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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家庭伦理与现代家庭伦理转换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李洁

  中图分类号:B82 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25X(2011)09-00-01
  摘要:中国传统家庭伦理观念对现代家庭道德建设具有深刻影响和当代功用。其主要内容如父慈子孝、长尊幼卑、谨身节用、齐家兴国等积淀着中华民族文化心理诸多方面,良莠并存。现代化进程使传统家庭伦理失去了权威性、统一性,同时迫切要求以家庭关系变革和家庭伦理建设为基础,实现传统家庭伦理的现代转换。
  关键词:传统家庭伦理 父慈子孝 三从四德 现代家庭伦理 现代转换
  家庭伦理是人类社会中处理家庭成员之间关系的行为规范,它形成于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并伴随着社会形态或不同时代的不断变革而发生变化。随着现代化带来的社会变迁,传统的家庭伦理受到了猛烈冲击,然而中国传统家庭伦理有着几千年深厚的文化积淀。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只有立足于传统家庭伦理,吸取传统家庭伦理中的精华,批判其糟粕,才能建构进步、完善、系统的现代家庭伦理。
  一、传统家庭伦理的主要内容
  家庭伦理是调整家庭关系的主要规范。在中国封建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有君臣、父子、夫妇、兄弟、朋友等“五伦”之说,其中父子、夫妇、兄弟“三伦”就属于家庭伦理的范畴。传统家庭伦理思想内涵博大精深,良莠并存,凝聚积淀着中华民族文化心理诸多方面,一般来说,其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1、父慈子孝,父为子纲。在中国古代社会,父子关系是家庭的核心。“父慈子孝”是传统家庭关系的轴心。由于中国传统家庭的宗法等级结构,父与子的关系有严格的尊卑之别,即所谓“父为子纲”。这就规定了“孝”成为家庭伦理规范体系的核心。在他们看来“百善孝为先”,“孝”为“立身之本”[1]。最后孝道演变成为古代统治者扼杀人性的工具,家长对子女可以任意惩治,连子女的婚姻也取决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2、兄友弟悌,长尊幼卑。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兄弟称手足之亲,兄弟和睦与孝顺父母是并重的事情,二者并称谓“孝悌”。兄弟和睦是巩固家庭、维持社会秩序的一种基本道德力量。当然古代的兄友弟恭是建立在长幼秩序的基础之上的,两者并不完全平等。
  3、夫义妇顺,夫为妻纲。夫妻是家庭关系的核心,是一切家庭关系的起源。夫唱妇随、男耕女织、琴瑟和谐、相敬如宾成为古代协调夫妻关系的准则。所谓“夫不义则妇不顺矣”[2],“夫妇之际,以敬为美”[3]便是极好见证。中国传统以“夫为妻纲”为基本原则。“夫为妻纲”权利倾向“夫”权, 对“妇”权却提出了“三从四德”的要求。
  4、谨身节用,勤俭持家。以俭为荣,勤俭持家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勤俭乃兴国兴家之本。“历览有国有家之兴,皆由克勤克俭所致;其衰也,则反是”[4]。
  5、齐家兴国,家国一体。中国古代文化特别是儒家文化,不仅在“家国一体”的宗法等级的基础上形成了一系列伦理道德规范,而且形成了一整套以“家国一体”为基础的道德教育模式及方法。
  二、传统家庭伦理进行现代转换的必然性
  随着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 传统家庭伦理正面临现代化的挑战而陷于深刻的危机之中。这种冲击促成了传统家庭伦理的现代转换。
  社会及个体对家庭的需要是传统家庭伦理进行现代转换的前提。具体的家庭可能脆弱而不稳定,但家庭制度却坚不可摧。工业化进程和科学技术的发展的确使家庭的传统功能弱化乃至消失,但社会和个人所要求于家庭的新功能却在形成并逐渐强化。而有家庭就有对家庭人际关系进行调控的家庭伦理。
  传统家庭伦理的合理内涵是建构现代家庭伦理的基础。由人组成的家庭存在于复杂的社会环境中,根据内外环境的不断变化,调整家庭内部关系,控制家庭成员的个人行为,正是家庭伦理的功能。建设新时期的家庭伦理,不是割断历史而是对传统家庭伦理的批判继承与借鉴。
  三、传统家庭伦理的现代转换
  传统家庭伦理的现代转换就是要以现代家庭关系变革和家庭伦理建设为根据,对其进行选择,作出符合时代要求的诊释、引申和转型。同时,将传统家庭伦理置于平等的原则下, 坚持双向义务的伦理要求。
  传统家庭伦理以既定社会制度为依据建构起与之相匹配的内在结构体系,在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制度和君权至上的专制政治制度的支撑和保障下运作,同时又维护、强化了既定社会秩序。社会制度制约着家庭伦理的性质、功能,家庭伦理只有以既有制度为基础,与其中蕴涵的伦理精神、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相契合,才能与制度形成良吐互动,从而为自身的建构与运作取得合法性、有效性,最终完成社会和个体所赋予的使命。
  “父慈子孝”是父子关系的基本准则,亲子关系是传统家庭关系的主轴,但“父为子纲”却强调子女对父母不分是非曲直的盲目服从。现代家庭的轴心由父子关系向夫妻关系偏移,子女逐渐失去了以往传宗接代的作用,而更多的是作为强化夫妻感情的纽带存在。现代家庭中在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小孩的计划生育政策下,父母与子女之间的人格平等关系已基本确立,在此基础上提倡“父慈子孝”的双向义务,不仅成为可能而且是必须的。
  传统家庭伦理认为“夫妇之道,不可以不久也,故受之以恒”[5]。为夫者应“和”而“义”,为妇为妻者则应“三从四德”。然而,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导致在实际的家庭生活中的夫尊妻卑,“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6]。这种单向伦理义务是以为妻者的完全服从来换取夫妻间的相敬如宾。在现代社会的核心家庭中,夫妻关系成为家庭关系的轴心。女性在经济上的独立为男女平等奠定了最深厚的基础。夫妻成为两个独立的行为主体,有各自不同的行为习惯、价值取向、思维方式。外在约束的减弱, 使婚姻缺少了稳定而影响夫妻感情的巩固与升华。相对而言,传统夫妻关系的伦理范式正是强调外在约束与自我约束,追求夫妻白头偕老与婚姻稳定。所以,应该提倡夫妻平等、互敬互爱、重视家庭责任与义务。
  家庭是成功者的温床,也是爱的港湾。建立一个稳定美好的家庭是每个人的期盼。尽管我国传统家庭伦理中包含许多落后、腐朽的东西,但是我们仍可以批判地继承其中合理的、积极的成分,深入挖掘优良传统,对传统家庭伦理进行去芜取精,使之适应现代家庭,形成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家庭道德模式。
  参考文献:
  [1]粱景和.近代中国陋俗文化嬗变研究.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
  [2]颜之推.颜氏家训. 长沙: 岳麓书社,1999
  [3]周秀才.中国历代家训大观(上).大连:大连出版社, 1997
  [4]曾国藩.治国方略.北京:中华工商联合出版杜,1999
  [5]周易・序卦传
  [6]仪礼・丧服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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