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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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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历史的见证和中华文化的重要载体,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具有极大的保护价值。因此,通过对目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加以分析,有助于更好地对“非遗”进行保护,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观赏价值、经济价值,加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认同。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
  中图分类号:K89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6年8月8日
  一、引言
  非物质文化遗产(简称“非遗”)是一种特殊的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文化、历史、审美、经济价值,它不仅是人类共同的文化瑰宝和人类文明的“活态”延续,同时也打上了深深的民族烙印,它表征着民族身份、民族标志和民族认同。与物质文化遗产不同的是,它的存在主要依附于人这一载体,通过口传心授,代代相承,具有活态性、生态性、传承性、变异性等特殊性质。中国拥有五千年绵延不断的华夏文明,创造了辉煌灿烂的古代文化,有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对于研究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极大的优势。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及范围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3年10月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界定为“被各社区、群体,有时是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知识、技能以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中国国务院办公厅2005年3月发布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表述为“我国各族人民世代相承、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表演艺术和文化空间)”。二者都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视为世界各国、各族人民在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世代传承、口耳相授并与当地群众生活紧密相关的民族民俗传统文化的历史积淀。
  (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及主要性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有五项,即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风俗礼仪节庆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而我国在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申报时,将其类别细分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十类。类别细分更有助于明确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性质界限,避免产生一项名录多重性质的模糊判别。按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五大特点:无形性、传承性、实践性、活态性及开放性,其特点正是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深度解析,一项文化活动必须在不断地活态传承状态、适时变化之下才有可能成为历史的积淀,文化的载体;否则只能湮没在历史长河中。
  三、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及开发历程
  2001年,中国积极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申报第一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项目,“非遗”正式进入大众的视野。我国于2004年8月28日批准加入《公约》。中国国务院办公厅2005年3月发布的《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确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述。为了履行《公约》义务,我国立法机关已于2006年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的立法程序。2006年5月20日,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并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518项。2008年6月14 日,国务院又发布了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10项)和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47项)。2011年5月23日,国务院批准文化部确定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191项)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64项),第一、第二、第三批共收录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1,530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系统工程,可以采取多种措施,包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确认、立档、研究、保护、保存、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等。
  目前,我国拥有34项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1,530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联合国名录包括:昆曲、古琴艺术、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蒙古族长调民歌、中国篆刻、中国雕版印刷技艺、中国书法、中国剪纸、中国传统木结构营造技艺、南京云锦织造技艺等34项。联合国名录中的羌年、黎族传统纺染织绣技艺、中国编梁木拱桥营造技艺、麦西热甫(又译“麦西来甫”)、中国水密隔舱福船制造技艺、中国活字印刷术等六项又被列为急需保护名单。
  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联合国名录中拥有项目较多的国家有:中国34项、日本18项、韩国11项、西班牙10项、法国9项、墨西哥6项,等等。中国是世界上拥有世界非物文化质遗产数量最多的国家。
  2006年国务院确定的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类别包含十大类,分别是: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按此划分,国家级非遗传统技艺类非遗项目数量最多,有264项,约占总量的17.25%;其次为传统戏剧类项目,共219项,约占总量的14.31%;传统音乐、民俗项目亦较多,分别为188项、183项,分别占总量的12.29%、11.96%;再次是传统美术、传统舞蹈、曲艺以及民间文学类项目数目相对较多,分别为144项、140项、139项、138项,分别占总量的9.41%、9.15%、9.08%、9.01%;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和传统医药类项目较少,分别只有82项、33项,二者合计相当于总量的7.54%。
  综合分析,当前非物质遗产项目类型以传统技艺和传统戏剧为主,传统音乐、民俗、传统美术、传统舞蹈、曲艺类项目为次,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和传统医药类项目相对较少的结构特点。(表1)   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目的
  我国积极参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为了推动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与传承;加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认同,提高对中华文化整体性和历史连续性的认识;尊重和彰显有关社区、群体及个人对中华文化的贡献,展示中国人文传统的丰富性;鼓励公民、企事业单位、文化教育科研机构、其他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履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促进国际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为人类文化的多样性及其可持续发展做出中华民族应有的贡献。
  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文化遗产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其进行的保护性开发理应得到官方、民间、社会团体的广泛响应,但由于其本身所具有的活态性、传承性这样的特有性质,又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加大了难度,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面临着困境。
  五、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困境
  (一)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情形。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逐步加快,城市较好的生活、工作条件吸引“非遗”所在地区的年轻人进入城市谋求生活,使得这些留在乡村或小城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存续面临着后继无人的状况。年轻人倾慕大城市里更多的就业机会和现代化的生活方式、高工资收入,纷纷选择到城市工作、生活,古老的民间艺术传统渐渐失去年青一代的传承。
  (二)传统技艺和口头传统和表达本身的困境。传统技艺和口头传统和表达本身包含着复杂的记忆程序,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目遗失严重,传统音乐和民间文学、古典史诗需要表演者具备高度精确的记忆力,其中内含一套复杂的记忆模式,这些记忆型非遗相比技术类非遗所要求选拔的传承人具有精准、高超的记忆能力,这又使得年轻人疏离了传统艺术。
  (三)现代化的媒体技术尤其是电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威胁。现代化的媒体技术,如广播、电视、网络等给予人们更多的接触外部世界的机会,能够极大的丰富某一地区人们的文化娱乐生活,这又使得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美术等的传播受众越来越少;现代化的工业制造工艺同样威胁着传统手工技艺,这些因素影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
  (四)艺术家在传播传统艺术上力不从心。从事传统技艺、传统音乐、舞蹈表演的艺术家们数量在不断减少而且年龄在逐渐增大,这对传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带来了一定的影响。掌握着某种表演艺术,可主持某项复杂的礼仪节庆活动,能精准技艺复杂的史诗、乐曲的艺术家们的数量在减少,年龄在老化,记忆力在减退,使得本就知之甚少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变得更加式微。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上,我国积极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取得了不俗的成绩,目前是全球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量最多的国家。我国政府也积极呼吁各省、各地区申报当地富有特色并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审美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这方面的成绩也是显而易见的。目前我国拥有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有1,530项,各省的省级、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更是不计其数。这些从一个层面上反映了我国民众对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极大热情,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但是一些现实的威胁因素仍然存在,申报项目不是目的,我们应把重点放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切实保护上来,使得蕴含着中华民族特有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拥有更持久的生命力。
  主要参考文献:
  [1]程乾,凌素培.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空间分布特征及影响因素分析[J].地理科学,2013.33.10.
  [2]黄永林.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与开发研究[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51.2.
  [3]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2条).
  [4]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Z].国务院办公厅,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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