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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途径探索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李方全

  【摘要】   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工作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资本提升投资效率的重要保证,因此,国有企业及国资监管的参与者需要不断探索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途径。目前,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方法依然存在薄弱点和不足之处,审计监督的具体制度及标准有待完善。通过防范内审机构风险、进一步明确内审监督内容等途径,可以确保国有企业、国有资本资产的健康持续运转。
  【关键词】   国有企业;审计监督;途径
  【中图分类号】   F239   【文獻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5812(2020)04-0028-04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中坚力量,对稳定就业、促进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着极大的推动作用。但是,伴随着内部组织层级的复杂化、管理人员道德风险、外部环境因素复杂化等一系列新变化,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风险时有发生,对国有企业的健康可持续运转产生了不利影响。因此,国有企业需要明确自身的审计监督现状及监管方法,同时进一步探讨和研究审计监督的风险及其成因,探索强化和完善国有企业审计监督环节的有效途径,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一、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现状及监管方法
  (一)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方法需要改进和创新。目前,国有企业审计工作的监督方法依然有待完善。具体而言,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阐述其现状:
  1.需要加速创新推进对审计监督方法的探索。国有企业是国家落实宏观经济政策的重要载体,对国民经济做出了重要贡献。要使国有企业审计监督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监督重点更加符合企业的现实情况,适应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需要,保障国有企业审计工作的高质量推进,还有很多方面的工作需要关注和重视。
  2.审计监督方法依然存在薄弱点和不足之处。由于受到历史沿袭、制度体系等诸多因素影响,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体系尚未实现全面性、科学性的转变,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方法仍然存在一定的不足,同时审计关键环节的监督薄弱点还未得到全面强化,企业部门、分支机构间的经济责任不明确、难以清晰区分,继而对国有企业的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产生了不良影响。例如,有的分支机构在审计监督的过程中,依然沿用传统的审计监督流程,没有进行合理的精简和调整,审计监督的环节冗杂、质量提升空间有限,无法保障审计监督工作的及时性。
  3.国有企业审计监督方法的效率还需进一步提升。由于国有企业的审计工作主要是针对国有资产、经济责任的审计和核查,审计主体的范围复杂,审计工作量较大,需要进一步提升审计监督工作的效率,有侧重点地改进和完善审计监督方法,同时以“重大性、合规性”为原则,确保国有企业的重大事件能够受到审计强有力的监督。例如,针对部门经济责任,国有企业内部不仅要依赖于原有的管理层级来进行审计监督,还要建立起部门间一对一、一对多的监督网络,使得部门经济责任能够受到全覆盖的审查和监控,确保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力度的进一步提升。
  (二)完善国有企业审计监督的具体制度及标准。审计监督是国有企业健康运转、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最后一道防火墙。为改善监督方法,国有企业需要及时完善审计监督工作的具体制度及标准,以确保企业内部审计、国家审计的高质量开展。
  1.国有企业需要进一步完善审计监督的具体标准。国有企业应及时研究和探讨国家审计机关出台的最新文件和规范,设计和完善适合企业实际情况的国有资产、资本监督流程,从而对国有资产、资源以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实现更加全面、规范的审查和调查,最终实现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经济责任最大化。同时,国有企业在进行内部审计和接受国家审计的过程中,要在事前、事中建立起有针对性的监督流程标准,并符合企业制度、审计法律法规、国家审计的监督流程标准。
