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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税收代理实务”教学改革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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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高职会计专业学生的就业主要面向中小企业,这类企业需要懂经济业务会计处理又熟悉行业相关的税收法规条例、能办理纳税业务的会计人才,税收代理实务课程培养学生的代理记账、纳税申报等能力,高职会计专业有必要从整合教学内容、提升师资力量、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入手对本课程进行改革,增强学生实践应用能力。
  关键词:高职院校;税收代理实务;教学改革
  中图分类号:G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23.094
  作为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税收与国民经济、群众生活的联系越来越密切,我国税法体系里都是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稳定性受到影响,很多法规的调整是出于政府对于经济、社会运行的调控目的,而且变动频繁,从1993年的分税制、内外企业所得税法合并、从2009年至2016年的营改增,2018年个人所得税的综合所得制改革,国家为了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新产业和深化供给侧改革,推行金税三期工程,将国地税管理机构合并,在之前的课程教学中,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实践或实训已不能适应当前的税务环境。高职教育以培养实践运用型人才为目标,其如何改革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法,调整教学重难点,已经迫在眉睫。
  1 课程重要性
  1.1 综合性
  税收代理实务是高职会计专业的一门专业课,运用基础会计、初级财务会计、税法等专业核心课知识,判断企业经济业务性质,按照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等规定,从财务角度反映企业经营情况,提供纳税申报和财务会计报表等。它需要综合运用会计税法知识,比如在做会计分录时,只有掌握增值税法规条例和会计准则制度,才能保证增值税业务相关分录的准确性。
  1.2 企业岗位的需求
  根据历届毕业生的就业去向情况,高职会计专业学生大多应聘进入中小企业工作,担任会计助理、审计助理、出纳等。由于中小企业规模较小、业务量也不大,通常不会配备专门的税务人员,而是由中小企业的会计人员来兼任涉税工作,所以高职会计专业学生除了应具备基本的记账能力外,还应该熟悉税款的计算、纳税申报、纳税审查等工作。
  1.3 灵活性
  在企业实际运用中,税法条例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具体问题具体运用,在教学中要让学生灵活掌握。比如流转税,学生要结合不同企业不同的业务性质采用不同的税率或计算方法,企业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固定资产时税率的选择,企业所得税的应付税款法和债务法的使用等等。涉税业务本身具有较高的难度,要有一定的理论知识,再进行实践操作。
  2 税收代理实务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2.1 政策变化快,教材更新慢
  我国税收法律和会计解释不断的修改和完善,要求税收代理实务课程必须随之更新。仅营改增,涉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务机关的发文近400个,但是因为教材从修订到出版需经过一定的时间,所以课堂上使用的教材总有一些内容已经不适应当下情况,部分内容失效、无用,一些例题或习题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教师讲课时要对一些知识内容按最新政策进行调整,这不仅加重了教师的备课负担,也增加了学生学习税收代理实务的难度,影响了学习积极性和效果。
  2.2 学生学习能力薄弱,教学方法单一
  高职院校的学生对理论学习理解能力相对薄弱,而税收代理实务涉及的税种很多,计算复杂,难点较多,课程内容与学生的日常生活不太相关关,这对学生来说,理解和实践起来有一定的难度。在课堂教学上,税收代理实务课程基本是教师讲授知识内容,学生机械接受税法条例和计算公式,学生没有积极参与到课堂教学中,师生之间信息传递不畅,学生是可以通过搜索互联网信息来解决碰到的实际问题,但是互联网的海量信息,有失效,有错误,学生没有办法分辨信息的真伪。
  2.3 理论教学偏多,实践环节较少
  税收代理实务主要对各个税种的法律条款及计算方法的讲解,内容枯燥无味,知识点多而复杂,会讲解税务登记、税种认定、部分纳税申报表的编制等,因教育经费有限,校内实训基础缺乏税务软件,学生无法进行模拟实务操作,部分院校即使购买税务软件,由于税法政策变动频繁,没有投入后续经费,升级或更新实训室中的税务软件,使得软件的效用大打折扣,不能达到理想的使用目标。
  2.4 教师的知识和实践水平
  由于税收代理实务课程教师长期在教学一线,较少直接从事涉税实务,因此缺乏相应的涉税实战经验。教师可以通过一些渠道更新知识,但由于税收代理实务课程与会计、税法、财政等课程存在着交叉和重合,税收法律条例、会计准则和會计制度变化快,教师也难想以时时掌握最新的知识内容。在实践教学中,主要通过案例分析法对企业常见税种应纳税额的计算进行讲解和实训,变原来的举例为案例,学生实践以应纳税额的计算为主,但是涉及税法和会计综合业务的处理能力较差。
  3 税收代理实务教学改革方法
  3.1 精选教材,更新教学内容
  教材是教师和学生传递知识的桥梁,高职学生的理论学习能力普遍一般,实践求知欲较高,他们更倾向实践性强、趣味性高的“知识”,那么税收代理实务要选取最新教材,按最新税法条例和会计制度的内容编写,如果条件允许,可以采用最新的权威教材作为辅助,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财务会计》《经济法》,这样才能保证教学内容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也为学生将来参加初级会计考试打下一定的基础。
  3.2 精简业务,提炼实际操作
  高职学生毕业之后多数进入中小型企业,这些企业的纳税业务相对简单,税种相对单一,纳税申报以季报为主,决定税收代理实务教学应该有选择地放弃抽象的税收理论讲解,将重点集中在会计核算、纳税申报等实践操作方面,可以通过复印某企业某月度的原始凭证,如发票、银行回单、对账单、报销单等,以综合大作业形式,指导学生从编制记账凭证、登明细账、总账、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纳税申报等一套代理流程作业。通过实践操作,学生从代理记账、税款的计算、纳税申报表的填写等,使学生熟悉相关会计准则和制度、税收条例,缩短了学生理论知识与实践的距离,提高业务操作能力。
  3.3 增强实践,提高分析能力
  为了加强实践教学效果,校内应该建立纳税申报模拟实践室,配备税务类软件,尽量投入经费更新税务类软件,教师可以对学生进行网上纳税申报操作示范,然后让学生自己动手操作,练习会计核算、发票开具、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等。通过模拟实训,使学生能够掌握税收代理的业务流程,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业务处理能力。
  3.4 锻炼教师,增强教学水平
  鼓励教师利用寒暑假去用人单位实践,体验实际岗位的工作职责,去税务师事务所挂职锻炼,掌握最前沿的代理实务操作要点,掌握实践操作技巧,教师要经常登录权威网站,如国家税务总局网站,随时注意收集时事政策信息,拓展学生的视野,引导学生浏览时事要闻,扩展知识面。教师知识的更新和完善离不开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教师应到企业进行相关的实务操作经历,在教学中更好地融入实践性内容。
  4 结束语
  税收法律条例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变动较多,从教学的角度来看,税收代理实务似乎不仅仅是法律,而是涉及到多个学科的综合学科。税收代理实务的教学现状反映了一些高职院校教学中的共性问题,作为实践性很强的税收代理实务课程如何实现产教学一体化,如何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是需要长期研究的课题。
  参考文献
  [1]郭悦超.“营改增”背景下高职院校税法教学改革探析[J].山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2016,(9).
  [2]黄桃红.基于校企合作的高职税法课程实践能力培养探究[J].黄冈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8,(10).
  [3]吴建,程莹.财经类专业“税法”课程教学效果优化研究[J].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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