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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湾区金融产业协同合作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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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虽然近年来面临着内外部环境的困难与挑战,但至今为止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产业仍取得了积极进展与阶段性成就,同时与其他三大湾区相比,依然有着巨大发展空间。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与探索湾区金融产业协同合作对粤港澳地区深化合作、促进地区与国家经济发展和推进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水平有着重要战略意义。从金融业发展现状、区域发展、法律监管与金融市场等方面进行探索,指出粤港澳间金融产业协同发展的重要性,同时也探索分析了协同合作将面临的一些具体挑战与问题,并给出相应建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离不开区域间与各产业间细化合作,充分发挥金融核心作用与整合作用,使金融产业能多角度高视野的为粤港澳一体化发挥支持作用。
  关键词:大湾区;区域合作;金融协同
  1 协同合作的意义
  金融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其本质工作就是对资源进行整合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市场化改革的不断完善,中国的改革开放大业逐渐进入深水区,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也有着越来越紧密的联系,结合其他国家经济崛起历史来看,经济的崛起必然伴随着金融业的成熟与壮大[1]。而如今与中国经济体量的飞速发展相比,我国金融业仍相对薄弱与落后,难以实现其吸引资源、整合资源的目的。一个巨大且飞速发展的经济体不可能也不能没有与之相对应的成熟的金融市场与体制,所以加快发展和完善我国金融体系与金融市场将是大势所趋,而如何对现有金融产业进行改革优化则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随着现阶段各种产业的兴起与创新发展,大小海内外企业对资金的需求与投资要求逐渐呈现出需求总量巨大化,需求种类多样化,个体产品特殊化复杂化等特点,具体来看以佛山东莞为代表的正积极谋求转型升级的传统制造业,以深圳为代表的迅猛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两者都需要多样化、低成本的融资服务与金融产品满足其大体量的资金需求与投资保值需求。而与此同时有着发达的国际金融市场的香港则面临着土地短缺、产业单一等日益尖锐的问题,需要与内地产业加强联系,发挥其大陆地区与世界的桥梁作用,从而进一步发挥香港的竞争优势,提升在金融业的地位。推进两方间合作、探索城市间金融产业之间的协同合作将会是湾区经济打破现阶段发展瓶颈的一条可行之道[2]。
  金融产业协同合作是指将多个经济主体从追求各自独立的产业发展逐步演化为追求各经济主体间产业的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达到双赢互惠目的的过程。产业协同发展可以促进区域内各种产业发展要素的相互补给、高效整合和优化配置,有助于产业发展过程中产生产业关联效应和发挥共生经济效应。粤港澳大湾区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之一,是中国经济走向国际化的桥头堡,凭借其体量、地理位置与金融产业发展状况不仅可以作为一个理想的国际金融市场载体,也有利于更好的发展港澳所现有的国际金融市场的作用,缓解现在格局下香港所面对的转型困境,进一步推进内陆与港澳更加紧密的金融合作,增加整体竞争能力[3]。从而助力“一带一路”建设,促进资本优化配置和产业转型升级,打造世界级城市群,构建新时代下开放型经济金融新体制。
  2 大湾区金融产业发展现状
  根据世界银行的报告,全球60%的经济总量是集中在港口的海湾和它的腹地,世界上75%的大城市,70%的工业资本和人口集中在距离海岸100公里的海岸带范围内。中国的粤港澳大湾区大概人口在6800万,不到全国总人口的5%,但是创造的GDP占全国比重均为11-12%之间,其中工业增加值占比低于11.5%,消费与GDP占比均为12%。就其GDP结构来看粤港澳大湾区正逐步加速过度到服务经济,第三产业地位不断上升,占比65%,而对标其他三大湾区,粤港澳大湾区与世界著名大湾区的经济规模大概在同一个水准,但较之其他三大湾区第三产业占比80%左右来看仍有明显差距,意味着在经济结构与产业布局进行优化后依然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
