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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美贸易摩擦视角下两国文化产品贸易发展路径分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喻莎莎

   摘 要:全球贸易摩擦逐渐升温,加速了政策的不确定性以及市场结构的变化,对2009-2018年间中美文化产品贸易数额进行统计及趋势分析,探讨了中美双方贸易摩擦对文化产品贸易产生的实质性影响。两国之间的文化产品贸易处于不稳定态势,中国文化产品制造业具有明显输出优势,但遭受到针对出版印刷业的摩擦纠纷次数较多,中美间影视作品的逆差数量明显。基于中美贸易摩擦的现状,对未来文化产品发展方向做了预测和分析,为我国文化相关制造及服务行业如何应对贸易摩擦提出建议。
  关键词:中美;贸易摩擦;文化产品
   中美作为当今世界上最大的两个经济体,不仅仅存在着经济实力、政治立场、军事力量等方面的对立与抗衡,也有文化价值观念的冲突、管理理念的差异等。文化软实力水平的提升直接表现形式就是文化产品贸易输出是否具备优势,我国文化产品贸易包括制造类产品和版权类产品,两者最大的区别就是附加价值不同,基于不同利润比例计算所带来的实际收益不同,附加值越高越能证明文化实力更强,更有利于相关产业发展。
  一、中美文化产品贸易历程
  中美自1979年开始建交以来,文化类产品贸易增长较快,1980年到1988年贸易额从953.4亿美元增加到3879.27亿美元,而到2002年之后,全球核心文化产品贸易总额达到了1183.5亿美元,增长率高达55%,文化产品的贸易总额为2480亿美元。2003年全球文化服务贸易总额已经达到3073.54亿美元,其中主要输出国以欧洲和北美为主,发展中国家的文化服务贸易总额低于50亿美元。本文主要针对中美两国2004年之后的文化产品贸易数值变化做主要分析。
  (一)版权类文化产品贸易
  版权类文化产品是指产品包含知识产权在内,旨在对创作者的尊重以及文化属性的定义,在国际贸易中对文化产品的版权界定也是最容易产生争议纠纷的地方。根据世界海关组织《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定义分类,选择第37章、第49章对应的产品作为研究对象。在对版权认定上,中美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美国对版权文化重视度很高,版权贸易长期处于顺差状态,而中国的版权贸易多数体现在其经济价值意义上,对于文化宣传的作用并未达到理想效果。
  从2004年中美双方的版权类文化产品贸易数据上看,美国在影像制品上一直保持明显优势,2004年、2005年虽然是中国保持顺差优势,但是从2006年起,美国对中国出口迅速增加,年增长率达到200%,随后在2008年增长率再次达到60%,2010年之后保持3%~10%的增速。中国对美国的此类产品贸易总额占中国对世界总贸易额的20%左右,在貿易交易总量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中美贸易逆差数量持续增加,证实了美国版权产品的主导优势,表现出强劲的出口竞争力。
  对比其他版权类文化产品的贸易额,中美的优势呈截然相反的状况,如印刷品进出口差额,从2004年开始,中国就保持2亿美元左右的顺差优势,且逐步递增,在2006年的时候增速达到60%,顺差数额持续增加,到2017年中美印刷制品的顺差额已经达到7.6亿美元左右,相当于美国在2013年对全球的版权顺差额。中美之间的印刷品贸易占据中国对全球印刷品贸易的近30%,证实中国在印刷品优势明显大于美国。
  显然美国的电影制品出口数量要远远低于中国对美国的印刷制品出口数量,近些年中国电影产业发展迅速,此类产品具有强烈的文化归属感和认知属性,当市场形成对中国文化的主流认可之后,美国电影的影响力也会下降,进一步影响出口。中国印刷制品的绝对优势,主要是因为两个原因:首先,印刷制品的版权属性存在不确定性,部分出口产品在国内只是加工贸易,之前已经支付了高额的版权转让费用,但在贸易总额上没有得到体现,中国的印刷制品优势仍然得力于低价的原材料成本以及劳动力。其次,基于文化主权立场,中国对来源于美国的印刷制品采取了政策限制措施。2005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和促进文化表现形式多样性公约》,明确了文化产品的经济和文化双重属性,允许各国政府在其管辖范围内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二)制造类文化产品贸易
