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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来涉企收费情况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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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发布第三方评估报告,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国办发〔2014〕30号,以下简称30号文件)颁布一年来的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在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组织协调和督促推动下,30号文件落实成效明显,取得了六项重大成果
  一是创新性地建立了目录清单制度,给涉企收费套上“金箍圈”。很多企业和专家提出,涉企收费清单制度建立是落实30号文件的最重要成果之一,是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创新性做法,有利于企业明明白白缴费,对推进涉企收费改革、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发展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得到社会各界普遍好评。来自各级政府部门的网站信息显示,全国和31个省区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均已在2015年1月底前对外公布。其中,全国政府性基金25项,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85项,各省区市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0―25项不等。
  二是收费减免力度空前,企业得到实惠。调查中,企业对国务院出台的普遍性降费措施给予高度评价,认为30号文件印发后,各级政府明显加大了收费减免的力度,为激发市场活力和促进创新创业提供了新的动力。根据联席会议统计数据,2014年中央层面实施取消或暂停征收企业12项收费,对小微企业免征47项收费等多项措施,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400多亿元;各地区取消、停征、减免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共计600余项,每年可减轻企业负担超过1000亿元。
  三是负担调查和举报机制得到强化,企业反映问题有了新的通道。企业普遍反映,30号文件印发后,联席会议及各级减负工作机制积极通过调查举报工作为企业反映问题提供新的通道。多家参与工信部企业负担在线调查的企业提出,反映的问题得到积极回应和妥善解决,一些短期难以解决的问题也建立了后续沟通机制。2014年8月后,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各级减负工作机构在其网站上分别公布了全国和各省市减轻企业负担举报电话和邮箱。根据对投诉企业的调查,投诉案件均按程序办理,一些违规收费的地区和部门已取消了相关收费项目,并将前期收取的费用退还企业,企业对此给予高度评价。
  四是政策宣传有声有色,关心支持企业发展的舆论氛围日趋浓烈。企业反映,30号文件印发后,各级政府对惠企政策的宣传培训力度明显增强,企业对惠企减负政策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联席会议工作报告显示,2014年11月联席会议组织了第三届全国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开通到市县,会议覆盖面空前。工信部还组织编印了《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解答》并向企业免费发放。部分省市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活动。湖南、安徽等省组织开展了政策宣传周和培训活动,天津、江苏等省市还建立了“减负网”和服务平台,成为企业了解政策的重要窗口。
  五是专项治理和督查工作取得实效,有效遏制了乱收费行为。企业对联席会议组织的各项整治和督查工作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成效突出,特别是联席会议查处和曝光典型案例,有力震慑了乱收费行为,向企业乱伸的手明显收敛。企业反映,经过整治,一些重点领域的涉企收费行为得到规范,如进出口领域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明显减少,涉及能源资源的乱收费得到有效遏制,银行机构在清单管理、收费公开方面有了改善。各省市结合区域实际开展收费整治,也取得了明显成效,山西、内蒙古等多个省份煤炭企业反映收费项目大幅压缩,过路过桥费明显减少,企业负担得到缓解。企业还反映,审计部门开展涉企收费政策落实跟踪审计工作,通过揭露和查处违规收费行为,有效推动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
  六是减负工作机制得到完善,为企业服务的队伍日益壮大。企业反映,在联席会议推动下,各地区、各部门为企业服务的氛围更趋浓烈,企业普遍感受到有“娘家人”在为自己撑腰,发展实体经济的信心得到加强。联席会议工作报告显示,为加强组织保障,工信部牵头的联席会议完善了工作机制,增加了成员单位,制定了新的议事工作规程,强化了办公室力量;多个地区由省领导亲自挂帅,加强了省级减轻企业负担协调机制建设,调整充实了人员队伍,强化了为企业服务的工作体系。
  二、尽管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但由于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对一些领域和地区涉企收费问题的反映更加强烈,需要在落实30号文件过程中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
  一是个别部门和地区涉企收费存在公示不到位、不彻底现象。企业反映,个别部门和地区收费目录清单存在格式、内容、标准等方面不规范、不全面、不明晰问题,难以准确查找并理解相关政策,难以判断收费标准是否合规,距离“明明白白”缴费目标还存在一定差距,影响了清单公示的效果。
  二是部分收费项目需要进一步改革规范。企业普遍反映,隐性及强制性质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已成为加重企业负担的突出问题。一些中介机构借助审批、检验、评审工作,强制企业接受有偿服务,企业要为此付出大量的人力、时间和其他管理成本,强烈呼吁政府进行规范整治,切断中介机构与行政审批的联系。同时,在现有涉企行政性事业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中,仍有一些收费项目要根据新形势需要进行规范调整或降低标准。一些专家还建议,对各地设立的价格调节基金进一步规范,理顺其与政府性基金的关系。
  三是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现象仍时有发生。企业反映,个别地区和部门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借大型活动、公益慈善等名义要求企业捐赠赞助,强制企业订购报刊杂志等现象仍然存在;还有个别地区设立了服务重点行业的机构,要求企业承担本应由财政承担的管理工作经费。此外,企业还反映,个别地区和部门在执法过程中以罚代管,处罚的程序、原因和标准较随意,甚至可以讨价还价,严重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和政府的公信力。
  四是涉及垄断领域的收费行为有待整治。银行收费是企业反映较为集中的领域,企业认为银行收费不够透明,“七不准、四公开”规定没有真正得到落实。贷款时仍变相征收咨询费、顾问费、培训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没有土地抵押的企业必须通过担保公司缴纳高达2―5的担保费。并且银行多通过承兑汇票形式增加企业的融资成本,很多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高达15%―20%,强烈呼吁予以规范。企业还反映,电力、港口、进出口等领域存在垄断收费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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