  从粤港澳大湾区国内金融业发展现状中,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以初步形成产业分工与优势互补,金融产业发展呈现以香港,广州,深圳为中心向外辐射三点连十一城的趋势。就金融业发展情况从2018年统计数据中,深圳、香港、广州三地GDP合计约7.2万亿,是粤港澳大湾区的主要核心城市,且金融业的增加值都达到2000亿元及以上,紧随其后的是东莞、佛山、澳门,整个金融的体量大概在500亿元到200亿元的区间为第二梯队,第三梯队就是中山、珠海、惠州、江门、肇庆,五个城市的金融业增加值不到200亿,从数据上来看大湾区金融发展存在着明显的梯队差异,湾区金融产业实际上现阶段呈现着的是相互独立分散,相对发展不平衡、城市间差距较大的局面。
  从核心城市来看,深圳香港广州三地金融产业也有明显不同,首先香港作为第三大国际金融中心,有着离岸金融市场的特点,也具备完善的金融制度与成熟的金融市场;其次,深圳作为区域性金融中心,有着不逊于上海北京的金融地位,私募与基金风投位居全国前列,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最后,广州作为区域性重要金融节点,对珠三角区域金融业有着举足轻重的带动效应[4]。而从金融产品上来看,在保险方面,保险密度、深度上香港远高于其他,其次是深圳广州;在银行业方面,深圳发展水平最高,珠海香港广州次之;在其他相关第三产业服务上来看,依旧是香港发展水平最高,深圳、广州次之。金融产业发展整体呈现出港深广三个强动点,而其余湾区城市则呈现出相对弱势。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产业正在逐步形成以港广深三点连十一城的局面与香港深圳内外双核心的趋势,但与此同时,我们应注意的是第二三梯队上的城市如佛山东莞等,虽然其城市数量占优,但其金融产业发展与总体经济发展速度上相对落后,在整体合作中处境较为被动。
  而从产业体系上,粤港澳大湾区产业门类非常的完整,分工各有特色,形成具有不同产业优势的地区,广州市产业结构完整,制造业突出的同时金融商贸等第三产业也呈突飞猛进之势,具备交通枢纽、政治枢纽的功能;深圳以金融及高新技术产业为核心;香港以金融貿易与服务为中心;东莞佛山中山珠海以制造业突出;惠州则以石化产业为地方支柱;而江门肇庆两地产业相对薄弱却有着联通粤西的地理位置,目前粤港澳产业已初步形成分工明确与相对优势互补、拥有全产业链的局面[5]。   3 协同合作中存在与面临的挑战
  粤港澳大湾区经济体所包含的“一国”“两制”“三货币”“三税区”局面与它在“一带一路”中海上丝绸之路起点的地位让它有着其他湾区经济所没有的复杂性与牵一发动全身的敏感性,使得大湾区金融产业协同的过程中既充满机遇又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分析当前大湾区金融产业协同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3.1 多币种体系问题
  在现行货币制度下人民币、港币和澳币受制于不同银行、货币体系,其中港币又直接挂钩于美元。三种货币尚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自由流通,三种税区之间又有着不同的税法,其复杂性无疑给资本流通带来了成本与困难。因为货币的不统一与税务方面困难,目前广东与港澳地区之间的经贸往来仍然大比例使用美元结算而非人民币结算,这一方面会带来汇率风险,另一方面也不利于人民币国际化的战略。随着大湾区内金融产业的协同发展,参与金融活动的主体对三种货币的自由流通有着迫切的需求,这必然要求货币层面的协同性随之增强[6]。
  3.2 城市间发展不平衡问题
  现阶段城市间金融产业其突出问题是城市间金融业的不均衡发展、差距过大,虽然粤港澳大湾区以初步形成深港双核心的发展概念但实际上湾区城市间金融发展仍有着较为严重的失衡,只是开始从香港这个单点逐渐转向港深双点,而非理想的以港带深,以深带粤,同时大湾区内地金融产业的配套服务与仍相对不足,区域间协作难以真正展开。
  3.3 利益冲突问题
  随着发展与追赶的速度加快,同时受限于其业务范围的局限性与机构自身定位模糊等问题,港澳与内地金融机构间、内地不同金融机构间逐渐出现业务同质化,协同中的利益冲突开始出现。机构间利益冲突的加剧与可能的恶性竞争不利于信息传递,也会造成资源内耗,难以发挥协作发展中的预期作用。
  3.4 脱实向虚问题
  在大湾区的金融与实体产业方面,虽然金融产业链与实体产业链呈现理论上良好互补与完善态势,但实际上现阶段中金融产业与实体经济已出现了较为严重的脱节乃至金融阻碍实体发展,也并没有很好的支持实体经济创新发展,大量资本在金融产业的体系内“空转”--重融资却不注重用资,持续性的锦上添花“以钱生钱”的热潮与脱实向虚的倾向不仅没有发挥金融产业的最优资源配置与对实体产业的扶持作用,反而开始掠夺与剥离实体经济的发展资本,虽然在近期情况略有好转但整体仍在恶性循环的通道没能脱离
  出去[7]。
  3.5 法律与监管不协同问题