  制造类文化产品的主要特征是以文化生产所使用的载体为主,文化附加值体现在产品属性上,附加值相对较低,本文采用海关组织编码中的第85章、第97章、第92章以及第58章对应的产品作为研究对象。制造类的文化产品既具备文化元素,也具备制造生产业特征,我国在四类制造文化产品上长期处于大额顺差。基础性设备顺差额在2017年已经达到89.9亿美元,比2004年翻了四倍之多,中美贸易占据中国对世界总额11%左右。手工艺品类产品的顺差数额总体增长幅度不明显,2004年到2005年中国对美出口增长到1.9亿美元,2014年为3.99亿美元。手绘油画、雕版画等文化产品的顺差在2011年达到最高值9千万美元,随后基本保持在2千万左右顺差,但进出口交易总额上升趋势非常明显,2009年之后,中美双方的进出口总数都大幅度上升,交易总额突破1亿美元,2013年交易额为1.6亿美元,随后交易规模逐渐缩小,到2016年,中国对美国的绘画类产品出口仅有5.5千万美元,相比2015年的1.2亿美元,减少一半出口,应该是受到两国政策影响。乐器类文化产品贸易保持着最为稳定的增长速率2%水平,顺差额也保持在3到4亿美元左右。
  二、中美文化产品贸易摩擦
  (一)对文化产品属性的认识摩擦
  美国文化具有扩张性,其文化贸易与企业品牌文化、国际投资行为联系紧密。二战结束之后,美国就已经开始文化经济兴起浪潮,1990年美国助理国防部长约瑟夫就提出了“软实力”的概念,并在多种场合宣扬美国的自由主义,美国文化产品带有强烈的政治外交目的性,能够影响到其他国家对美国制造的认同度,基于这种文化自信和先入为主的优势,美国一直要求WTO体制下实行文化类产品的自由贸易。中国是新兴大国,战后很多产品的文化属性都已经被破坏,很难具有强有力的市场竞争力,同时,民众的受教育程度相对较低,缺乏对不同价值判断的正确方向和辨别能力,因此,中国政府对文化产品的属性定义为主权类产品,因涉及到国家安全层面,主张进行管制措施。同样,欧洲各国、东南亚国家都将文化产品列入管制范畴,并设立了相应的专门管理文化事业的部门。   (二)中美文化产品贸易纠纷
  有关文化产品贸易的国际监管机制的两个部门:世界贸易组织(WTO)和联合国科教文组织(UNESCO),两个组织机构的职责范围不同,前者更多关注贸易的公平性,后者关注对文化传统性的保护。两者立场不同,因此在具体事务的裁决上更容易发生冲突,例如,2007年发生的中美出版物和视听产品案,美国提出中国对出版物的从业主体许可限制是一种市场准入的歧视,但中国则认为出版物的属性应该属于服务贸易而非货物贸易,不适用于GATT和WTO的相关条款。联合国科教文组织2016年发布了《文化贸易的全球化:消费的转变-2004~2013年国际文化商品和服务流动》报告中将文化产品和服务分为六大类领域:文化和自然遗产、表演和节庆、视觉艺术和工艺品、图书和出版物、视听和互动媒体、设计和创意服务。这种分类也仅仅是将文化的特性依据产业、属性、活动主体建立了一个集合,而没有从贸易产品分类中将其具体量化,这一统计标准也没有得到WTO的认可,各国对文化产品的定义范围均有所不同,这就给文化产品贸易过程中遇到的纠纷矛盾的处理带来了极大的难度。
  世界银行的贸易壁垒数据库显示,2004年之后中美之间的文化产品贸易纠纷主要集中在出版印刷业上。2006~2015年间,WTO所接受的贸易争端起诉案例中,美国对中国发起55起反倾销起诉案,57起反补贴起诉案,同时,美国对中国发起8次关于印刷制品反倾销税的征收,4次关于印刷制品反补贴税的征收,共涉及到25家国内印刷企业80余次的应诉协商。近期,中美之间文化产品贸易的摩擦数量明显增多,特朗普在2018年签署总统备忘录,对来自中国600亿商品开始大规模征收关税,文化产品的贸易大额顺差一定会成为中美贸易谈判的一个重点。
  三、中美贸易摩擦对文化产品贸易产生的影响
  (一)对服务贸易的影响
  中美贸易摩擦的直接原因是贸易逆差,以及对逆差产生原因的立场。对于文化产品贸易而言,基于产品属性的特殊性,中美对产品的关税及非关税保护措施态度都大相径庭,而WTO体制中对于文化产品的规定条款又不够明确,其基本解决方案只能通过专家组的讨论来认定争议结果。目前,中美两个关于文化产品贸易的主要焦点在于中国的“服务市场”是否“完全开放”?中国对来自美国的文化产品是否采取了不平等待遇及限制措施?观察中美之间的服务贸易数额增长变化,可以看出美国的服务贸易竞争力优势较大,2004年中美服务贸易逆差为11.2亿美元,在2006年下降为4.3亿美元,2008年~2011年间的平均增长速率为50%,2012年之后增速稳定在20%水平,2017年增速仅为0.8%,可见中美贸易摩擦对服务贸易产生的影响较大,无论是交易数量还是交易种类都呈下坡趋势。