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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放管服”背景下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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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提出,要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要进一步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减少中央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放管服”相关政策应运而生,本文结合财政部和教育部出台的一系列文件,就如何推进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构建富有效率的管理模式进行论述,为新形势下高校内涵式发展提供思路。
  【关键词】“放管服”背景 高校管理 国有资产
  引言:2017年3月31日教育部、中央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7]7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加快推进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对于高校来说,《意见》的颁布意味着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学科专业、编制、岗位、进人用人、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经费使用等方面将进一步向地方和高校放权,给高校松绑减负、简除烦苛,高校将拥有更大的办学自主权。高校国有资产是各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物质基础,《意见》的出台对于加强高校国有资产管理,让资产更有效的运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放管服”背景下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定位
  高等学校国有资产,是指高等学校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包括用国家财政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无偿调拨给高校的资产、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接受捐赠等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其他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变,高校规模不断扩大,高校国有资产在数量、规模上快速增加,客观上需要更多的自主权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结合《意见》要求,将“放管服”理念融合在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中,明确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定位,对于优化办学资源配置、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高效运作、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等具有重要意义。
  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目标是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增值,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定位,就是高校围绕这一目标对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收益和处置进行管理。
  二、“放管服”背景下高校国有资产管理要点
  (一)做好资产管理权限下放工作
  1、在资产处置和处置收益管理环节放权。《意见》颁布后,财政部发布了《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补充规定》(财资〔2017〕72号),教育部发布了《关于规范和加强直属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17〕9号)。文件明确规定对于已达使用年限并且应淘汰报废的固定资产,授权高校自主处置,处置结果于每季度终了后10个工作日内报教育部备案。对于未达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一次性处置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1500万元以下的,由高校审批后10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文件及相关资料报教育部,教育部审核后报财政部备案;一次性处置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1500万元以上(含1500万元)的,由高校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批,教育部审批后将批復文件报财政部备案。高校依照具体情况制定资产处置实施细则,大大简化了固定资产报废报批报备的工作程序,减轻了高校资产管理部门上报工作量,提高了工作效率。另外,将已达年限且应淘汰报废固定资产处置收益由上缴国库改为留归高校纳入预算,统一管理,也极大的提高了高校资产管理的积极性。
  2、在科技成果评估备案环节放权。高校科技成果资产评估备案工作,改为授权高校负责,高校结合自身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实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科技成果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操作细则,并对校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备案流程的缩短简化了备案管理工作,提高了备案效率,促进了科技成果转化。同时,高校必须规范科技成果资产评估机构的选聘工作,严格审核科技成果资产评估各项资料,完善资产评估档案管理,切实做好科技成果资产评估备案工作。
  (二)加强监督管理工作
  1、强化高校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有效使用。学校应建立国有资产使用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各资产使用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资产管理责任人,按照《意见》要求修订《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资产处置实施细则》等制度,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各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岗位分离的国有资产购置、验收、入账、保管、领用、使用、维护等使用管理制度,相互制约,规范资产的日常管理,并建立定期清查盘点制度,做到资产家底清楚,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设备管理部门还应建立大型贵重精密仪器使用制度,做到贵重精密仪器对外开放、有偿使用、责任到人。校国资委代表学校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检查制度,对全校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统一监督检查。建立纪委监察、审计、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分别发挥监督管理职能,对事前、事中、事后进行全方位监督,用制度为“放管服”改革保驾护航。
  2、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建立长效机制。首先,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应遵循资产的安全完整与绩效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利用国有资产年度决算报告、资产专项报告、财务会计报告、资产统计信息、资产管理信息化数据库等资料,科学考核评价本校国有资产管理效益。其次,学校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也应建立归口范围内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和考核体系,真实反映和评价本部门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绩效。第三,学校应建立长效机制,将分类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绩效考核与预算考评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的效率和效益,并利用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的重要依据。
  3、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加快财政预算执行进度,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预算编制是财务核算工作的起点,也是高校进行各项财务活动的前提和依据。做好高等学校预算管理,将资产配置管理职能嵌入预算流程,增强预算管控能力,有利于提高高校资金使用效益,合理配置高校有限资源。学校各单位在购置资产前,应当充分考虑本单位资产存量状况,减少重复采购,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通过预算管理系统,对学校和各单位资产配置进行全方位预算分析,通过比较实际执行结果与预算目标,确定差异额及差异原因,采取适当的矫正措施,为下一年的预算提供借鉴。   (三)结合学校特点做好服务
  1、建立统一完善的国有资产信息平台。2014年教育部发布《关于按财政部要求做好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二期)有关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14]186号),明确要求推进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产管理动态化、预算编制科学化。但是实际工作中许多高校虽已建立国有资产信息系统,但没有一个统一的资产管理系统,各资产实物管理部门分别使用自己的管理软件,存在信息孤岛现象,数据传输滞后,相关部门不能实时共享资产数据。因此,必须整合学校内各个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统一的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平台,做好仪器设备、公房、家具、图书、文物陈列品等子系统与国有资产信息系统对接,破除信息孤岛,实现各类资产信息的网络共享,使资产管理部门、财务核算部门、预算部门都能共享信息,达到资产的动态管理,真正做到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为学校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2、学校设立科研财务助理岗位,服务于科研经费预算、科研财务报销、科研项目结题审计等工作,方便各部门和科研人员对科研项目的管理与执行。加强人员培訓,普及科研管理制度,使其熟悉学校科研经费上账的要求和全部流程,能够撰写详细计划为所在单位科研人员提供经费上账服务,解答科研人员在预算填报、科研经费报销、设备购置与处置过程中的问题,及时有效为科研人员提供专业化的财务服务。
  3、财务部门设立服务专员,到学校各单位宣讲财经法律法规、财务和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对“放管服”政策进行深度解读。服务专员可由财务部门业务骨干担任,了解对口服务单位财务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供咨询服务;收集对口服务单位对学校财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通报学校财务状况、财务工作动态及其他相关信息;了解对口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运行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财务部门定期召开工作研究会,切实解决师生员工有关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要求。
  结论:综上所述,基于“放管服”背景下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研究,着眼于深化高校国有资产管理改革,增强高校责任意识,提高资产管理效率。通过做好资产管理权限下放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工作、结合学校特点做好服务三方面,对如何推动高校国有资产管理进行论述,希望能为相关工作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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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简介:刘轶齐,(1975年9月—),女,汉族,湖北武汉人,现供职于武汉大学财务部,管理学硕士,研究方向:高校财务管理、资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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