  目前,我国内地现行金融监管体制并不够灵活与完善,对金融机构的产品创新的容忍度较小,监管机构一方面有着过度监管,另一方面却同时存在着监管的缺漏,这不仅导致金融创新成本较高,也导致了投资的不透明,带给了金融犯罪可乘之机。而就其不协同而言,对内主要体现在中央与地方金融监管、金融政策不协同上。对“外”的不协同则不仅是因为港粤澳间法系不同,其深层次原因是法系不同条件下三地司法合作的不紧密,相关法律法规间不能够完成良好衔接,一些金融监管条例不能适当通用,共同执法也面临一定困难。再结合如今时局下粤港澳地区的政治敏感性与全球贸易间的频繁冲突,法律与监管问题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困扰与阻碍着湾区金融产业协同的发展。
  3.6 一体化中的门栏与进一步协同问题
  从整体看来,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市场已呈现出合作趋同的趋势,但一方面随着境内外金融市场差异的逐渐缩小,金融体系一体化的进程更加深入与迅速的同时,伴随的是粤港间金融市场体系与市场化程度的不一致,至此外资港资准入门栏将愈发刺眼。同时内外部风险同步与风险交织的特征将会逐渐显现,如何处理好这些复杂多样的风险与如何建立适当外资准入制度将是金融市场进一步协同化将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而我们同样不可忽视的是国际贸易江河日下的现状,全球投资规模的萎缩,避险与恐慌情绪的高涨,货币贬值、美元债务上升甚至再次出现利率倒挂、经济结构性风险加大、新科技革命的增长效应低迷等现象,伴随着英国脱欧、中美贸易战等经济的“内化”反全球化与相应的民粹主义的抬头,意味着全球经济已逐渐进入较为艰难的调整时期。在现如今并不乐观的整体外部环境下进行市场间的协同合作将有着巨大的系统性风险,不可避免的面临种种难以预测的挑战与困难[8]。
  4 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协同合作的对策思考
  如上文所述,湾区金融产业协同发展面临着诸多机遇与挑战。下文将对金融产业协同化发展的挑战的思考与策略按上文顺序做出表述。从具体问题而言,有以下思考与策略:
  4.1 在货币体系问题上
  应从全局视角的高度谋划与设计大湾区金融产业协同發展。推动大湾区粤港澳三地多边协议的逐步签订,稳步建立大湾区金融多边合作机制和机构,为三地金融产业发展建立对话和争议解决机制,进一步落实和拓展CEPA协议、自贸区政策。突出人民币国际化战略导向,逐步推进三种货币的自由流通政策,借香港平台发展离岸金融,坚持人民币优先原则,支持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增加人民币储备资产,逐步减少对美元的依赖,扩大人民币在大湾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跨境使用。
  4.2 在城市间发展不均衡问题上
  实施区域性的金融管理调节政策,进行有差别的金融管理,实行适当政策优惠与政策倾斜力度来配合大湾区整体金融协同发展;建立健全欠发达地区金融组织机构,引导金融机构进入相对落后地区,整合现有金融机构,提高效率,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发展民间金融机构,满足与挖掘不同经济主体的资金需求;普及金融与投资知识,完善欠发达地区金融市场体系,推进欠发达地区货币市场建设,引入更多参与主体,尤其加大对欠发达地区信用体系的建立发展,加大力度共同打击金融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金融债权。
  鼓励实体发展,认真落实加强欠发达地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银行业改革信贷管理体制和激励约束机制,适度提高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的容忍度,完善小微企业贷款的风险补偿机制和贷款分类标准,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完善粤港澳大湾区总金融业体系,配合核心金融中心发展,推进协同合作。   4.3 在利益冲突问题上
  在面对利益冲突问题上,一方面要寻找各方利益诉求的最大公约数,坚持沟通对话谋求互利共赢,把蛋糕分好;另一方面精诚团结、合作探索挖掘新的金融服务产品、鼓励金融创新,共同把蛋糕做大。
  加强信息网络、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在都市圈协同布局,探索金融机构在都市圈内跨行政区开展业务;加强同业合作,随着大湾区金融核心圈的建设,银行在同业业务方面会有更多机会,探索更为便捷的同业授信,发挥银行带头作用来推进银行与基金公司、证券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之间合作的新模式将成为下一步工作重点。