  2.国有企业应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中的监督内容,兼顾到多方面,包括国有资本投资情况监督、国有资产审计情况监督和企业部门及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监督,同时要确保能够在制度内容中明确指出审计的监督范围,使审计监督具有足够的执行力、制度支持坚实。
  (三)进一步识别审计监督的内容分类。进一步识别审计监督的内容分类,是国有企业强化审计监督环节的途径,同时也有助于国有企业切实提升审计质量、审计成果价值。
  1.需要明确审计监督在国有企业内部的具体内容。所谓国有企业内部的审计监督,主要是指对企业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产权转移、企业改制以及企业风险业务等方面的监督和调查,可以依据审计监督的主体对象区分为企业管理者行为、企业经济活动两大类。企业需要对管理者行为进行审计方面的监督,同时还要对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的内部经济活动进行审查,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职能作用。也就是说,国有企业需要充分掌握审计监督的内容,从而发挥审计监督全过程的权威性、科学性,充分提升审计成果的质量以及成果转化效率。
  2.需要识别国有企业审计全过程、审计监督环节的关键节点。作为国有企业审计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审计工作的责任边界、国资控股公司的审计监督以及具体的审计监督机构,都要落实具体的国家规定和规范,保障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工作的独立性。另外,针对审计工作的责任边界,国有企业分支机构或子公司的审计监督职责是隶属于国有资产审计范围内的,这就要求在国有资产审计过程中要切实监控国有投资的去向、实际财务状况,以防范国有资产、资本的流失风险。
  (四)拓宽审计监督的方法思路。尽管传统的国有资产审计调查方法已经经历了长期的实践检验,但是针对目前国有企业所有权结构、股权结构的复杂化转变,加之国有企业的经济活动愈加复杂,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方法需要拓展思路和提升效率。
  1.可以从风险预警方面拓宽思路,在国有资产审计监督过程中落实风险责任的识别和调查,以国资控股公司为主要审计监督对象,同时以监督国有资产的健康运转为导向,通过对国资控股公司的股权审计、风险责任审计,实现监督国有资产风险管控工作的职能。   2.可以从绩效审计方面拓宽思路,不断完善国有企业的绩效审计指标体系,逐步确立国有资产的经营回报率、社会贡献率、资本增值率等各项基本指标,充分反映国有资产的运营情况。
  二、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风险及成因
  (一)审计监督难度风险。由于受到国有企业组织结构变化、制度改革、重组活动以及股权结构优化等一系列经济活动的影响,国有企业的审计流程日趋复杂化,同时针对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难度也在增大,加大了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风险。具体而言,审计监督难度风险的成因和内容可以从以下三方面阐述:
  1.審计范围变化所致的审计监督难度风险。由于众多大中型国有企业在长期发展之后形成了产权结构复杂、产业结构复杂的特征,针对国有企业的审计调查工作不再仅仅局限于对财务收支情况的审查,而是转变为对国有资本运营情况、国有资产投入运转情况以及国有企业各管理单元履责情况等方面的审查,这无疑对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专业性、效率性要求,影响了对审计监督关键节点的识别,在某种程度上增大了审计监督工作的难度。
  2.审计人员的适应性不足所致的审计监督难度风险。由于绝大部分国有企业都跨多个产业运营,产业分布广、投资现实情况复杂,企业各分支机构的经济事件具有复杂性,审计工作量庞大,对国有企业的审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专业性要求。如果审计人员无法及时“吃透、适应”被审计单位的业务特点、业务流程及行业地域特性,那么国有企业的审计质量就难以保障,最终增大了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工作的难度。
  3.审计目标不清晰所致的审计监督难度风险。由于国有企业审计范围的特殊性,确定审计目标不仅仅要满足审计的要求,如审计财务预算目标的达成情况等,同时还要兼顾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有企业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等方面的目标,审计目标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审计监督的具体方向过于宽泛,增大了国有企业审计的监督难度风险。
  (二)审计监督的方法应用、内容识别风险。尽管针对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机构已经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但是审计监督方法在国有企业的应用层面、监督内容识别层面依然存在风险,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1.审计监督方法的内容识别风险。由于国有企业在进行审计监督的过程中过于重视传统财务收支合规合法性的审查,进而对审计监督的内容出现了不同程度的片面认识,对识别审计监督的内容存在误区,最终对企业审计监督的全面性产生了不利影响。例如,在个别审计监督案例中,针对内控审计、国有资本投资效率审计存在一定程度的监督缺失,不利于企业审计成果的高效转化。
