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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之我见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孙晓璟

  [摘 要]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是保护和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和发扬传统民族民间文化的重要举措。目前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一是建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不完整、不系统;二是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来约束。三是尚未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四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档案管理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问题,应采取以下几点措施:一、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 二、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 三、加快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 四、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法规建设。五、加快建立协调有效工作机制。
  [关键词]档案 物质文化遗产 管理
  中图分类号:G27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4)29-0208-01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是保护和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和发扬传统民族民间文化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地方大力实施“特色文化”战略,各级党政部门及社会各界为之做出了巨大努力,使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良好保护,形成了大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为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各级档案部门也主动介入了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档案收集整理工作。比如我们内丘县,木版神码民俗文化、天棚地棚七夕文化、郭巨孝文化、扁鹊庙会文化等均被列入《河北省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为充分抢救、保护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不被流失,千年文化得到传承,该县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了档案,收集了100多件历史实物,拍摄了200分钟的电视纪录片,1000余张照片,还编辑整理了100多万字的资料。这些档案资料的建立,不仅丰富了该县档案的内容,更为后人了解历史、传承文化、教化育人提供了真实依据。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建档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各级党政组织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内丘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实施方案》,成功申报了个国家级和个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项目,积极筹建县民俗文化博览馆,加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基础工作。
  二是民俗文化产业开发有力地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全县上下把以历史文化、民俗文化、红色革命文化为重点的特色文化大县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全力开发民俗文化产业。特别是以内丘民俗文化节为平台,制定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不断加大产业开发、对外合作和企业创建力度,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中不断开发、在开发中得到保护。
  三是专家学者开展理论研究推动了保护工作。有一大批致力于内丘民俗民间文化研究的专家学者不断挖掘、积极探索、精心钻研、著书立说,或追寻历史根源,积累了许多珍贵资料。目前,内丘已经涌现出一批民俗艺术研究所、民俗产品研发中心,发掘整理出版了《内丘神码》《内丘传说》等民俗专著,创新设计了神码、年画等系列、多种新样品,更新了设计理念,提升了文化品位,为进一步发展开启了新的起点。
  四是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在多年工作实践中形成了大量的非物质文化档案资料。内丘县每年举办多种形式的民俗民间文化传承活动,丰富了各种传统文化的表现形式,拓展了文化空间,从而使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针和工作原则得到了较好地贯彻落实。各类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更好地宣传、继承、发扬和保护,形成了大量的档案资料。
  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是一个新的课题。内丘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处于起步阶段,仍面临一些突出困难和问题。一是建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不完整、不系统;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没有建档,相关的文件、音像资料零星存放,存在着管理不严和流失现象。由此极大地影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永久保护。二是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来约束。三是尚未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四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档案管理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内丘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应采取以下几点措施:一、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开创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的良好局面。坚持聘请专家指导和培养乡土民间艺术人才相结合、民间文化宣传和青少年民间艺术教育相结合,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挖掘整理、保护开发、教育传承,增强民俗文化的本源性和亲和力。通过开展广泛宣传、动员和教育工作,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保护意识,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和仁人志士的作用,形成全社会人人重视、关心、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深入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档案管理工作队伍的建设,开展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制订符合实际的普查方案,对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发展现状全面普查,为每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系统的档案。在摸清家底后,区分轻重缓急,对以口头和行为传承为主的处于濒危状态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的民俗民间文化门类,优先抢救并建立档案;对濒危门类和年老体弱的传承人所掌握的技能技艺,尽快采取措施,进行抢救性、传承性记录;对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原始资料和实物积极征集,妥善保管。
  三、加快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积极实施“民俗民间文化保护工程”,贯穿于“保护工程”始终。对普查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料,艺术和技艺,以及各种民俗礼仪、节日和民族民间体育活动等分门别类建立档案,实行专库存放、专室展览、专人管理;对各门类的传承历史、具体内容、艺术流派、艺人组成、技艺演变、代表作品、经济价值、发展趋势等进行研究整理,分期编写出版专集;对所有档案资料尽可能多地编辑制作成音像作品和电子文档,创建互联网站和基础数据库,加强保护和管理;对独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产品,进行品牌登记注册,通过法律手段加以保护;对宋、元、明、清、民国以至更早的民间艺术遗物、年迈艺人的作品和世代传承的家庭收藏珍品精心保护,避免文化血脉的断流。
  四、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法规建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尽快制定出台《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办法》,为加强档案的保存、研究和开发利用奠定基 础。加快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坚持传统民间艺术的传承与现代企业机制相结合,进一步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内容、创新形式,解决文化生产关系不适应文化生产力发展的问题,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带动和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工作。
  五、加快建立协调有效工作机制。《档案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成立专门机构,明确各组成部门职责。市县(区)档案管理部门应切实加强行政和业务指导,跟踪和介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工程建设,克服以往工程后期收集、整理容易遗漏、丢失档案的弊端。广泛吸纳各有关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共同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保护工作。配备必要的仪器和设备,加强对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在“保护工程”中不断健全和完善档案资料,强化档案管理。
  参考文献
  周耀林《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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