  鼓励发展跨地区知识产权交易中介服务,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型中小企业履约保证保险等业务;鼓励各金融机构结合大湾区定位,借助行业集聚效应,围绕大湾区发展重点,挖掘投资机遇和区域内市场的特有需求,着重于湾区基建项目衍生出的巨大的融资需求,积极研究及推进区内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需求创新金融服务;支持金融科技创新,推动金融科技创新在城市间政策衔接,加快金融科技项目培育和落地;加强机构与地区政府的联系合作,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合作城投城建公司,推动整个湾区的基础建设和实体产业协同发展。
  4.4 在脱实向虚问题上
  金融产业应始终以服务湾区实体经济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方面鼓励金融创新、丰富金融产品多样性满足现如今实体产业多样化融资需求[9]。发挥政府引导工作,支持湾区中长期实体项目建设,扩大资金来源并引导资金流入实体产业;发展好湾区绿色金融,大力发展金融科技——逐步丰富金融产品标的,将基金、期权、期货、ETF、大宗商品、债券、票据、保险、贸易融资产品以及资产证券化产品、碳排放权等纳入平台标的,满足多样化投融资需求。
  借助澳门葡语系优势,促进粤金融机构拓展国际业务的开展,借助香港发达金融市场与最大人民币离岸市场地位,扩大金融资产和不良资产跨境交易,满足企业对外投资与融资需求;借助政策红利下各类新型债券发行的大幅增加,形成多层次债券市场,拓宽海内外项目融资渠道,进一步提升人民币国际化的速度和影响力帮助实体产业更好的“走出去”;运用区块链、大数据、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技术提高金融交易效率、降低成本、强化风控,助力大湾区民生金融和普惠金融发展,提高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加强对资金把控,让资金更多流向优质实体项目,让金融最终回归于实体上来。
  4.5 在政策法律与监管问题上
  在政策方面,要选好时机结合实际环境,加强宏观审慎管理,重视对金融风险的防范。经济政策上一方面选择较为有利的时间窗口,把握好政策出台的时间与环境,使政策的调整规则透明化,符合市场预期,不引发市场的无序震动。另一方面加强顶层设计,分析各地的优势,合理定位,制订统一的发展规划并设计金融改革创新的容错机制,建立适当容错机制,充分发挥特殊区域政策试验田的作用。
  在监管方面,香港的金融监管制度、标准和法治制度与西方制度相似,被国际社会所广泛认可,大湾区内金融企业可以香港金融产业作为榜样和业务试点,推进业务在接近西方模式监管环境下的兼容性发展,促进国内金融业务的向外输出,而大湾区监管体制可以借鉴香港金融发展的经验结合我国现阶段金融发展实际情况,转变金融创新监管方式,健全中国的金融创新产品监管机制,简政放权,逐步让渡监管权限给市场机构,探索实行统一的大湾区金融监管体制和金融政策,建立宏观审慎管理框架,逐步建立和完善湾区系统性风险预警、防范和化解体系,共享金融风险信息,完善跨境资金流动的监测分析机制。
  在法律方面建立粤港法律上的协调机构,跨境仲裁和进一步的司法协作,在这一方面香港已经是一个较为成熟的商业法治社会,内地的法治进程依然在完善,可以以香港的相关法律作为经验借鉴,反补大陆现行法律条纹的相关漏洞,提升广深金融市场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加大惩罰力度,进一步加强粤港澳金融联合执法,共同在反洗钱、反避税、打击非法外汇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方面联合行动,维持健康的金融市场秩序。
  5 在金融市场进一步协同与准入门栏问题上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统一金融市场,要坚持市场化、平台化、标准化、开放化为导向,保持政策设计的激励相容。
  加快建设统一开放市场,以打破地域分割和行业垄断、清除市场壁垒为重点,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营造规则统一开放、标准互认、要素自由流动的市场环境,有序逐步降低外资与港资流入的成本与门栏限制,给予港澳法律、会计、税务、咨询、信用评级等中介服务机构平等待遇,推动更为便利、更为广泛的专业资格互认,实现资本与人才自由联姻。
  联合筹建跨境金融一体化平台,优先使用人民币结算,研究推动建立湾区内金融机构间互通与异地制度,推动金融产品与服务间的标准化与统一化,推动建设单一金融市场,利用香港作为全球最大的人民币离岸市场,进一步推进在岸、离岸市场的快速融合。
  6 结束语
  谨慎推行金融市场一体化与金融业的进一步对外开放,强化金融监管合作和风险联防联控,建立金融风险联合处置机制,合力打击非法集资等金融违法活动,规避与减少一体化中的内外风险,加快形成公开透明、安全便捷的高度市场化的交易市场。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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