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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智慧城市建设商业模式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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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智慧城市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系统,完全靠政府财政投入是不可想象的。如何更好地运用市场机制已成为当前智慧城市的迫切问题。本文在总结国内外智慧城市建设运维模式现状的基础上,客观分析宁波智慧城市建设运维模式存在问题,针对宁波城市建设运维商业模式市场化提升提出一些建议。
  【关键词】智慧城市 商业模式 市场化 匹配优化
  智慧城市的系统非常庞大,如何使系统具有自我造血能力比系统的建设显得更为重要。智慧城市商业模式是智慧城市从建设开始,到系统稳定运行,再到可持续生存和发展,所获得资金、人才、技术、组织管理等有效资源支持的方式、办法和途径。智慧城市建设要可持续发展,亟需建立有效的商业模式,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进入智慧城市建设领域,解决智慧城市建设主体单一、盈利困难等问题。
  1宁波智慧城市商业模式的现状
  1.1政府投入建设运维
  此类模式的系统,所有权归政府所有,建设运维的所有经费均由政府承担。智慧物流云平台、81890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智慧城管平台、智慧交通云平台、交通警察控制系统、智慧医疗系统等系统建设运维由财政承担。
  1.2政府和国企共同投入
  此类模式的系统,建设运维的主体是国企,所有权归国企,政府通过建设经费或建设运维补贴形式进行投入。宁波四方物流市场、智慧电子口岸监管平台、公交车运营管理系统等采用该模式。
  1.3政府购买服务模式
  此类模式称之为BT(建设-转移),多以BOT模式(建设-经营-转移)出现。出租车运营管理系统、鄞州区统一视频资源项目、智慧危险品物流监管平台等等采用该模式。
  1.4企业投入商业化运作
  此类模式的系统,完全由企业投入建设和运维,企业通过向被服务对象(政府、企业或个人)收取服务费进行盈利。奥林科技大掌柜物流电子商务云计算平台、百富智慧物流电子商务平台、中远供应链综合服务信息化平台、宁波港集卡车电子标签应用等宁波市产业服务平台采用该模式。
  1.5运营公司运作
  该模式类似于厦门的做法,成立智慧城市运营公司,专业化负责智慧城市的建设运维。镇海区组建镇海智慧城市运营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该区智慧城市的建设与运维;江北区发改委成立宁波江北天盾智慧视频管理有限公司,对视频监控资源进行统一管理和运维;梅山保税港区与第三方共同设立智慧管网运营公司,开展城市运行的建设和运维。
  通过以上情況得知,目前除了在智慧物流的一些应用系统中有第三方以市场化模式独立建设运维外,其它政务类和民生类系统的运维大多以政府投入、政府BOT、政府与第三方合作等政府主体商业模式在运行。
  2宁波智慧城市商业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市场化程度低,盈利模式尚未形成
  虽然有些系统采用了BOT、融资租赁等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但这些资金的归还也还是主要依赖政府财政的分期偿付,它们仍是政府投入的变种,只是在时间上缓冲了财政的压力,但并没有从根本上实现商业模式的市场化突破。
  2.2建设运营的本土服务能力不强
  智慧城市建设需要有一批专业服务能力强、市场竞争力大、按照市场化机制运作运营服务主体。但目前宁波本土企业数量不多、企业规模不大,管理和服务的经验欠缺,整合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和聚合服务的能力不强,运作成本相对较高,市场竞争力较弱。
  2.3对商业模式的重视不够、管理者意识不强
  宁波无论是已投入或即将投入运行的系统,在商业模式市场化方面均没有相关的考核指标,造成其牵头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对商业模式重视程度不够、探索市场化的意识不强,智慧城市生存发展的商业生态环境形成进程缓慢。
  3提高商业模式市场化程度的措施建议
  3.1采取集约模式提升数据资源支撑能力
  通过集约模式提升为建立市场化商业模式提供有效数据资源的能力。以“宁波政务云数据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设运维为切入点,把数据资源的整合、协同,数据挖掘、商业价值开发作为重点,逐步实现两个目标。一是在“中心”的职能上,逐步使其成为宁波“政务类”、“民生类”、“产业类”智慧城市的数据源,为政府部门、产业企业提供“有偿数据服务”,初步形成宁波的“数据有偿服务”模式。二是在“中心”的商业模式上,制定“中心”商业模式发展规划,逐步从完全政府主导,到政府+市场合作,再到完全市场主导,为下一步公司化运作奠定好基础。
  3.2组建专业化服务公司,提升本土服务能力
  组建“宁波信息集团”,可下属若干个子公司,分别服务不同类型的智慧系统,如“宁波信息集团”大数据公司、智能卡技术公司、城市物联网公司、交通信息技术公司、卫星定位技术服务公司、软件系统服务公司、无线城市运营公司等,随着智慧城市的推出,不断完善集团的服务业务。
  “宁波信息集团”完全市场化运行,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成长期给予适当的补贴作为扶持,集团可通过“有偿数据”和“有偿服务”,从政府、企业及公众获得盈利,也可通过“盈利模式开发”进行商业开发。
  3.3建立运维绩效评估体系
  建立和实施宁波智慧城市运维逐阶段递进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并将评估结果作为部门及领导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下个运维周期经费及补贴的主要依据。
  逐阶段递进的评估指标体系,可根据智慧城市的类型以及实施市场化商业模式的难易程度进行分类评估,依此确定运维经费财政投入递减方式,实现商业模式逐步由政府主导到市场化的科学过渡。
  初级阶段。政务类的系统可采用政府投资第三方建设运维、BOT模式、BOO模式或第三方投资建设运维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民生应用类可采用第三方投资政府购买服务或公众付费+政府部分补贴等模式。产业应用类可采用第三方投资+政府购买服务模式。中远期阶段。政务类的系统可采用政府投资第三方建设运维模式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民生应用类和产业应用类可采用第三方投资社会公众付费等模式。
  参考文献:
  [1]杨会华,樊耀东.智慧城市典型商业模式分析和选择[J].移动通信,2013(3-4):26-28.
  [2]彭继东.国内外智慧城市建设模式研究[D].吉林大学,2012.74-76.
  宁波市软科学项目资助:宁波智慧城市建设商业模式创新研究(2015A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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