  2.审计监督方法的应用效率风险。由于国有企业的组织结构调整日益复杂,加之各类型国有企业的经济成分不同,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工作的方法运用过程存在低效率问题,例如,由于个别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呈现出“99∶1”的情况,极小部分的非国有控股股份却存在很大的审计难度,同时由于审计监督工作投入的资源过于粗放、投入方向不够明确,国有企业运用审计监督方法的投入与产出比率不高,会对审计工作的效率产生不利影响。
  3.审计监督方法的迭代风险。由于国有企业在不断改善审计技术、提升审计信息化程度,国家审计以及企业内部审计都在应用先进的审计监督方法,以寻求审计质量的提升、审计目标的快速实现。但是,审计监督方法的迭代过程难免会出现更新过快、适应性不强等问题,如审计监督方法不能及时发掘自身的不足,那么对新型审计监督方法的运用未必能够达到原有的审计目标。
  (三)内审机构风险。内审机构风险是当前国有企业审计监督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国有企业的健康运作会产生极大的不利影响。
  1.内审机构的独立性风险。内审机构大多由财务部门拆分而来,内审机构的监督行为、调查行为不够充分独立,对内审机构的监督职能造成一定程度的削弱。同时企业内审机构的信息获取权等相关权限的覆盖面不够广泛、依然存在受限权限,难以独立发挥内审机构的监督职能。
  2.企业内审机构的组织层级风险。尽管内审机构相对于平级的部门而言属于独立的分立机构,但是其组织层级设计依然受控于企业高层领导,也就是说,内审机构的意识行为难免会受到高层意识的一定影响,内审机构的组织层级风险时有发生,如企业高层领导可能直接按自身意志决定审计监督的重点内容,使得内审机构的审计职能、监督职能得不到有效发挥。
  另外,正是由于内审机构存在独立性风险、组织层级风险,国家审计机关在针对国有企业进行国家审计的过程中,可能会获得相对而言价值不高的审计调查信息,继而无法及时发掘国有资产的运转问题、国有资本的投资风险问题,最终无法发挥出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工作的真实效益。
  (四)审计成果运用风险。企业审计成果的运用效率和转化效率是影响国有企业审计质量的重要节点,但是,目前个别国有企业在审计成果运用方面依然存在风险,审计监督工作在审计成果转化方面的不足,是造成国有企业审计监督风险的成因之一。
  1.对审计监督成果的认识程度有限。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国家审计都会由相关机构及部门出具审计报告,然而,国有企业对审计报告的认识程度往往很难达到审计监督成果转化的要求。个别国有企业对审计报告的重视程度不足,加之国有企业不能及时“消化”审计报告所指出的企业内控问题、预算绩效问题等,审计监督成果的转化程度不高,审计监督工作无法对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业务运行发挥出充分的规范调整职能。
  2.审计监督成果的事后追踪落实不到位。针对国有企业在审计监督过程中揭露的管理薄弱点、审计风险点,国有企业的内审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并不能及时地在事后进行跟进,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问题屡审屡犯的现象时有发生,无法保障审计监督的真实效用,最终对国有企业审计质量的提升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
  三、强化和完善国有企业审计监督环节的有效途径
  (一)防范内审机构风险。防范国有企业内审机构中存在的风险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1.确保内审机构的独立性。国有企业应尽可能地确保内审机构的行为独立、决策独立,从而保证内审监督工作的科学合理性。针对内审机构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国有企业应尽可能地切断内审机构人员构成与企业高层的联系。
  2.夯实内审机构的权限支持。也就是说,内审机构作为内审工作、审计监督工作的参与者,需要充分的权限支持,包括财务审查权限、业务审查权限、绩效管理审查权限、等等,从而确保内审活动的顺利进行,最终确保审计监督职能的充分发挥。
  3.完善内审机构的公开决策机制。针对国有资产、国有资本而言,完善内审机构的公开决策机制,是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重要途径。因此,国有企业应尽可能地规避内审机构决策不科學、不透明的现象。例如,针对个别国有企业直接领导内审机构决策权的现象,企业需要改进决策机制,形成内审机构内人员参与决策、机构外人员监督决策的模式,确保内审机构决策的科学性。
  (二)进一步明确内审监督的内容。要想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真实效用,国有企业需要完善审计监督的内容识别环节。
  1.国有企业需要转变原有的对审计内容的认识。部分国有企业仍存在过于重视传统财务收支合规合法性审查的问题,针对于此,国有企业需要认识到现代企业应当重视的审计监督内容,包括内控审计、预算绩效审计、国有资产审计、国有资本投资审计等。在此基础上,继续对审计监督的内容进行分类,比如,以风险程度进行分类,可以区分为略高风险审计内容、中等风险审计内容、略低风险审计内容,从而促使国有企业方向明确、定位准确地开展审计监督工作。
