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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职院校辅导员培养的几点思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梁丕桓

  [摘要]高职院校辅导员作为高职院校思想政治教育第一线的组织者和教育者,是高职院校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如何培养辅导员上,则成为各高职院校的紧迫任务,作者在调查广西部分高职院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进行若干思考。
  [关键词]高职;辅导员;培养目标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9)01-0180-03
  
  一、高职院校辅导员培养的重要性
  
  高职高专院校辅导员是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基层干部,是思想政治工作第一线的组织者和教育者,是保证学院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所不可缺少的一支重要力量。而大学阶段是学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期,辅导员是学生进入高职高专院校后接触最直接、最频繁的老师的代表,是学生在学校成长最直接的引导者,是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直接维护者,是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的直接组织者,是学校校风学风建设的直接实施者。
  近年来,高职高专院校发展较快,高职学生逐年增多,这就为辅导员提供了广阔的就业天空,随着高职院校辅导员的增多,辅导员的作用与不足也显现出来。可以说,高等学校的辅导员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骨干力量,承担着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生涯规划、就业指导等工作,但目前一些高职高专院校学生辅导员的现状并不令人满意。在我们所调查的8所高职高专院校共207名辅导员中,85%为专职辅导员,这意味着专职辅导员作为高校中一支朝气蓬勃的力量出现在校园,随即我们需要考虑更多的是辅导员这个新兴群体在高职院校的发展与机遇,从我们的调查中得知,目前高职院校辅导员的特点是:年轻化(83.7%辅导员年龄在30岁以下)、工作年限短(95%辅导员工作年限在五年以下)、专业多样化(文史哲理等专业多样化)、高学历(94.7%辅导员为本科以上学历)等,这样的一个群体,给高校注入了青春与活力,但同样也因为这个群体发展的不稳定性,辅导员工作的短期性特点十分明显,辅导员的平均职业寿命较其他行业都短。高职院校辅导员的发展比本科院校晚得多,如何借鉴、引用各类本科院校的成功经验于高职高专院校中,形成适合高职院校实际的一股稳定的、高素质的力量,这是高职院校迫在眉睫的大事。
  
  二、高职院校辅导员的职业困扰
  
  (一)职业定位不准确。高校里有两大群体,教师及行政人员。这两大类群体分工明确。教师负责学生的教学、学术科研工作,主要在分布在各系部,走教师系列职称;行政人员负责学生管理、后勤服务、教学管理等工作,主要分布在各行政处室,走行政系列职称。而辅导员在高校这个特殊环境里却没有被定位为教师或行政人员,处与“第三类人”的地位,他们从事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管理学生、服务学生,有的辅导员还兼职上课,却极少有高职院校把他们明确地纳入哪一个系列,这给辅导员带来很大的职业困扰,找不着自己的定位,定位不准确,自然谈不上长远发展。笔者在调查中得知,辅导员在高职院校很少上课,不上课,就没有条件评教师系列职称,辅导员除了管理学生的工作之外,还得从事较多系部的日常管理工作,但让人遗憾的是,很多高职院校以辅导员非行政人员为由,拒绝辅导员进行行政系列职称评定。这些现状都深深困扰着我们的辅导员,找不着辅导员这个职业的定位,导致辅导员均把辅导员这个职业当成一个翘板,三年或者五年后转行做其他岗位的工作,完全脱离辅导员工作岗位。
  (二)工作职责不明确。在我们的调查中,所有的被调查院校均制定了辅导员工作职责,而在访谈中我们得知,工作职责只是一个空壳,辅导员的工作职责不明确,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辅导员与班主任工作职责不明确。高职院校设立辅导员比本科院校晚,以往在高职院校多以班主任来管理各班学生,一个班主任管理一个班,类似于中学班主任管理的模式,在近几年高职院校不断扩招的情况下,根据教育部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规定下,各高职院校开始设立辅导员,转变学生管理的模式,但是仍有相当一部分高职院校沿用班主任辅导员共同管理的模式来管理学生,而班主任与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并不明确,大家都没有一个参考标准去管理学生,容易导致两者管理学生有冲突或者脱节的地方。第二,辅导员与所在系部行政办公室工作职责不明确。在笔者调查的高职院校中,大多辅导员在从事本职工作以外,还得从事大量系部行政办公室的学生日常管理工作,大家也习惯了辅导员参与到行政事务中,认为是理所当然的事,管理学生、教务、后勤的行政部门也习惯把工作直接交由辅导员去处理,实际上,这些事务分散了辅导员大量的精力,使辅导员不能专职做好学生工作,形成辅导员工作与系部行政工作不明确的局面。第三,众所周知,辅导员的主要工作任务之一是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这个工作从理论上、从实践上都需要辅导员花大量的脑力劳动去完成,而我们看到的是辅导员整日奔波于学生管理、教务、后勤等行政部门,除了检查协调学生的生活、学习情况,还得参加学生的所有校园文化活动,辅导员没有时间去思考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另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连续、系统的工作,应该在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学生主管部门来统筹安排,根据学生的心理生理成长的特点来制定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方案有条不紊地进行,而高职院校往往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放手给辅导员做,没有统一的标准和要求,没有检查、没有评比,再加上这个工作不能实现立竿见影的效果,使辅导员错误地认为这个工作做与不做一个样,这大大削弱了辅导员的工作意义。
  (三)未形成健全的考核机制。辅导员的工作质量参差不齐。高职院校辅导员是新兴行业,对辅导员的管理考核还处于探索阶段,高职院校在招聘辅导员从事学生管理工作的同时并没有把辅导员考核机制的步伐跟上,没有科学的、完善的制度约束、管理辅导员,再加上高职院校的辅导员年龄偏低、工作年限短的特点,且辅导员都是各个专业毕业的大学毕业生,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的相关经验不足,这就导致辅导员的工作质量参差不齐。部分辅导员责任心强,就会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好工作,而有的辅导员责任心不够、懒惰,不愿意投身于辅导员事业,在没有制度约束的前提下,做多做少一个样,做好做坏没区别。辅导员之间没有竞争。这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辅导员事业的发展。
  
