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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建设的需要向度诠释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徐意刚 周小红

  摘要:道德根源于需要,服务于需要,道德的实质就是调节人与人之间需要实现方式的行为规范。需要是人固有的属性,是历史性存在,是普遍性和特殊性想统一的存在。因此,道德建设必须尊重需要,必须坚持历史性原则和价值观一元化和多元化相统一的原则。
  Abstract:The morel root in the need, serves the need, the moral essence is behavior standards that Adjusts between the human and human's need realization way. Needs to be human's inherent attribute, is the historical existence, is existence which the universality and the particularity want to unify. Therefore, the moral reconstruction must respect the need, must persist the historical principle and the values unification and the multiplication unify principle.
  关键词:需要 实践 现实的个人
  Keywords:need Practice Real personal
  作者简介:徐意刚(1979―),男,安徽来安人,安徽理工大学理学院辅导员,助教,硕士; 周小红(1983―),女,安徽淮南人,安徽理工大学理学院教师,助教,硕士。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和谐社会的伟大思想和战略目标,但建设和谐社会并非要否定人的需要,相反,和谐社会建设的根本目的在于更好地、更科学地满足人的需要,即以人为本。但受现实历史条件的制约,当下按需分配仍仅停留于理想的层面。在现有的现实历史条件下,必须采取一些途径和方法将人的需要及其实现行为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才能更合理、更优化地满足人们的需要,而道德就是其途径和方法之一。在此,笔者的主旨就在于立足需要探讨道德的实质、根源及其建设所应遵循的原则。
  一、道德的实质和根源
  马恩立足实践实现了哲学范式的根本变革,即从理论范式转变为实践范式,从理论哲学转变为实践哲学。实践哲学的一个根本特征就是从实践出发来解释意识和精神,即:“这种历史观就在于:从直接生活的物质生产出发阐述现实的生产过程,把同这种生产方式相联系的、它所产生的交往形式即各个不同阶段上的市民社会理解为整个历史的基础,从市民社会作为国家的活动描述市民社会,同时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理论的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这样当然也能够完整地描述事物(因而也能够描述事物的这些不同方面之间的相互作用)。这种历史观与唯心主义历史观不同,它不是在每个时代寻找某种范畴,而是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因此,道德实质上是一种意识性的存在,是对以物质生产和处理生产关系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的能动反映。
  道德作为人之意识存在,其根源为何呢?马恩在批判唯心主义历史观的基础上建构了唯物主义历史观,而建构历史观的首要任务是确定其前提。马恩指出:“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不是任意提出来的,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想象中才能撇开的现实的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由此可以看出,现实的个人是唯物主义历史观的首要前提。现实的个人是其自身所固有的各种属性现实性存在的整合性存在,其中需要的现实性存在具有根源性的意义。此根源性意义不仅在于他是人之活动的根本动因,而且还在于他是人之所以成为人的根本动因,因为正是需要使人实现交往,形成社会,成为社会性的存在。
  马克思说:“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和他们的利益有关”。在这里利益就是需要,是社会化的需要。人是自然存在和社会存在、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但人之所以区别于普通动物而成为人,是因为人是社会性的存在,具有社会性。社会性存在着的人,满足需要的方式已经根本区别于动物的本能活动而具有社会性,而且正是鉴于此,人才开始成为人之存在。“社会不是由单个人构成,而是表示这些个人彼此发生的那些联系和关系的总和。”人满足需要方式的社会性本质上就在于他不再是纯粹单个人的独立活动,而是始终处于社会关系之中,处于与他人之间直接的或间接的联系和关系之中。
  人之社会关系的存在是为了更好地满足自身需要,但现实存在着的个人首要的是以自身为利益的趋向中心,即以满足自身之需要为活动的首要动因。由于受生产力等物质生活条件的制约,人的需要所指向的对象及其所依赖的条件总是处于稀缺状态之中,这就存在利益如何分配的问题。为了避免“狼吃狼”状态的出现,利益分配就需要一些适当的规范作为指导和约束,道德就是此规范之一。因此,从根源上言之,道德就是调节人与人之间利益分配及其实现行为关系的规范――即道德根源于需要。
  二、道德建设的原则
  (一)坚持人性化原则
  曾几何时,在批判资产阶级腐朽思想的过程中,我们犯了极端化的错误,过分强调集体主义和无私奉献精神等,而忽视、否定个人合法正当的需要,像“人性”、 “需要”等词语被视为资产阶级腐朽思想而进行诋毁和唾骂,甚至否定马克思主义中现实存在着的人道主义精神。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和人们思想的不断解放,时至今日,人的正当合法的需要不仅仅得到承认和尊重,而且还成为我们党执政的指导性纲领和根本目的――“以人为本”。
  需要是现实的个人不可或缺的固有属性,道德根源于人的需要,因此在道德建设过程中必须尊重人性,尊重需要。尊重人性和需要并不是无差别地尊重个人的所有需要,而是立足现实的历史条件尊重个人正当合法性的需要。但尊重人的需要的根本点不仅仅在于此,而且还要立足现实的历史条件和人的正当合法性的需要总结归纳出科学的道德内容和原则,并以此为道德建设行为的指导。
  (二)坚持历史性原则
  马恩指出:“已经得到满足的第一个需要本身、满足需要的活动和已经获得的为满足需要而用的工具又引起新的需要,而这种新的需要的产生是第一个历史活动”。无论从个体的向度言说,还是从类的向度言说,人之需要皆非前定的不变,而是历史的生成,是日益的多样化。人的需要的多样化并不是同一水平的简单的量的增加,也不是做圆周式的轮回,而是一个由低级向高级不断发展的历史性、层级性的过程。
  马克思指出:意识、精神“他们没有历史,没有发展,而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存在着的道德是随着人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活动的变化发展而变化发展着,而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变化发展根源于人之需要的变化发展,因此,需要的历史生成性必使道德也处于历史生成性状态之中。这就要求我们,在道德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历史性和发展性的原则,立足每一个当下的历史现实更新道德原则和内容。
  (三)坚持价值观一元化和多元化相统一的原则
  “马斯洛认为人的需要可以分为两类:基本需要与特殊需要。基本需要是全人类共同的需要,是由体质或遗传决定的,具有似本能的性质;特殊需要则是在不同的社会文化条件下形成的各自不同的需要,如服饰、嗜好等”。人是社会环境的产物,人的需要及其属性都受制于其生活环境,于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需要、民族与民族之间的需要等是同中有异,异中有同。简言之,人的需要是普遍性与特殊性的统一。因此,在道德建设过程中,我们必须尊重这个现实,既要尊重人的需要的普遍性,也要尊重人的需要的特殊性,进而推之,在道德建设过程中,我们必须坚持价值观的一元化和多元化相统一的原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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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1卷:66-67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第1卷:82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第46卷:220.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1卷:79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第1卷:73
  [7]马斯洛著.成明编译.马斯洛人本哲学[M].成明编译.北京:九州出版社,2003年: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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