  2.重点完善对国有资本投资现状、绩效审计方面的监督。针对国有资本投资控股的情况,需要切实增大审计监督力度,也就是说,对国有资本投资现状的了解不再局限于对财务情况的监督和调查,更重要的是对国有企业经营能力、偿债能力、预期发展能力的监督,以防范国有资本流失的风险。针对绩效审计方面的监督,国有企业需要完善自身绩效审计的薄弱点,如绩效指标不健全等,同时,国家审计、社会审计也可以参与到绩效审计的监督过程中,使得各方审计监督力量充分参与到国有企业的绩效管理工作中,充分提升国有企业的绩效管理水平、绩效审计质量。
  (三)拓展审计监督的现场方法、提升审计监督效率。针对大中型国有企业发展规模巨大、产业体系复杂等特征,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工作需要拓展相应的现场审计方法,从而提升审计监督的效率。具体而言,需要审计监督的参与班组人员注重三方面内容:
  1.切实完善审计现场监督的事前布局。由于大中型国有企业的产业体系复杂、业务交叉现象较多,审计监督班组人员需要在开展审计监督工作之前全面掌握企业的基本经济信息,包括企业内控建设状况、企业预算审计建设状况、企业业务布局等,以便审计监督班组人员能够及时进行事前探讨和研究,继而为后期现场审计监督工作的开展提供充分的支持。同时,针对部分国有企业信息化管理系统运用得比较广泛的现状,审计监督班组人员需要预先做好电子数据重点内容的筛选、数据口径的辅助转换等信息调整工作,以提升现场审计监督的效率。
  2.稳固搭建现场审计监督的沟通机制。需要审计监督班组人员及时厘清被审计单位的组织层级、分支关系,以免影响监督效率。在此基础上,审计监督班组人员还要及时联络好相应的机构、子公司、总公司负责人,通过协议流程、约定审计监督内容,有效提升审计监督班组与被审计对象间的沟通效率,最终充分提升现场审计监督的效率。
  3.提升现场审计监督的信息提取效率。由于现场审计监督存在时间有限、班组人员有限等既定的资源投入限制,现场审计监督需要达成“有限的审查发掘尽可能多的问题”的目标。也就是说,在现场审计监督的过程中,需要审计班组人员不断探讨审计重点、发掘审计监督的细节突破点,从而及时获取对审计监督进程有用的信息,保障现场审计监督工作的真实效益。
  (四)切实提升审计监督成果的转化率、利用率。针对审计监督成果转化方面的风险,国有企业需要切实提升审计监督成果的转化率、利用率,具体而言,需要企业领导层重点关注三方面内容:
  1.切实提升企业全员对审计成果的重视程度。这需要国有企业在国家审计报告、内部审计报告的研讨方面加大投入力度,也就是说,国有企业从基层到高层都要重视审计报告中指出的“疑问点、薄弱点”,使得审计成果对企业各项经济活动发挥出规范、引导调整的作用,最终促使审计监督成果迅速内化为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提升。
  2.完善对审计监督成果的常规纠错机制。由于国有企业规模普遍较大、存在管理难度大等现象,审计监督成果中指出的预算绩效问题、内控问题一般很难在短时间内得到解决,因而国有企业需要对这些问题建立起常规纠错机制,通过典型纠错案例研究、不规范经济活动的定期公示等方法,使企业及时察觉、改进和重视审计监督成果。
  3.完善审计监督成果的组织追踪机制。由于审计监督成果存在“事后轻、审完晾”等现象,国有企业需要对审计监督成果及时进行追踪监控,使得企业的管理薄弱点、审计风险点能够及时得到强化和防范。例如,国有企业可以在收到内部审计报告后专设审计监督成果整改小组,肩负起跟进整改不规范经济业务活动的责任,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事后追踪职能。
  (五)强化信息化审计技术的运用。国有企业需要继续强化信息化审计技术的运用。一方面,国有企业需要不断探索高技术、新技术在审计监督工作中的运用,如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以提升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审计人员通过异常数据分析、常规数据分析等方式,可以更加明确审计监督的方向和思路,有助于审计监督工作的高质量开展。另一方面,可以搭建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数据平台。众多国有企业已开始运用信息化财务管理、内控管理系统,国家审计面临的数据审查工作量较大,通过搭建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数据平台可以确实解决这一问题。通过该数据平台,国有企业和国家审计可以建立起相对统一的审计数据口径,最终实现审计监督工作效率的提升。
  四、改进和提升国有企业审计监督质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工作不仅是企业自身亟需“补短板”的内容,同时也是国家开展防范审计监督风险、进一步明确审计监督工作重要性的手段。对已有的审计监督思路和方法进行与时俱进的改进和提升,可以确保审计监督思路的正确性、方法的科学性,以严谨、合规为原则,确保国有企业审计监督程序更加完善、审计监督方法更加先进,使审计监督工作达到预期目的。特别是进一步完善审计监督的事后工作,可以确保审计监督成果的转化,国有企业领导层应重视完善和落实审计监督工作的整改考核机制,推动审计监督成果的进一步转化利用,从而确保国有资产、国有资本的健康运转,确保国有企业健康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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