  三、高职院校辅导员的培养方向
  
  要想拥有一支稳定的、高素质的辅导员队伍,必须解决好高职院校辅导员的政治待遇、经济待遇、职业生涯规划等一系列问题。
  (一)规划辅导员的发展路线。在高职院校,辅导员要评职称,可以走两条路,一条是行政行列,一条是教师行列。在学院的相关规定年限下,辅导

员可以自行选择适合自己发展的道路。在高职院校中,辅导员的忧心来自于认为从事辅导员的工作难评职称,得不到肯定,没有前途,看不到希望。而学院不能一刀切,把辅导员规划到行政或者教师行列中,让每位辅导员都寻找适合自己发展的方向。无论辅导员选择哪种路线,学校都应该把辅导员作为党政干部选拔的后备力量。
  1.行政路线。如果辅导员在工作规划中认为自己较适合走行政路线,则可以选择这条路线。行政路线主要是:辅导员在做好本职工作前提下,适当兼职系部办公室、分团委的职务,做些学生入党入团、学生干部管理、系部日常工作等,如果在辅导员的精力和能力许可的情况下,辅导员还可以兼任学院学生处、学院团委等部分职务,从多渠道、多方面、多角度为辅导员行政工作打开道路。辅导员工作适当年限后,可以提出申请评定行政系列职称,这将大大提高辅导员的工作热情。
  2.教师路线。如果辅导员在自己工作规划中认为自己较适合走教师路线,则可以选择这条路线。这类的辅导员除了辅导员本职工作外,将投身到教学事业上,兼职上课。辅导员上课在各高职院校都是颇具争议性的事情,在笔者的调查走访中发现,辅导员上课受争议主要是辅导员上专业课,课时太多,导致辅导员本职工作没有做到位。因此,笔者在这里提出,对适合从事辅导员教师系列的同志,学院应该给予关怀,鼓励辅导员上课,但是笔者不提倡辅导员上专业课,有的高职院校辅导员的毕业专业与所在高职院校开设专业相类似,因此兼职上较多专业课程,但辅导员的身份不是专业教师,辅导员的主要任务还是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工作而非教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予辅导员上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课、形势与政策、就业辅导等课程,既满足了辅导员走教师系列的要求,又很好的区分了辅导员与专业教师的身份。在辅导员兼职教学工作一定年限后,可以提出申请教师系列职称的评定,同样会大大提高辅导员的工作热情。但无论辅导员选择哪种路线,学校都应把辅导员作为党政干部选拔的后备力量。
  (二)建立健全辅导员工作考核制度。作为晋升、提拔的重要依据。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每一个群体都有本群体的工作考核制度,以此来完善群体工作的责任心、提升群体工作热情,辅导员也不例外,关键要有一套完整、科学且合乎实际的评价机制。恰当的考核机制,可以全面地反映辅导员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从而鼓舞先进,鞭策后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而不恰当的考核机制,必然会导致片面的、不客观的评价,挫伤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每个高职院校必须建立健全辅导员的工作考核制度,以此来保证高职院校辅导员工作的质量。考核要坚持全面性、科学性、客观性、公平性的原则,采取定性定量相结合手段。辅导员工作考核应与其他教职员工统一进行,分为不合格、合格、优秀三个等级,辅导员的评比来自学生、辅导员、系部、学生工作处四个部分的综合评比,评比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岗位职责履行情况和工作实绩,使得到的评比结果真正能反映辅导员的工作质量。对辅导员的年终评比给予适当奖惩,奖罚分明,工作考核与经济待遇挂钩并在全院范围内给予大力宣传,把这些考核结果作为辅导员晋升、提拔、人编的重要依据。总之,要做到工作考核制度能提高辅导员工作绩效,而不仅仅是走过场,导致不合格和合格一个样、合格和优秀一个样。
