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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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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竞争性选拔是一项创新性、突破性改革措施,也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改革项目,必须着眼于科学推进、系统推进,从制度层面人手,加强战略谋划,丰富竞争方式,改进选拔方法,注重配套完善,建立长效机制,增强竞争性选拔的生机与活力。
  一、立足选贤任能,增强选拔程序的科学性
  增强考试考查的科学性。坚持全面测试,注重检测竞争者的知识结构。要坚持能力本位,注重命题的实践性、开放性。要坚持实践标准、实干导向,坚持“干什么考什么”,因岗制宜,做深做细职位分析,突出测试的关联性、针对性,确保干得好的考得好,能力强的选得上,作风实的出得来。要充分运用自我评价、现场答辩、案例分析等办法,突出考查竞争者的综合素质。要探索实行评价中心技术,积极探索采用无领导小组讨论、公文筐测验、角色扮演、管理游戏、专项调查等办法,准确评价竞争者的工作潜能。要借鉴引用心理测验法,采用各种专业化量表和实验方法,对竞争者的心理品质、个性倾向、气质特长等进行测量,减少主观因素影响,使信息的获取和分析更具灵活性、多样性和科学性。
  增强推荐测评的科学性。积极改进推荐形式,町采取成果展示、自我举荐、网上投票等形式进行,防止简单以情况简介和工作简历代替,保障推荐人的知情权、选择权和推荐对象的参与权、表达权,使争取得票成为阳光行动。要合理确定推荐范围,按照“有经常性工作和生活接触”原则,扩大知情人参与面,并从中挑选有一定政治理论水平和认知能力思想作风正派的群众代表参加,确保推荐测评结果的客观公正。要科学设置推荐权重,对地方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地方直属部门负责人、其他需要参加推荐测评人员的推荐权重进行合理划定。要明确推荐责任,可推行实名推荐或联名推荐,明确提名和推荐主体责任,防止不讲原则、不负责任推荐。
  增强考核考察的科学性。要建立完善以德才素质为基础、以工作实绩为核心、以量化考核为手段的科学、客观、公正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实现干部考核的科学化。要改进考察方法,全面推行延伸考察,将考察范围拓展到考察对象的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重点了解干部的工作能力、工作作风、气质特长、道德品德、心理素质、生活情趣。要探索实行综合评价,采取数据分析、比较分析、环境分析、历史分析等办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才素质与一贯表现,要着力推行考察排位,防止考察走过场。
  增强酝酿决策的科学性。建立健全民主表决机制,大力推行常委会研究干部预告制,积极探索创新干部选拔任用决策机制,在常(全)委会票决干部的基础上,探索实行常(全)委会差额票决制度,实现好中选优,优中选强。要完善票决方式,实行实名制票决,防止无原则取人现象的发生。
  推行全程差额选任制度。实行差额推荐,每个职位按照一定的比例推荐差额考察对象,给群众提供更多的选择空间。实行差额考察,择优确定拟任人选。在进行横向比较和客观评判的基础上,由考察组根据职位要求和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提出差额任用人选建议。实行差额酝酿,择优确定上会人选,实行差额票决,择优确定任用干部。
  二、坚持民主公开,增强选拔任用的公正性
  实行信息全程公开。注重把竞争性选拔干部的条件标准、方法程序和政策交给群众,着力构建透明化、开放性的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格局。实行空缺职位预告制和拟竞争选拔职位公示制,让参与竞争者能够提前知晓、及早准备。实行符合资格条件竞争者基本信息和工作实绩公示制,增进了解,防止推荐测评失真失实。实行考察工作预告制和考察对象公示制,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强化选拔全程监督。推行全程记实制度,对竞争性选拔初始提名、推荐测评、考核考察及讨论表决等各个环节进行全过程记实。建立监督员制度,建立一支以执纪执法部门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为主体。基层群众代表为补充的选人用人监督员队伍,加强对竞争性选拔的全程监督。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实行干部考察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作风不实、考察纪律不严造成选人用人失误的,分别作出相应处理。实行立项督查制度,对群众反映干部竞争性选拔中的突出问题,南上级组织部门会同纪检机关立项督办直接查处。
  坚决查处拉票行为。建立健全推荐、测评、票决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防止竞争性选拔对象“拉票”、参加推荐测评人员“串票”和负责推荐、测评、票决:[作的组织者暗示、授意、诱导参加推荐、测评、票决人员填写测评表、票决表以及工作人员在统计、汇总中舞弊等扰乱推荐、测评、票决秩序的行为。
  三、着眼完善提高,增强选拔机制的系统性
  建立健全常态选拔机制。搞好竞争性选拔职位的统筹和“预算”,提高竞争性选拔的计划性、针对性和连续性,实现竞争性选拔的常态化。同时,合理设置选拔职位,合理控制选拔规模,合理把握选拔周期,推动竞争性选拔良性发展。
  建立健全实绩评价机制。坚持实践标准、实绩依据、实干导向,真正树立用发展“说话”、凭业绩用干部的选人用人理念,切实防止竞争者只考试、不干事现象的发生。要将实绩引入竞争性选拔体系,赋予相当的权重,通过实绩看德才,全面了解竞争者的工作思路、工作投入、工作作风和工作成效:科学设置实绩评价指标,坚持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对竞争者实绩进行量化考核。
  建立健全专业运作机制。在当前竞争性选拔逐步常态化的大趋势下,必须建立健全专业运作机制,加强竞争性选拔工作专业化队伍建设。要广泛网络人才,建立命题、阅卷、评委等分类专家库:要优化人员配置,建立和推行考核考察人员资格认证及持证上岗制度;要开展定期培训,切实提高命题、阅卷、评委及考察人员的业务水平。
  建立健全结果运用机制。树立竞争性选拔的成本理念和效益理念,重点研究建立健全竞争性选拔干部跟踪管理,以及竞争入围人员跟踪培养、心理调适、及时启用等制度,实现一次竞争,成果多次运用,提高竞争性选拔工作的效益,增强吸引力、扩大影响力。
  建立健全分析评估机制。要准确界定分析评估内容。一般应包括制度建设的科学性、工作机制的完善性、选拔方式的多样性、操作程序的严密性、选任结果的准确性、选拔成本效益的高低等几个方面。要科学确定分析评估主体。对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分析评估主体的确定,一般应包括普通群众代表、一般干部代表、两代表一委员及各领域和行业代表、组织人事工作者代表、参与竞争者代表及领导干部代表。要精心选择评估方法步骤。可由各级组织部门自行组织开展评估,或委托统计部门等中介机构组织开展评估。分析评估一般采取问卷调查或集中测评等方式进行。要充分运用分析评估成果。通过分析评估,及时发现竞争性选拔制度和方式方法上存在的不足,进一步拓展竞争性选拔方式,改进竞争性选拔方法,完善竞争性选拔机制,确保选人用人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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