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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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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涉命案嫌疑的王林因为陈有西律师的介入,有了逆袭的可能。少林寺在释永信被实名举报后,也以“有人恶意侮辱诽谤”为由报了案。网上主要的趋势却是“宁可信其有”,对王林、释永信讨伐不止。
  过去,人们都在等着央视发声,但这次不一样了,因为央视早在2013年报道王林涉嫌“七宗罪”,而其中第一条“非法持有枪支”,被新京报在2015年7月8日报道:萍乡市公安局认定证据不足。所以,两个“大师”的身上,比以往有了更多的谜团,对众说纷纭的舆论场也有了一次真正意义上的考验。
  考验之一:法律的审理与舆论的审判,究竟哪个更重要?在王林身上,曾经有过法律的判决:王林27岁时,就因犯诈骗罪获刑七年。蹲了六年监狱后,王林又因骗管教越狱而加刑三年。王林与徒弟的官司也曾经过两级法院审结,判定邹勇败诉。后来又有消息称,王林妻子报案指黄钰刚等冒充中央领导诈骗610万元。
  案件的扑朔迷离需要相关机关调查,有罪与否需要法庭审判。在这个时候,舆论应该持有的态度就是不要先做舆论审判,更不能妄下结论,及干扰法律程序,以免既对不起当事人,同时也将自己置于一个先入为主,最后无法面对真相的尴尬地位。
  考验之二:媒体对待公民涉嫌犯罪应该有什么态度和立场?公民涉嫌犯罪甚至被采取强制措施,不论他是公知、大V、律师、大师,也不论案情涉及嫖娼诈骗还是寻讯滋事,都应该由司法部门逐一查证、按程序办理。媒体抢先曝光甚至直接让嫌疑人出镜头认罪和讲述心路历程,其实是媒体对法律的蔑视。媒体在法律意义上只是一个舆论平台,客观公正是最基本的职业操守。现在媒体不仅为贪官洗白,还为利益集团出面站边,对自身形象和社会公信力,都是莫大的伤害。
  考验之三:每一个公民在媒体、道德、自己和法律面前,该如何选择?王林和释永信都是大师名人,现在都面临法律与公众舆论的双重压力。作为公民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判断,也应该有自己的思考,发表自己的看法。但是,绝不能简单地相信媒体舆论,也不能相信自己固有的思维定式,而应该相信法律,相信事实真相。只有这样了,才对得起他人,也对得起自己。我们常说,要让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体现法律的公平,就应该对每一个案件有一份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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