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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木式创新与中国新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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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新一波全球创新浪潮下,中国企业怎样参与其中?
  在我们过去的印象中,科学家或许是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形象,他很有想法,很有想象力,动手能力也很强。比如爱迪生,为了做一个灯泡,他一种一种地试验材质,试出来了,灯泡也就做出来了;然后是筹钱、办工厂、商业化、赚钱,然后再打官司,最后把钱都赔进去。
  然而今天,科学家凭兴趣,包办创新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积木式创新”的完整链条。
  所谓“积木式创新”,是指在创新的过程中,不同要素之间如“积木”般的组合方式。
  在今天的美国,更是出现了井喷式的创新活动,全面覆盖了能源、航天、机器人、电子、医疗和教育等领域。以“积木式创新”来形容这些创新浪潮,包含了横纵两方面的含义――既指创新活动中所需要素的横向组合,也指各个发展阶段的决策权的纵向组合。“积木式创新”的纵横两方,涉及了企业的治理模式和法律规制,值得我们思考与借鉴。
  全球创新生态的几大变化
  从美国的科研与商业现象来看,以前做科研的科学家往往是在学校的科学家,他们在联邦政府的资助下所做的科研专利并不能获得商业化的应用。然而,1980年,美国国会通过《拜杜法案》后,那些曾经被“束之高阁”的专利技术,逐渐通过工业化而被推向商用。
  今天,在市场化的需求一端,也被在牵引着科学家的精力与兴趣。相关企业会邀请科学家到企业工作,再把问题带回实验室,让科研与生产相互配合,使得创新不再是仅凭兴趣的。资本、决策、判断与需求的牵引融为一体,每一项创新研究的背后都与市场需求的驱动密不可分。“发明创新”不再是一个人灵机一动的创造,创新产品都不是偶然出现的,而是经过了大量的努力,利用商业化驱动进行的科研创造。
  在商业化产品以后,科学家占大头的时代也过去了。从当下的数据来看,一个发明到最后一个产品,发明专利仅占产品收成的百分之二;而每一块钱的科研成果背后要有一百块钱的商业推动才能付诸实现,转化为商业化的产品。
  除此之外,还有几大明显的变化也值得一提――
  其一,从一个理念,一个科学的想法变成一个时代的产品,进而完成商业链条的时代过去了。科学家的占比在慢慢稀释,原来的公司体制和治理结构处在一个动态的变化过程中,这是一个需要动态摸索的过程。如何让科学家心甘情愿地接受一个股权比例低得多、但绝对收入大得多的结果,也是一个动态摸索的过程。从这一点看,中国的企业家,中国的投资家应该尽早走到国外去,尽早发现这些商业机会。
  其二,仅仅投钱就想坐收所有的渔利的时代过去了。见到一个技术,把钱投进去了,当然会长大。但是,可以长多大?这是投资人自己努力的结果,早期投入的人自己有一份责任,自己是一个自变量。为了使它可以长得更大,我们需要有战略眼光的投资,帮助这些科技发明,重新定义其盈利空间,重新定义盈利的分配方式,让它有一个更大的生长的空间。
  其三,靠法律来保护知识产权的时代过去了。我们在美国的时候参观了一个企业,他们所做的产品是太阳能硅片。传统的硅片就是一大片硅,用金刚石的线来切割,像切豆腐一样切割。在切割的过程当中会有很多的废料,这个公司有一个核心技术来减少或利用这些废料。这个技术如果仅仅靠法律保护,将来谁偷走这个技术就上法庭打官司,这是没有用的。我们需要的是一个平台,一个生态来保护这些专利技术,这一点需要国家的政策支持。
  其四,靠简单模仿的时代也结束了。在全球化的时代,依靠简单模仿已经无法生存了。因为信息不对称的障碍已经基本上被消除了,别人有什么我们都知道,我们做什么人家也知道。所以,我们必须早一点出去看,避免重复,避免闭门造车,要早一点出去了解国外的发展情况。
  其五,靠政府主导的时代同样过去了。从前,我们发现一个好的产业,就依靠政府来牵引发展。但看一下今天美国的创新企业,那些在做惊天动地发明创造的企业,往往都是在毫不起眼的地方默默工作着。这些企业有两个特点,一是它开始的时候很小,二是它长得很快。它很小的时候,政府看不到它;它长得太快,政府来不及反应。
  所以,我们建议:一让资本来识别,让资本来牵引,因为他们用自己的真金白银来投资,他们更敏锐;二是让企业家来主打,因为中国具有应用创新的优势和制造业的优势,最适合进行大规模量产;三是让政府来消除障碍,深化供应侧改革,那就是降低税收、削减管制以及促进企业家创新。
  大变局中的中国企业机会
  在全球创新生态下,如何寻找中国机会?
  过去30多年,中国经济经历了高速增长,这主要得益于产权制度改革、价格管制的解除、加入WTO组织、汇率政策以及区域竞争等强大动力。然而今天,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已经放慢,而且将要持续放慢,这是人口红利消失以及不良的国有企业治理等因素造成的。要摆脱经济逐步放缓的趋势,我们必须寻找重大的突破。这些突破,就包括了要在“积木式创新”的浪潮中寻找和把握中国的机会。
  我们看到,“发明创造→专利确权→资本筛选→生产制造→全球营销”的完整链条已经打通,这一链条上的精细分工和无缝对接,形成了“积木式创新”的新型格局。我们应该把握机会,瞄准“生产制造”和“全球营销”的环节,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一、信息交流层面。建立世界先进科技研究智库,并加强智库与制造业的联系,及时捕捉将国际最新发明付诸商业应用的机会;鼓励中美交流,举办美国创新投资家与中国制造业企业家的交易会和互访活动,增进理解和信息更新,有效促进中美两国在创新和创业的大循环中的优势互补和对接;
  二、法律层面。大规模地引入在美国等发达国家已经证明行之有效或已经被普遍遵守的知识产权纠纷仲裁机制,减少美国创新企业在相关技术法规上的学习成本和交易成本,迅速消解美国创新企业担心将技术输入中国进行大规模生产后泄露商业秘密的隐忧;
  三、项目筛选与融资层面。建立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关权威机构对接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帮助中国企业家准确有效地查询、验证、发现和筛选具有潜在商业价值的专利,从而克服高科技创新业中普遍存在的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障碍,减少误判带来的巨大损失,消除中国引入人才和技术中存在的技术、商业和法律隐患;
  四、战略合作层面。改变中国企业家过去仅仅对美国创新企业进行“财务投资”的保守模式,而改为对美国创新企业以产业规模进行配套对接的“战略投资”模式,以便充分利用中国制造业既有的优势,推进以明确产品制造为导向的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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