种模式是机械论式的,同时也是决定论式的。因为它是按照一种直线性的因果关系,研究对孤立的对象产生影响的规律和规划。这样的审视排除了对象所处的环境,而且对象的环境被认为完全独立于其观察的条件。这样的审视从社会学的领域内排除了一切设想事件参与者、主体、责任、自由的可能性。科学社会学的悲剧在于它无法以实验的方式单独提取研究对象。我们是无法在社会结构中进行实验的。更何况组成社会结构的交互作用和反作用是如此复杂,很难将某个现象作为对象孤立起来。社会科学中的观察者既是个受到干扰的观察者,也是个起着干扰作用的观察者。[8]因此,从自然科学而来的外在的科学方法不足以使社会学成为科学。社会科学实际上是“非决定性科学”,其理论不能成功地预测独一无二的确定性结果。社会科学中正确的解释形式既非化约论的(non-reductionist),同时也非决定论的;这种解释形式所处理的现象不仅是多样性的和不规则的,而且也是有意向的和复杂的。[9]社会学中充满了意识形态的东西。[10]这些观点都在强调社会科学研究的特殊性。社会是人的社会,而人是社会系统中最活跃的因素。形形色色的人组合成为内社会人,就很难用自然科学那种研究逻辑来解释,这就造成社会本身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社会学用化约论和决定论的逻辑来解释人的社会和社会的人,其说服力是值得怀疑的。
  
  三、传播学建构学科合法性的其他途径
  
  社会学是传播学知识理论的柱石。传播学学科合法性在相当程度上得助于社会学。但是,社会学及其社会科学的合法性危机都没有解决,那传播学合法性问题就值得存疑了。这里我们质疑传播学的学科合法性问题,并不是质疑那些具体的传播学理论的理论说服力。学科合法性除了依靠一系列具体的理论支撑之外,还需要有学科理论之间结构性逻辑的支撑,这种结构性逻辑将不同的知识点和理论节连接起来,形成学科话语的语法和范式。对于一个学科而言,这一点是相当重要的。
  传播学除了从社会学乃至社会科学那里获得合法性支持之外,它还会开掘其他合法性资源。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渠道:
  一是从社会的实际应用中获得合法性支持。传播学后来在西方社会的崛起,很大程度上是得益于传播学研究在社会上的实际需求。特别是战后西方社会对传播学研究的需求大增,大大刺激了传播学研究。传播学研究获得了大量的政府政策和财力支持,还有很多财团提供充沛的资金支持。大量的传播学研究成果及时转化到政府决策以及社会管理实践,取得了良好的现实效用。传播学研究在政府管理和社会控制中的广泛应用,为传播学赢得了空前的合法性支持。存在即是合理的。传播学既然在现实社会中很有用,这样的研究就应该有大力发展的理由。当然,这种实用主义的合法性解释遭到不少学者的尖锐批评。比如,凯利反对的是以控制论为代表、以社会控制为根本目的、以信息传递为基本观念、以实证主义自然科学为基本模式的传播学。他推崇的是以人文价值为动因、以理解人及由人的活动所建构的社会关系并使之升华为目标的传播研究。他反对以社会控制为目的的传播学研究,推崇以人本主义的传播学研究。在美国,他推崇具有浓厚人文传统的芝加哥学派的传播学研究。[11]
  二是与新闻学结盟,借助新闻学的合法性打造传播学学科的合法性基础。新闻学进入西方知识界也很晚。新闻业是一门实践性的行业,他是一门与社会打成一片的技艺。它对理论的兴趣比较淡薄。新闻学进入知识共同体,是以大学开设新闻专业为标志。新闻学浑身上下冒着热气,闯入知识殿堂,就遭到其他学科的歧视。新闻无学,不仅是中国知识界对新闻学的偏见。在西方,新闻学同样遭到“无学”论的鄙视。后来,新闻学凭借其社会声誉以及可贵的理论努力,获得了知识界的认可,其学科合法性性也有了初步基础。但总体而言,学科合法性还是不足的。传播学从社会科学中起身,获得“科学”合法性之后,即与新闻学联姻,成为一门新的学科。对于理论基础相对薄弱的新闻学而言,传播学的加盟,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其学理不足的欠缺。传播学从社会科学中搬运了很多理论资源,进入理论基础薄弱的新闻学,就给新闻学输出了很多理论血液。不过,传播学进入新闻学又产生了意料不到的后果。凯利对传播学进入新闻学引起的严重后果表示担忧。他尖锐地批判道:新兴的传播科学,为新闻教育带来了非常不幸的结果:一门控制的学科和以自由为精髓的新闻应当说水火不相容,但实际上它们却成了合作伙伴。殊不知,这门控制的学科并非关于启蒙和公民性的科学,并非是生长于社会之中的科学,并非为清晰我们的视野、扩大我们的选择、模拟我们实际面对的进退维谷、提高我们理解自己的细密而发展的科学,而是一个关于社会的科学,是为控制公民――哪怕是仁慈控制――而设立的科学。新闻已经失去了它作为一项民主的艺术所应有的独立,成为传播的一部分。[12]新闻业本来应该成为自由和民主的守护者,但是传播学进来以后,却让新闻传播学成为研究社会控制的学科。其结果是:传播学不但没有给自己的合法性加分,还给新闻学的合法性增加了麻烦。
  三是从人文学科中汲取资源。传播学的知识理论主体来自于社会科学,但它也从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中借取理论资源。其中,对人文科学的吸纳也不少。比如,传播学中的批判学派理论,就具有很浓厚的人文色彩,吸收了很多人文学科的理论观点和解释框架。这就突破了传播学作为社会控制的学科限制,赋予传播学以启蒙的意义。传播学吸收人文学科理论资源,为其学科拓宽了合法性基础。但是,传播学中的人文资源与社会科学资源毕竟是两套截然不同的话语体系,二者的语法结构悬殊甚大。两股绳子搓在一起,就会经常打架,从而削弱了一个学科话语体系的统一性。
  
  注释:
  [1]迈克尔•马尔凯:《科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商务印书馆,2006年,第45、46页。
  [2]罗伯特•K•默顿:《社会理论和社会结构》,译林出版社,2006年,第43页。
  [3]罗伯特•K•默顿:《社会理论和社会结构》,译林出版社,2006年,第45、46页。
  [4]吴小英:《社会学危机的涵义》,《社会学研究》,1999年第1期。
  [5]迈克尔•马尔凯:《科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商务印书馆,2006年,第53页
  [6]迈克尔•马尔凯:《科学社会学理论与方法》,商务印书馆,2006年,第54页
  [7]安东尼•吉登斯著, 郭忠华译:《批判的社会学导论》,上海世纪出版集团 ,2007年, 第8-9页。
  [8]艾德加•莫兰 阎素伟译:《社会学思考》,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4―10页 。
  [9][美]詹姆斯•博曼著 李霞等译:《社会科学的新哲学》,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8页。
  [10]艾德加•莫兰 阎素伟译:《社会学思考》,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1年,第2页 。
  [11]潘忠党:《解读凯利•新闻教育•新闻与传播之别》,载张国良:《中国传播学评论》第一辑,复旦大学出版社。
  [12]潘忠党:《解读凯利•新闻教育•新闻与传播之别》,载张国良:《中国传播学评论》第一辑,复旦大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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