  (三)完善培训制度。高职院校辅导员是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的直接的、最有力的引导者,而辅导员都是从各个专业选拔的,并非都具有辅导员的相关素质,这就要求学院完善辅导员的培训制度,加强辅导员的进修培训计划,让辅导员更好地适应、从事辅导员工作。第一,加强辅导员的岗前培训工作。高职院校大多辅导员是从学校刚毕业,刚出毕业学校的大门,就直接迈进了工作的大门,没有相关的高校工作经验,通过岗前培训,辅导员可系统了解高等教育的性质和任务,明确了高校辅导员的工作职责和职业道德要求,熟记高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学院各种规章制度,为做好辅导员工作作好铺垫。第二,心理健康教育培训。高校辅导员的工作贯穿在思想政治工作的具体实践中,贯穿在解决学生思想心理问题的过程中,这要求辅导员能够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的引导,大学生的一些错误思想与不良品德,甚至违法乱纪的行为,往往与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分不开,面对学生的错误或者不当行为,辅导员需要把已经内化于心的思想政治信念,通过外化的行为,语言表现和表达出来,辅导员的这种心理教育能力可以将自身的优秀素质转化为学生的素质。这就要求各高职院校把辅导员心理素质的培训作为辅导员培训的重要内之一。第三,加强就业辅导培训。辅导员作为学生的频繁接触者,是学生就业咨询的最直接联系人,近几年大学生就业难问题困扰着社会、学校、学生本人,在当今,树立怎样的就业观念,如何选择就业岗位就成为了学生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业工作做得好不好,关系着学校的发展、社会的稳定。辅导员应该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积极做好学生就业的引导工作。这就要求辅导员具有就业辅导的能力,学院应该加强辅导员就业辅导的培训工作,让辅导员能科学有效地做好学生就业引导工作。第四,各类辅导员能力培训。除了一些常规的培训外,辅导员作为新兴行业,几乎没有专门的辅导员培训,辅导员参加进修的机会微乎其微,各高职院校应该多关注全国各大高校的辅导员培训计划,积极选派本院辅导员参与培训。如上海教委就携手各大高校建立了辅导员培训基地,对辅导员进行辅导员岗位专业培训,促进了在岗辅导员素质的提高。第五,加强交流,实践能力拓展制度。有计划地组织辅导员进行学习考察、学习交流、实践锻炼,使他们开阔视野,拓展思路,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辅导员这个职业是新兴的,辅导员这个人群是年轻的,缺乏工作经验但充满工作热情,加强学习交流同样能提高辅导员的工作能力,弥补了当今辅导员培训少的不足。
  
  [责任编辑:白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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