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能够依托文化产生的载体越来越多,也意味着文化产品的类型会更加丰富,从美国对中国科技产业的打击力度和强度看,一定会波及到文化产品的输出。中美就出版物、音像制品等争议问题于2012年才达成初步协调意见,从贸易数据上看,2012年之后美国对中国的电影产品顺差数额没有明显增加,而音像制品和设备类产品的逆差进一步扩大,说明中国在裁决执行上并没有达到美国预期效果,美国是否会就此类文化产品逆差问题向中国提出新一轮上诉,要求中国降低市场准入限制,享受国民待遇义务,值得商榷。
  (二)对中国文化产业竞争力提升的约束
  尽管我国的综合经济实力水平已经排在世界第二位,但对文化创新驱动力不应局限于政府的产业政策鼓励,提升文化产品输出的价值含量、扩大高科技人才规模是促进文化生产力发展的主要动力。中美贸易摩擦不仅仅对文化产品直接贸易产生了影响,对于文化产业上下游所需的资源也产生了制约作用,加剧了国内文化技术创新的难度,也会影响文化产业的投资和消费,不利于我国文化资源配置的优化和整合。同时,我国居民文化消费指数条件并不高,地区间差异度较大,中美贸易摩擦会带来区域间、行业间的收入分配差距拉大,也不利于文化产品消费市场的平衡。
  四、文化产品的发展路径分析
  (一)完善预警机制应对贸易摩擦
  首先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各类产品所应对的预警机制,确保出口市场的稳定性和保障性,预警机制可以帮助国内相关企业进一步了解美国针对文化类产品贸易的动向及策略选择,充分发挥WTO条款中关于文化政策措施的正当性,进一步确立并强调中国文化与美国文化在产品范围认知上的一致性和差异性,确立对中国“公共文化”保护的必需性。同时,对贸易顺差的计算方法、核算标准进行比对,将文化产品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版权因素和制造生产的原材料成本分离出来,对文化产品的属性、分类進一步细化,争取贸易争端讨论时的主动权。
  (二)提升国内文化产品的内涵与质量
  良好的文化产品仍然要依托于优秀的文化创意作品和可实现的技术产生,文化产品对提升一国的文化自信具有重要价值意义,随着全球价值链的重构以及中国在国际分工格局中的地位变化,文化产品的输出优势也从基础要素成本价格转为内涵价值,近些年中国电视剧的输出数量上升较快,国内电视剧相关产业也逐渐形成规模效应,从创意到制造、生产、输出基本实现产业链模式发展,良好的资本运作方式更有利于整个行业向规范化、高质量水平发展。但是我国文化领域其他产品仍然处于较低层次的加工模式,缺乏强有力的文化创意依托,从事行业领域的高层次水平人才较少,对文化原创作品的保护力度不够,导致文化产业的核心队伍规模和影响力较小,很难形成国际化规模的生产力。
  (三)把握“一带一路”机遇,开辟新市场
  中美贸易摩擦意味着和发达国家文化交易市场范围增长空间有限,“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和中国有着千丝万缕的历史关联和文化背景,能够更快的接受中国文化,加快和这些地区的文化交流,促进文化产品贸易也是扩大中国文化贸易市场的重要手段,加快这些区域的文化空间共享平台建设,加大中国文化宣传力度,同时,要对文化输出机制加强立法保障,提高市场的监管力度,形成文化品牌意识,能够把文化产品的时效性、周期性拉长,建立以中国文化为核心的信赖机制,也有利于商品、服务贸易的更好发展。
   注释:
  ①数据来源: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文化、贸易和全球化》.
  ②第37章:电影胶片.
  ③第49章:报纸、杂志及期刊,以及各类图书、印刷品.
  ④%表示中美贸易总额占中国对世界输出同类产品的比例.
  ⑤第85章:声像制品,包括录音带、磁带、唱片机各类媒体载体.
  ⑥第97章:手绘油画、粉画、及其他画的复制品,雕版画、印制画、石印画,收藏品等.
  ⑦第92章:乐器及其零件、附件.
  ⑧第58章:刺绣品、手工毯、手工棉纺织品.
  ⑨%表示中美贸易总额占中国对世界输出同类产品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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