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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叫“父母官”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孙玉祥

  
  去年“两会”期间,中央电视台王小丫将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副市长陈光国和一个在北京打工而没领到工资的民工刘天会请到了演播室,就民工工资问题展开对话。交谈中,王屡屡称陈副市长为刘民工的“父母官”。比如,在向刘天会介绍陈光国时,她说,“这位就是你的父母官,重庆市的副市长陈光国先生。”随后,她又问陈光国:“比如像老刘这样子,你作为他们的父母官,有什么具体的办法为他们撑腰?”在最后的“总结发言”中,她又说:我们相信有法律的援助,有当地父母官的撑腰,老刘讨薪的路会走得更顺利一些……节目播出后,有人以为“父母官”一词含有封建意识,作为名牌节目的主持人,不应该在一个本该彰显民主、尊重民意的“两会”节目中一口一个“父母官”云云。
  这种说法当然有道理,但“父母官”究竟包含了怎样的“封建意识”?此词为什么为官员和百姓所喜闻乐道?这值得我们认真探讨。
  首先,官员自称“父母官”,其原因主要在于他们从来就以为自己是百姓的主人,可以任意主宰百姓的生死荣辱――一句话,立足于“威”。在过去,父母对子女,因为养育关系,所以有绝对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其极端表现形式就是“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官员与百姓当然没有养育关系――要说有,也是百姓养育了官员,而不是相反。但官员又想取得像人家父母对子女那样的绝对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于是,自称百姓的“父母官”,意思是:你们要像听父母的话一样听我的话,不得违背我的意志。关于这点,我们可以从“父母官”这个词的来源看出:先秦时期,只有君主才被称为百姓的父母。那时,人君欲望有限,只做对人民有生杀予夺之权的“父母官”就满足了。既然“父母官”这顶好帽子被人君抢去了,其他官员当然不敢自称“父母官”了。到了后来,皇帝觉得自己光做百姓父母不过瘾,要做百姓祖宗才心安,于是又做上了“万岁”、“万万岁”,这一来,他扔下的“父母官”的帽子才被各级官员捡来戴在自己头上。明代张志淳《南园文录》中有云:“父母二字……今通以加之府州县官,甚至邻州县封府,又甚至主簿典史,又甚至称府官为祖父母,称布政司为曾祖父母。”这告诉我们:越到后来,想做老百姓父母的人越多,只好以职位大小来定辈分分高低了。为什么大小官员都这么热衷给百姓做父母、做祖宗?其原因就在于:一做上别人父母祖宗就可以威风八面、随心所欲了。
  其次,老百姓愿意称各级官员为“父母官”,其原因在于他们实在是怕官,因而希望对方在作威作福之余可怜一下自己――一句话,立足于“怜”。本来,老百姓都有自己的父母,干嘛还要找个“父母官”来孝敬?大概是这些各级“父母官”们有权有势,动不动就对小老百姓颐指气使,自己总是逃不过如来手掌心的孙猴子,也就只好退而求其次,希望各位大人能真的像父母一样对自己可怜与疼爱吧。孙传芳做了军阀后,跟所有的掌权者一样,总是大讲特讲“爱人民”。不过,孙大军阀也有一点与其他军阀不同,他讲爱人民,却坚决反对“做人民公仆”,他的理由是:“现在做官的自称是人民公仆,凡仆人没有一个好东西,不是赚主人的钱,就是勾引主人的姨太太。我不是公仆,我是民之父母。天下父母没有不爱自己子女的,我爱人民如爱赤子。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为人民谋福利,做好事。”孙传芳是不是真的这么想,不得而知,但他这段话的确道出了老百姓称统治者为“父母官”的真实动机:我们实在太惨了,大老爷们,就把我们当作你们的儿女来可怜可怜吧。
  这样一来,被称的一方立足于“施威”,称呼的一方立足于“求怜”,各取所需,各得其所,“父母官”这个词才一直流传至今,以至于连据称身价几个亿的名牌主持人都不忍放弃。其实,这一点,古人早已看得很清楚了――还是那个张志淳,他说:“今天下士夫皆称本府州县官为父母大人,称者以是外得忠厚之名,内取身家之利;见称者以是外托尊崇之名,内获结托之利,故交相尚而不可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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